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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猎杀Ⅰ_七弦弄月【完结】(3)

  “也算不得传说,毕竟此时此刻,便已见着两件了。”

  “……”

  “若我没看错的话,你手上戴的,便是同属五大法器的红叶手钏吧?”

  祁陌所指的,正是黎云笙腕间的那件手钏,那手钏由朱红丝线相连,上坠十二颗紫檀所制的佛珠,光滑圆润,有暗色枫叶的纹路在光下浮现,透着几分难以言喻的神秘和危险感。

  黎云笙冷笑着瞥他一眼:“别打我这宝贝的主意,你看好你的灯就是了。”

  祁陌温声反问:“我们可以合作么?”

  “你的故事我听完了,说实话我真没什么兴趣。”他讲话素来不喜斟酌言辞,直截了当地表示拒绝,“虽说咱们双方长辈是故交,可咱俩毕竟了解不深,哪怕同为猎杀者也要分个实力高低,我只信任我自己,不想在日后的路上多添累赘。”

  “你怎么知道我实力不高?”

  “看面相,是个好欺负的。”

  话音未落,忽听窗外传来一阵清泠泠的少女声,慢条斯理,还带着几分调侃的笑意。

  “呦,怎么着啊笙笙,我这才没出去多一会儿,你就领了个这么俊俏的小哥回家?果真是春天到了,连一块钢板也开了窍了。”

  黎云笙:“……瞎叫唤什么,属你这怪鸟最多嘴。”

  祁陌抬头望去,见一只金翅白羽、不过巴掌大小的雀子飞进来,乌溜溜的眼睛煞是明亮,就那么轻轻巧巧停在了黎云笙肩膀上。他将之端详片刻,唇畔恍然便有了几分了然笑意。

  “翼灵?你家中居然还招得起这么娇贵的生物?”

  传言中,翼灵是受日月精华得道的鸟类,性情高傲神出鬼没,可谓受上天眷顾的存在,百年修行顶过其他妖类千年,没想到竟在这里碰到了。

  岂料黎云笙尚未回答,那只翼灵已然抢先开了口:“甭客气,叫我雪色就行,我也算不上有多娇贵,不然还能忍得了跟这块钢板住一起么?”

  “莫非我亏着你了?”黎云笙把她从肩膀上薅下来,作势就要拔她羽毛,“怪鸟,还好意思称为翼灵,认识这么久以来,除了吃肉就没见过你干点正经事,我要你何用?”

  雪色挣脱他的束缚重新飞起,她在半空中绕着祁陌转了一圈:“那你要这位小哥有什么用?”

  “没什么用,留他喝杯茶,待会儿我们就分道扬镳了。”

  “千万别,留着养眼也是好的啊。”雪色说完,也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个封面烫金花里胡哨的笔记本,还有一支历史悠久的钢笔,她用鸟喙衔着钢笔,在本上龙飞凤舞地记录着,“今天笙笙带回来一位极好看的小哥,跟从画里走出来似的,可笙笙不解风情,还硬要赶人家走,活该这笨瓜孤独一辈子。”

  “……闭嘴!你这写日记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

  两人正互相较着劲,就听得祁陌很平静道:“黎云笙。”

  “啊?有事说事。”

  “我也不喜欢浪费时间,既然你怀疑我的实力,不如就亲眼看一看。”

  言毕,他掌心翻转,登时便有青色冷焰拔地而起,千百朵细小的莲花迅速布满所在空间,光华大盛,直至把整座屋子都映得耀眼。

  那是青莲业火,用于超度生前怨恨太深之人,令他们的执念不会在世间化形作祟,得以消减。

  记得黎子渊曾经说过,通晓青莲业火的猎杀者,定是足够优秀的猎杀者。

  黎云笙不曾用过青莲业火,所以在他手下的执念化形,大多灰飞烟灭,也往往使得依附执念而生的亡魂再难轮回转世,他也曾思忖过,自己这样,业障会不会深了些。

  或许,眼前这个男人,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跟自己互补的。

  想到这里,他勾起唇角,笑得痞意十足。

  “不错,那我就勉为其难,跟你同行一段试试看吧。”

  第3章 算命先生之死

  在我的耐心教导下,笙笙终于开了窍,同意把好看的祁姓小哥留下了,现在他俩正准备着手调查镇子上那个算命大师的死因,我就不跟着去了吧,怪碍事的。

  以上一段话,节选自翼灵雪色的日记。

  正如她所言,此刻的黎云笙确实正和祁陌一起前往荒郊野外,去找算命先生李半仙儿的尸体。

  所谓李半仙儿,那都是无知民众替他吹嘘出来的名号,他真名其实叫李才。黎云笙在镇上见过他一次,吊梢眼塌鼻梁,再加上两撇小胡子,穿一身松松垮垮的肮脏道服,怎么看都是个过分狡诈精明的男人,什么仙风道骨,纯属胡言乱语。

  听得祁陌温声问道:“要去哪找李才的尸体?”

  “镇子上的警察都是一群酒囊饭袋,掩埋尸体这种事情,他们向来是懒得去做的。”黎云笙回答得理所当然,“我听隔壁那大娘说,他们把李才尸体用铺盖卷裹起来,雇辆板车拉到乱葬岗去了。”

  “嗯,这样啊。”

  “不过要是雇佣的人太勤快,一不小心把尸体埋了怎么办?”

  祁陌笑了笑,温柔的眼睛里平静似水:“那就挖坟撅尸,不是什么大事。”

  平心而论,黎云笙也不觉得这算什么大事,但这话从看似纯良的祁陌口中讲出,他就感到有些意外了。

  “呦,那待会儿你去挖坟啊?”

  祁陌不着痕迹朝他投去一瞥,轻描淡写地应着:“可以。”

  郊外寒风阵阵,卷起沙尘落叶四面飘散,无端便渲染出了几分萧瑟气氛。

  两人一路来到那座偏远的乱葬岗,传言莲青古镇曾经暴发过一场瘟疫,在瘟疫中遭殃的平民,死后便被草草掩埋在了这里。目光所及之处,只见杂草丛生,隐现白骨,偶尔有两三野狗经过,在月光下愈发显得阴森可怖。

  黎云笙眼力极好,没走出一里地,就瞧见了那辆用来放置李才尸体的板车,他笑了笑道:“看来警察厅雇的人不怎么勤快,而且胆子还很小,随便扔在这里就跑了。”

  祁陌没说什么,只快步走上前去,抬手揭开了遮盖尸体的破草席。

  李才显然是死不瞑目的,那双吊梢眼竟瞪得和铜铃似的,他的脸色呈现出一种近乎灰白的死寂感,神情就定格在惊恐而难以置信的一瞬间。

  最重要的是他的死法,的确就像传闻中所讲,是生生被人掏了心脏,胸口处的血洞已变成乌黑颜色,皮肉外翻形状狰狞,像是野兽张开的嘴。

  黎云笙略蹙起好看的眉,不禁“啧”了一声:“这看起来可不像是普通人所为啊,就算是一名彪形大汉,想要徒手掏穿心脏,也是有相当难度的。”

  祁陌若有所思,他沉默片刻,将草席扯走扔到一边,直接将李才的尸体翻了过来。

  “帮我一下,把他衣服脱了。”

  黎云笙:“……??”

  “我希望你没有在想一些奇怪的事情。”祁陌迎着对方纳闷的目光,薄唇勾起轻巧的弧度,“我只是感觉有点不对劲,要看看他后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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