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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死亡让我们相遇_一段青【完结】(8)

  抬脚一撑,沈锋从铝合金窗点对面那被弄坏的围栏处,钻了进去。操场内落脚之处甚至被人放了砖头,以免泥地不平跌倒,多么周到。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沈锋的手机铃声响了,外地号码,苏城的……沈锋按下接听键。

  “喂,这里是遗物整理事务所,我是沈锋。”

  “后天吗,印象中应该是没有的,不过我需要回去确认一下。”

  “好的,多谢惠顾。”

  等到对方挂断了电话,沈锋才按下返回键。一年一次,苏城的这位大少爷,每年都会请他去清理一次他“表哥”的别墅。

  或许第一年还真的以为是他“表哥”的别墅,但第二年再去的时候,仍然是那位赵家大少爷接待去清理“表哥”的别墅,他就有些明白了。

  而且清理出来的垃圾里面,经常也会有印着赵家少爷名字的信件快递盒之类的垃圾,尽管迟钝,他终于还是反应出来这垃圾山真正的主人究竟是谁。

  不过沈锋终究没有戳破,毕竟别人都特地花了大价钱叫了外地的清扫师傅来打扫了,就是不想被人知道自己邋遢的生活环境吧。说出来肯定会失去这个客户。

  于是,沈锋二话没说就开始干活,他沉默又认真的态度显然取悦了客户,于是有了每年一次的清扫生意。去年大概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去清扫的,那座垃圾山现在又重新堆满了吗。

  总之现在还是先尽情地走一走吧,把多余的事情抛在脑后。沈锋迎着阳光慢慢地踱步行进,一边的沙坑,幼童们天真地笑着,用五颜六色的小铲子挖着池子里的沙子。

  父亲究竟去了哪里,是不是在什么地方遭遇了不幸,沈锋其实并不算特别挂怀,这样也算是一种不孝吧。

  不过,他还是觉得,哪怕就是死在了探险的路上,死在了他的工作任务上,也比凄惶无比地死在无人知晓的房间里面,腐烂着变成液体,要强上许多。

  “沈锋,你还不回去吗?”在阳光下显得有些稀薄的亡魂突兀地冒了出来,他手脚细长,人也显得纤弱。

  “关你什么事,话说,你不怕阳光吗?”沈锋很讨厌他突然出现的样子,他明明正在思考问题,却被对方打断了。

  “啊,阳光吗,很温暖呢!”亡魂伸出手,掌心向上,好像正在感受阳光的温度。

  沈锋面无表情地看着半透明的亡魂,那天真烂漫的表情仿佛他还活着似的。他真的不喜欢这些东西跟着自己。

  “等你什么时候想起自己名字的时候,再和我说话。”沈锋不高兴地转过头,奔跑着向坏掉的围栏跑去,莫名其妙的亡魂,让他的心情很不好。

  回到事务所,唯一的女职员岳锦在电脑前玩着手机。她主要负责事务所的接待,以及会计和税务的一些不算繁杂的事务。

  她原本是附近酒家的小姐,有次被客户暴行打伤了,是沈锋救了她,后来她就干脆赖在了沈锋的事务所,帮他工作。

  岳锦抬起头,看到沈锋,勾起红唇媚笑了一下,沈锋皱起眉。

  “别那样笑,我又不是你的客人,笑了也没有好处。”

  “沈哥,现在你可是我的衣食父母,怎么,一脸心情不好的样子,昨天场面很糟糕?”岳锦挑了挑描画得粗成毛毛虫的浓眉。

  “场面不是一直都很糟糕吗,话说回来,你这眉毛怎么回事,跟蜡笔小新似的。”沈锋实在对女人的审美咋舌,一天一个样子。

  “啊,别提了,去了相熟的店里修眉,结果对方推荐做纹眉说是时间比较持久,以后简单化一下眉就行,谁知道……”岳锦伸手捂住毛毛虫似的美貌,懊恼地说道。

  “能恢复吗?”那可怕的眉毛把岳锦的青春美貌都掩去了几分。

  “大概要一年吧。”岳锦苦笑道。

  “唔,保重,”沈锋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岔开话题,“对了,后天没有什么日程安排吧,我要到苏城去做一趟清扫,价钱给得高。”

  “沈哥,永远别对女人说保重,会惹人讨厌的,”岳锦冲着沈锋皱了皱鼻子,“苏城吗?难不成是去年那个……表里不一住在豪宅垃圾山有钱却不请佣人打扫的邋遢老男人?”

  “你形容词真多,就是那个表面干净的不得了,实际上住在垃圾堆的男人,不过人家很年轻。每次都说是给自己的表哥帮忙,其实地上的信件还有房间里的照片都是他自己的。”沈锋耸耸肩,不过给的价钱实在是高,他也难以拒绝。

  “总比收拾尸体要好多了,后天你可以带小关一起去,胖子没空,他有一个现场要处理。”岳锦合上日程安排的本子,笑盈盈地说道。

  “知道了。”沈锋拿起自己专属的九色鹿杯子,猛灌了一口水。

  “九色鹿啊,我喜欢这个动画片。”亡魂蹲在办公桌旁的椅子上,幽幽地说道。

  沈锋吓了一跳,一口水喷了出来,把桌子都弄湿了。他心情不忿地眯起眼睛,很想吼亡魂一顿,但看了看一边眼睛瞪得圆圆的岳锦,咽下了这口气。

  好烦,好烦……沈锋去了楼上,免得跟亡魂说话的时候,被岳锦看到,误认为他是神经病。

  “你什么时候会离开?”沈锋冷着脸问道。

  亡魂亦步亦趋跟着他。

  “我也不知道……”他茫然地瞪大了眼睛,看上去还挺可爱的。

  “随便找个地方窝着,别烦我,我先睡一觉。”沈锋觉得和这种家伙没法沟通,失忆的亡魂吗,什么玩意。

  亡魂有些委屈地蹲在了沈锋的椅子旁边,把头埋进了膝盖,他也不想这样的。

  后天一早,沈锋开了另一辆国产小轿车,带着事务所里的另一个职员小关上了高速。扬苏高速直接就能到达苏城,车程一个小时,又快捷又方便。

  职员小关知道不是去收拾尸体,心情也轻松了许多,垃圾再怎么肮脏,也比腐烂的尸体可爱多了。

  嗝,小关打了个嗝,一股酒味在车厢蔓延开来。

  “你又在上班前喝酒了?”沈锋实在是有些无法忍受他这个坏习惯,也说过他许多次,就是不见他悔改。

  小关的原名关海,长得普通性格也普通。他生平没什么爱好,既不喜欢游戏,对妹子也兴趣缺缺,就是喜欢喝一杯。虽然喝完了不会误事,也不会发酒疯,但一般的地方却是容不下他这样的态度。

  所以虽然是从名牌大学毕业的,因为异常的酒癖,被原本工作的大公司开除了。原因是谈判桌上小关被大客户闻到酒味,客户认为是小关公司看不起他们,于是连谈判都不肯继续,直接中途就离席了。

  有了这样的履历,他再次找工作也变得艰难,因为同行里面大公司的HR信息都是互通的。他的酒癖让谈判告吹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已经成为各个大公司HR之间随意谈论的笑料。

  甚至于连父母都开始对小关嗜酒的爱好不停地抨击,让他更加逃避难以面对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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