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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变_蔡骏【全集完结】(47)

  还有,你是为了你喜欢的女人不错,但我就没有我喜欢的女人吗?

  或许你们心想,像我这种生活在黑暗的地方,靠捡破烂要饭为生,流làng四方居无定所,死在街头都无人可怜的下等人,怎么会有女人来喜欢呢?

  不错,十多年来,确实没有任何女人愿意靠近我。

  你们不要觉得像我这种人会变成qiángjian犯或杀人狂——虽然不是没有,但那是流làng汉中的极少数!我们最多就是偷些没人要的东西,不会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因为头顶有老天爷在看着每一个人。

  我承认,我依然喜欢女人,时常面对街头广告牌里穿着bào露的女明星,兴奋得整晚睡不着觉。有时遇到走夜路的漂亮女人,也会悄悄尾随一段路——但我不会打扰她,而是护送她安全到家。

  比如,那个叫阿香的女孩。每个夜晚,我都会看到她走出未来梦大厦,扎着马尾拎着山寨名牌包,体形还像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我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但肯定是从农村来城市打工的,我猜她的实际年龄应该有二十岁吧,有时她化着淡妆从我面前走过,带着一股洗发水的气味,扭动着小小的身体,那真是把我迷得灵魂出窍了!但我从没跟她说过话,只知道她是在未来梦大厦上班的——直到世界末日,才知道她的职业是洗头妹。

  有一晚,她回家经过一条昏暗的小巷,一个小混混拦住了她,她高声呼救,却无人搭理。我冲上去把小混混打得落荒而逃。她正要向我道谢,我却溜走了——我这么一个蓬头垢面的流làng汉,还是不要吓着人家小姑娘了。

  阿香能在世界末日活下来,我很高兴。希望她能一直活下去,如果她没有食物,我会把自己最后一点吃的留给她。

  可我还是不敢出现在她面前,只远远躲在yīn影里看着她。

  那个保安总是纠缠她,几次我都想揍那家伙。有一晚,我看到保安带着阿香进了一个小房间,而阿香并没有丝毫抗拒。一两个钟头后,他们一起走出小房间,保安的手还在阿香身上乱摸——虽然我只是个流làng汉,但也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qíng。我很难过,但也只能难过。

  就算是个保安,也比我这个流làng汉qiáng吧,希望他能对阿香好一些。第三天,凌晨,我被一阵汽车呼啸声惊醒,一辆大车从车道上飞驰而过,开进了地下四层。隔了几分钟,这辆大车又开回到地下三层,速度要比之前更快。

  突然,车库里传来一阵重重的撞击声。我赶去时发现这辆大车已撞得一塌糊涂,车头挤成一团,把旁边一辆红色轿车撞成两截。车子前排坐着两个人,各自被两个大气球顶着,其中一个男的已经死了,方向盘整个压破了他的胸膛,驾驶室里到处都是他的血。旁边坐着一个女孩,仔细分辨竟是阿香!她还活着,胸口在剧烈地起伏,只是失去了知觉,身上还在流血。小孩般的体形救了她的命,如果她像大人那样坐着的话,肯定也会被撞死的!

  可是,她这边的车门已经严重扭曲变形,无论从里从外都无法打开。我着急地绕着车子转了一圈,结果打开了车子的后备厢,找到了一箱修理工具。于是,我用扳手与螺丝刀好不容易才打开破损的车门,然后把阿香从车里抱了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触摸她的身体,轻轻的,就像一个孩子。我随手擦了擦她脸上的血污,看清了她那张清澈的脸,我真的好喜欢她。忽然,我有一种冲动,想要亲吻她的嘴唇。

  不!我有什么资格?一个被所有人瞧不起的流làng汉,一个谁都记不住的X。何况,阿香现在昏迷不省人事,我这不是乘人之危的揩油吃豆腐吗?

  我查看了一下她的伤势,幸好都是些皮外伤,她的昏迷应该只是暂时的。我有些犹豫,要不要就这样守着她,直到她睁开眼睛?

  突然,她的眼皮微微颤动,眼看就要醒过来了,我悄悄躲进黑暗角落里。

  阿香醒了,看着车里的死人、被卸下的车门,她明白了。

  “为什么让我活下来?”

  车库里回dàng着她孩子般的尖叫,她并不感激我救了她。

  她那小小的身体摇晃着离开这里,走上通往超市的楼梯。而我蜷缩在角落中,低头落下眼泪。——我好后悔,为什么没跟她上去?我明知道她一心求死,明知道她已近疯狂,为什么不跟着她以防不测?是因为不敢再看到她的眼睛?

  不久,她死了。当人们抛下她的尸体离去后,我从黑暗中钻出来,重重跪倒在她跟前,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我偷听幸存者们的谈话,才知道阿香犯下的罪孽。我也不恨杀死阿香的那个人,因为她已是必死之人了。我只恨我自己,不能给她任何帮助,更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只能一个人躲在地下看着她的尸体……

  两天后,正太来找我玩。我劝他快点回去,他妈妈肯定很着急吧。这时,我听到一阵脚步声。我和正太躲在货架间,看到那个叫陶冶的超市员工下来了。他没走几步路,就被那条狗熊般的大狗扑倒,眼看就要被咬死了。

  我上前直接一脚蹬在大狗腰上。它翻滚到地上,发出一声大吼,刚要再扑过去,我瞪着眼珠子高声叫骂:“畜生!滚!”虽然它可以眨眼咬断我的脖子,却露出害怕的眼神,很快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会动物的语言——从一位老叫花子那里学来的,他已流làng了八十多年,经历过南京大屠杀,见识过三年自然灾害人吃人。他不但去过中国每一个地方,还去印度、前苏联、欧洲多国要过饭。他在重庆见过蒋委员长,在开罗见过罗斯福总统,在莫斯科见过戈尔巴乔夫。他最早学了狗话,后来学会猫话,最后竟学会说老鼠话。无论他走到哪个角落,身后都跟着一大串野猫野狗。我是老叫花子的关门徒弟,当他传授给我这些动物语言后,就坐在地上睡着再没醒来。我半夜里把他拖到街心公园埋了,也不枉师徒一场。

  我可以跟地底所有动物说话,让它们听从我的命令,尤其那条狗熊般的大狗,尽管它有时还会自行其是。我还控制了那群老鼠,让它们不要去地下四层——只有老鼠不惧怕腐尸,但我不想让它们去吃可怜的死尸,那里有我的阿香。只有一个小动物,成为与我平等的朋友——它一直住在地下四层,很特别也很聪明,我相信它会活得比我更久。

  我知道,我将会死在地底,并会被你们大多数人遗忘。

  是啊,无论亡灵还是幸存者,你们说到过我的死吗?

  这天夜里——反正永远都是夜里,还有许多猫狗陪伴我,要不是我严加管束,哈根达斯店里最后一个重伤的老头,肯定会被饥饿的它们吃掉。现在,这些可怜的动物自相残杀,留下一团团模糊的血ròu。

  那个老头还没有死,顽qiáng地呼吸着,即便他身上很快会孵出小苍蝇。

  忽然,手电光照亮了他,原来是大楼的主人,还有他的那条狗。

  大楼的主人杀了那个老头。

  要不要上去救他?反正老头肯定要死的,这么死说不定还解除了他的痛苦……不,这不可能是老头的意愿!

  终于,我冲到他们跟前。米huáng色的狗向我叫了几声,我狠狠瞪了它一眼,它立时发出老鼠般的叫声,躲藏到主人身后。

  老头死了。

  “为什么杀他?”

  “对不起,我只是为了节约氧气。反正他早晚要死。每一点氧气都是珍贵的,不能被他白白消耗。”

  这句话激怒了我——那么我也应该死吗?流làng汉活在这个世界上,不也被许多人认为是白白消耗氧气吗?

  “你会死得很惨的!”我对他诅咒了一句,便转身向那群猫狗走去,突然感到后背心一阵剧痛。

  以前我不是没挨过刀子,但从没像这一回如此疼痛。刀尖从背后捅破了我的心脏。

  我死了。没有一丝挣扎与反抗,无声无息地倒在地上。虽然,我是那群猫狗的主人,但饥饿的它们仍会把我作为夜宵——如果我的ròu能让它们免于饿死,也算是某种功德吧。

  不过,你们不会记住我的。

  我是X。

  第四部幸存记

  第一章陶冶

  你们会记住我吗?

  “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他在三十六岁唱这首歌,也在三十六岁离开人世,那是1990年的秋天。

  今年,我二十五岁。如果还有明天?很遗憾,我的世界只有昨天。

  我的父母是种地的农民,后来进县城做些小买卖,至今无法还清一身的债。

  我从一所普通大学经管系毕业,来到这座东部沿海的大都市,想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白领,无数简历投出石沉大海,几次面试半途而废,只能靠贴小广告为生。

  我放弃了白领梦想,应聘成为卡尔福超市理货员,在这地下二层的坟墓gān了三年。

  我的“家”不过是三夹板组成的棺材——不敢奢望异xing睡到身边,尽管梦中常与下载至硬盘里的女孩们一起躺在chuáng上。

  我沉默寡言呆若木jī,在巨大拥挤的城市里,在群租的蚁族同伴之间,找不到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

  昨天,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FuckYou!”

  这是我第N次听到这句话,从“剥皮老鼠”嘴里——我暗中给史泰格先生起的外号。如果你看过剥了皮的老鼠,再联想一下日耳曼人种粉红色的皮肤就会明白。

  史泰格先生的脸和脖子涨得通红,两只蓝灰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肥大的手掌撑在墙上,他那二百斤的身体本身就是一堵墙,将我困在更衣箱的角落里。他再一次大声斥责我偷懒,命令我继续加班到子夜。而在最近的两年里,作为我的顶头上司,他已把骂我当作一种习惯——我敢打赌,在他自己的国家,他绝不敢对员工动一个指头,骂半句脏话。

  “No!”我第一次对他说出这个单词。

  剥了皮的粉红老鼠未料到我会反抗,扇起熏火腿般的手掌,重重打在我脸上。

  可是,我感觉不到疼痛,肾上腺素大量释放,伴随大声狂吼——像公司年终尾牙在卡拉OK唱《死了都要爱》,几乎把喉咙扯破,声带撕裂,每次我都让全体同事逃出包房。

  剥皮老鼠第一次对我感到了害怕,眼里泄出外qiáng中gān的恐惧,硕大肥胖的身躯竟后转逃跑。我是出膛的子弹,无论如何回不去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双手,抓起挂在更衣箱外的一根皮带,从背后套住史泰格先生的脖子,用尽吃奶的力气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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