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正说着话,从门外走进一个人,一米八左右的个头,面庞黑黑的,留着一个西皮头,穿着嘻哈风格的衣服,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造型奇特的项链,耳朵上戴着耳环,打扮的很前卫,也很叛逆。
此人一走进涮肉馆,就成功吸引了众多食客的目光,因为他的这副打扮,实在是与众不同,太引人瞩目了。
猴子冲那人招了招手,那人走过来,大咧咧坐下。
我心中暗道:“原来这家伙是猴子的朋友!”
猴子给那人倒上酒,然后介绍道:“这是大烟枪,搞乐队的,以前驻唱时候认识的兄弟,地道的京城人!”
大烟枪很爽朗的笑着说:“猴子,你小子现在混得不错啦,隔三差五都能下馆子了,还记得那时候咱俩出来吃夜宵,一个肉串能下五瓶酒,还是最便宜的那种啤酒,老板每次看见我们,脸都是绿的!”
猴子跟着笑了笑,说:“是啊,那时候的日子苦呀,吃顿好的就跟打牙祭一样。来,今儿个我请客,放开膀子整!”
大烟枪脱掉外衣,挽起袖子,兴奋地搓了搓手:“那我可就不客气啦!”
猴子说:“甭客气,你能吃完一头羊都行!”
大烟枪竖起大拇指:“豪爽,够兄弟,来,先整一个!”
大烟枪端起酒杯,看见我坐在旁边,就问猴子:“呃,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猴子介绍我说:“这位是杨程,我叫他程哥!”
“好咧!”大烟枪说;“你哥就是我哥!”,然后大烟枪举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来,程哥,咱们先走一个!”
话音刚落,大烟枪便仰起脖子,将一杯白酒全都吞进肚子里,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
这烧刀子度数不低,之所以叫烧刀子,是因为喝到喉咙里面的时候,火辣辣的滋味就像有刀子在割一样,可见这酒有多烈。
但是这个大烟枪,喝白酒却跟喝啤酒似的,一口一杯,这酒量也太吓人了。
大烟枪放下酒杯,抄起一盘羊肉卷倒进铜锅。
猴子说:“这羊肉卷不是涮着吃的吗?”
大烟枪咧嘴笑了笑,夹起刚刚烫熟的羊肉卷,吹了吹,在蘸酱里裹了一圈,迫不及待的送进嘴里,边吃边说:“一片一片的涮,那是娘们的吃法!咱们这些老爷们,就该一盘一盘的涮!”
三两下工夫,一盘涮羊肉全都进了大烟枪肚子。
猴子看大烟枪这种吃法,桌上的羊肉还不够他塞牙缝,于是直接点了十盘,垒成一座小山,放在大烟枪面前,让他慢慢吃。
对于男人来说,酒是联络感情的好东西,两杯烧刀子下肚,那都是相见恨晚的好兄弟。
大烟枪很健谈,又是个大嗓门,那嘴巴就像扩音喇叭一样,呱啦呱啦说个不停。
大烟枪跟猴子还是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两人讲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有欢笑,也有伤感。
猴子询问大烟枪近况,大烟枪说他每天在三个酒吧来回跑场子,挣的钱全都拿去搞乐队了,搞乐队一直是他的梦想。
大烟枪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而且最爱摇滚,一说起摇滚乐,他就唾沫横飞,滔滔不绝。
掰着指头从零点乐队讲到黑豹乐队,又从黑豹乐队讲到唐朝乐队;从《爱不爱我》讲到《无地自容》,又从《无地自容》讲到《梦回唐朝》,讲到兴奋之处,还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哼唱出声。
人家说,搞摇滚的人都是疯子,我确实在大烟枪的身上看见了疯子的影子。
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些疯子,为我们开辟了新的时代,开创了新的潮流。
人这一生,只要勇于追求梦想,哪怕成疯成魔,又有何妨呢?
第725章 老京城的邪乎事儿(上)
大烟枪讲的很来劲,面前的十盘涮羊肉很快便下了肚。
大烟枪满面红光,完全没有一点饱胀感,兴奋之时也没有客气,自己又让服务员端了十盘涮羊肉上来,还端上一大份羊蝎子,一股脑儿全都倒进铜锅里,把那铜锅塞得满满当当。
大烟枪咕噜吞了杯酒,拍着胸口,很有气魄的说:“虽然这些乐队都很牛逼,但是我一定会打造出一支比他们更牛逼的乐队!”
我问大烟枪:“兄弟,你的乐队叫啥名字?”
大烟枪双眼一翻,眼睛里迸射出两道精光:“疯——狗——乐——队!”
只听咣当一声,一个从大烟枪身旁路过的服务员,猛地吓得一哆嗦,手里的蘸碟都掉在了地上。
若不是当着大烟枪的面,我都会忍不住笑出猪声。
大烟枪问我:“程哥,这个名字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气势?”
我哪里好意思说不好呢,只能顺着他的话,颔首道:“好!非常有气势!搞乐队嘛,就要有疯狗一样的气势,我支持你!”
猴子看了我一眼:“程哥,你还真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哎,对了,程哥,你是做什么的?”大烟枪问我。
我想了想,笑着回答:“风水八卦,驱鬼捉妖!”
大烟枪怔了怔,一脸惊奇的说:“卧槽,你是道士啊!”
我点点头,也不隐瞒:“算是吧!”
大烟枪端起酒杯,恭恭敬敬的跟我敬酒:“程哥,不瞒你说,我这人最崇拜道士了,一把桃木剑,一张黄符,腰间还别着个葫芦,行走天下,降妖除魔,简直是帅到炸裂!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看英叔拍的僵尸片了,你是不是具有英叔那样的法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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