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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伯利安四部曲1:海伯利安篇章_[美]丹·西蒙斯【完结】(50)

  太阳落下,给河流上带来了一种感官上的宁静,不久之后,虫儿聒噪,夜鸟啼啭,组成了一首大合唱,打破了宁静。有一会儿,霍利河的河面化作了一面淡绿色的镜子,映出黄昏的天空,觅食的鱼儿跃出水面,蝠鲼运转扰起尾波,只有在这时,水面才泛起涟漪。当真正的夜幕降临,蜿蜒起伏的山峦围绕着诸多山谷溪涧,其中有不计其数的草原蛛纱舞动着身姿,比起它们在森林里的远亲,这些蛛纱色泽更淡,但面积也更大,发出冷光的暗影足有幼童般大小。星座出现,点点流星划曳而过,穿过夜空,这幕夜景远离所有的人造灯火,璀璨壮丽。此时,在游船后甲板上,提灯亮起,晚宴开席了。

  伯劳朝圣者默不作声,他们仿佛依旧沉思于卡萨德上校讲述的那个令人困惑的骇人故事。领事自打正午起,就一直在啜饮美酒,而此刻他感受到了让人愉悦的迷离恍惚的滋味,远离现实,远离记忆的痛楚,正是这些使得他能够熬过每一个日日夜夜。现在他开口发话了,询问着该谁来讲故事了,嗓音毫不含糊、小心谨慎,也只有一个货真价实的老酒鬼才办得到。

  “我。”马丁·塞利纳斯回答道。诗人也是从这天老早时起就在不停地喝酒了。他和领事一样,小心地控制住了自己的声音,但他瘦削脸颊上露出一抹红晕,两眼放射出近乎狂躁的眼神,泄露出老诗人已经不胜酒力了。“不管怎样,我抽中了三号……”他举起自己的那张签纸,“如果你们想要听听这个见鬼的故事,那我就来讲讲吧。”

  布劳恩·拉米亚举起了自己的那杯酒,愁容满面,然后又把杯子放下。“或许我们应该讨论下,大家从头两个故事中领会到了什么,想想怎么可以把它联系到我们目前的……状况。”

  “还不到时候,”卡萨德上校说,“我们没有足够的信息。”

  “让塞利纳斯讲吧,”索尔·温特伯讲道,“然后我们可以开始讨论我们听到的故事。”

  “我同意。”雷纳·霍伊特说。

  海特·马斯蒂恩和领事点点头。

  “全都同意!”马丁·塞利纳斯大声喊道,“我会讲我的故事。不过先让我解决掉这杯该死的酒。”

  诗人的故事:

  《海伯利安诗篇》

  起初有了词语。然后就有了他妈的文字处理器。接着又来了思想处理器。紧接着就是文学的灭亡。事儿就是这样。

  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过:“将词语胡乱地拼凑到一块儿,会对心智造成极度的阻碍。”我们都出了份力,给心智加上了最坚固的障碍,难道不是么?我做得比大多数人都卖力。有位20世纪已经被人遗忘的优秀作家,他曾有句名言:“我喜爱当个作家,可我无法承受文字工作。”明白了吗?这么说吧,吾友,我喜欢当个诗人,可我就是无法承受那些个天打雷劈的词语。

  从哪开始呢?

  要么从海伯利安说起?

  第二章

  (淡入)

  那差不多是在两百个标准年之前了。

  悲王比利的五艘种舰在那再熟悉不过的湛青天幕之上旋转,如同一朵朵金色蒲公英。我们像征服者一样地降落,趾高气扬地来回走动;两千多名视觉艺术家、作家、雕塑家、诗人、基艺家、视频制作者、全息电影导演、组合师、分解师,还有一些鬼才知道的家伙,同时还有五倍之多的跑龙套的:为数众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态学家、监工、宫廷侍从、职业马屁精、更不用提皇室那一窝子蠢蛋了,同样,这些家伙又有着十倍于他们的机器人在侍奉他们,那些机器人都很乐意去耕种土地、照看反应堆、供养整座城市、扛起痛苦、负上重担……见鬼,你们明白了吧。

  我们着陆的那个世界早已被一些可怜的混球播种过了,他们在两个世纪前就已经成了土著,只要可以,他们就会用手势代替嘴巴说话,用棍棒代替大脑思考。很自然,这些勇敢的先行者的高贵子嗣们把我们当成神来欢迎,特别是在我们的一些安全人员将他们中的一些好斗成性的头头熔成一堆渣后,我们也自然接受了他们的崇拜,就好像那是我们份内应得的,然后把他们安排在我们的蓝皮肤之友的隔壁工作,让他们耕种南方的土地,在山上建造我们辉煌的城市。

  那的确曾经是山岳之上的一座辉煌之城。如今那已成一片废墟,从中你瞧不出什么端倪。三个世纪前,沙漠就已经开始开拓疆域;从山上通下来的导水管也早已陷落,粉身碎骨;城市本身只剩下一堆骸骨。然而在它的时日里,诗人之城的确是很美好的,它带着一点苏格拉底时代的雅典味,有着文艺复兴时期的威尼斯的心智激昂的感觉,以及印象派画家当道时期的巴黎的艺术热情,还有轨道之城头十年的那种货真价实的民主,对了,还有就是鲸逖中心没有尽头的未来感。

  不过到最后,这些东西全都不见了。它仅仅是胡鲁斯加王①那幽深恐怖的蜜酒厅,而怪兽就在屋外的黑暗中等待。我们当然有自己的格伦德尔。假如瞥一眼悲王比利精神萎靡的侧影,我们甚至有了胡鲁斯加王。但我们惟独缺少我们的“耶特王”;我们伟大的、宽肩膀、小脑袋的裴欧沃夫,跟他那支由快乐的精神病人组成的乐队。由于缺少了英雄,所以,我们习惯于受害者的角色,我们写十四行诗、排演芭蕾舞、打开卷轴,与此同时,我们那如荆棘如钢铁的格伦德尔在夜幕下制造恐怖,收割大腿骨和软骨头。

  正是那个时候,我,当时还是个色帝②,从身子骨就可瞧出我的色心,顽固执着、持之以恒,历经五个哀愁的世纪,离完成我的《诗篇》仅一步之遥,那是我一生的作品。

  (渐黑)

  我想到,我的这个“格伦德尔物语”尚不成熟。演员尚未登场亮相呢。虽然毫不关联的情节、支离破碎的文章,都拥有各自的拥趸,更不用提我的作品了。可是到最后,我的朋友啊,是什么东西决定了作品是在羊皮卷上永垂不朽,还是锒铛落败呢?是角色。难道你们从没有怀过这样不为人知的念头:在此刻,哈克和吉姆①正在某个地方拖着他们的木筏,下某条远在天涯的河流,可是,相比在早已忘却的日子里给我们试鞋的鞋店职员来,他俩难道不是来得更加真切么?无论如何,假如要把这他妈的故事从头到尾讲一遍,你们就该知道故事里有哪些角色。所以,尽管这让我痛心不已,我还是会返回到故事的开头,重新开始。

  起初有了词语。然后用经典的二进制语言给词语编了程。然后词语说:“要有生命!”就这样,在一个月圆之夜,卵子成熟了,在我老妈庄园的技术内核地窖里的某处,于我那过世好久的父亲的速冻精子被解冻,进入悬浮状态,像很久以前的香草芽一般地扭动,被注入到一个有点儿像水枪、又有点像假的那玩意的装置里,并且,随着扳机无比奇妙的一击,射进了我老妈的体内。

  当然,老妈并非一定要用这种不开化的方式来受孕。她可以选择宫外受孕,和一个移植了父亲DNA的情人做爱,或者叫它克隆的代用品,基因拼合的处女生殖,随便你怎么称呼……可是,就像老妈在日后告诉我的,她向传统叉开了双腿。我的猜测是她更喜欢传统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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