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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盗墓往事_耳东水寿【完结】(276)

  此时天色已经擦黑,现在登山不现实。当下我们找到了镇子上唯一的一家客栈,进去一打听,如果是当年纳兰述住过的那间客栈。提起几年前那味天津口音的客人,客栈老板还是记忆犹新:“就是他,这伙计丢了不少东西,这个我记得清楚……”

  纳兰述并没有添油加醋,客栈老板和他说的也差不多:“当时我是劝过他们的,我们这里有小鬼闹着玩,可能会丢东西。懂事的晚上在货物旁边留壶酒,再加两个菜也没有多少钱。可是那位客人小气的很,就是不肯送吃喝,这才造了报应。你们听老汉我的,晚上在门口摆两壶酒,两刀子肉。晚上小鬼胡闹也就吃了,要是小鬼没来的话,明天我让婆娘煮了你们再吃嘛。”

  我听着他话里有话,看了一眼被狐狸操控着的男人之后,说道:“山上的小鬼经常下来胡闹吗?那你们这么多年怎么受得了,还不赶紧搬家吗?”

  “习惯了也没啥,再说了,赶上山上的小鬼们高兴了,还能送金子来。老三你别愣着,赶紧帮着把客人们的行李扛上去。“客栈老板一边帮着让他几个儿子帮我们扛行李,一边继续说道:“要是送的恭敬合了小鬼的口味,它们就会给这户人家送金子……你们都是外乡人,也不怕告诉你们。三年前,我这个小店炖的鸡被小鬼们胡闹吃了,结果第二天早上,炖鸡的挖宝里就多了一个金元宝,十两重呢……”

  “明白了,你们就是等着小鬼们再来送金子,这才一直没搬走的。”我跟着笑了一下,看了一眼厨房梁上挂的风干鸡、排骨,随后继续对着老板说道:“晚上我们一起下来搭伙,你多准备几个菜。金元宝我们是没有,不过大洋钱还是有几块的。”

  说话的时候,我掏出来一把大洋,扔在了柜台上。随后在老板的千恩万谢当中,跟着他几个儿子去了给我们准备的房间当中,看出来我是当头的,老板将客栈当中最好的一间房给了我。不过我还是和雷家姐弟、沈中平换了房间,雷鹏到现在都没有苏醒过来。这个有些超乎吴老二的意料,原本他说雷鹏就两个结果,三天之内活过来,三天之后死了。可是一直昏迷快十天了,这不死不活的让他也意料不到。

  这些天吴老二不止一次查看过雷鹏的伤势,伤势已经愈合的差不多了,可就是不见他苏醒过来,这个吴道义也解释不清。最后还是略懂西医的威廉给了解释,雷鹏身体里面有炎症,加上之前失血过多,这才一直都没有苏醒过来。

  不管怎么样,雷隐娘已经坐实了是我兄弟媳妇的名分。现在我只能尽量的照顾一下了。趁着晚饭还没有做好,我们这些人在这个最大的房间里面商量了一下明天上山的事宜。

  “威廉之前走过山上埋藏的那条路,我们走应该没有问题吧?”说话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身边从箱子里面钻出来透气的狐狸来。顿了一下之后,对着它继续说道:“你是地主,应该没有问题吧?”

  “那有啥问题?到这儿就等于到家了。”狐狸笑了一下之后,继续说道:“不过还有老长的一段路要走,爸爸你可做好准备,什么昏迷不醒的人带上也是累赘。这天看着阴沉沉的,这两天就要下大雪,你们活人都未必扛得住,半死不拉活的就更不好说了。别他么的再把咱们爹俩也拉进去,妈了个x的,到时候上哪讲理去?”

  听着前面几句话还以为狐狸改了脾气,不再骂人了。没想到最后它还是没忍住。不过这时候也没心思挑理了,当下我回头看了沈中平、雷隐娘夫妇俩一眼,说道:“狐狸嘴巴贱,不过说的没错。雷鹏跟着一起上山的话,弄不好真把小命搭山上了……”

  雷隐娘早就盘算好了,我刚刚说完,她便立即说道:“我想好了,我们当家的守在这里看着他小舅子。我和你们上去,沈炼你是我们当家的哥哥,那就是我雷隐娘的兄长,雷鹏就是你的弟弟……”

  “别说的那么远,你们俩高寿,和我奶奶比起来,还不一定谁的年纪大。”我摆了摆手之后,转头对着罗四维说道:“老四,明天出发之后你跟着我,虽说是空墓,可是你也是行家……”

  “爸爸,我他么可没说上面的是空坟……”没等我说完,狐狸突然来了一句:“已经到了家门口,老子我也也不瞒你们了。里面的坟是有主的,只有一半的区域能走。你们千万别乱走,一旦自己走错了,千刀万剐不得好死了,也千万不要连累别人。”

  “这不是空墓?”我听着也有些差异,之前听说墓底还有三十里的通道,以为这就是个假墓,想不到里面还真有东西。

  “当初我们老大说要学学人家兔子,什么狡兔三窟的。这才大了一条暗道,没有想到和这里的古墓挖通了。最后还是我们老大亲自走了一趟,和墓主谈妥了,人家让出了一半的墓道来……”

  第四十三章 夜半狐声

  就在我要继续打听那半个古墓的时候,客栈老板的儿子上来叫我们这些人去吃饭。这家乡村客栈比不上北平、奉天的大旅社,我们这几个人,加上老板一家子围坐在一张圆桌周围,

  看在刚才我给的一把大洋份上,老板没动那些陈年的风鸡和腊肉,他亲自杀了一只羊炖了锅肉。现在正值隆冬也没有什么菜,大盆里面除了羊肉之外,就是一堆酥烂的萝卜。主食是当地人常吃的莜面,搓成了一卷一卷放在蒸笼里蒸熟,浇上热气腾腾的羊肉汤这么一拌,吃起来也是别有风味。吃了两口羊肉之后再吃萝卜,发现吸饱了肉汤的萝卜竟然比羊肉还要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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