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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穆朗玛之魔_[美]丹·西蒙斯【完结】(68)

  “我觉得你们这些英国人穿的全是定制西装……你在伦敦给我定制西服的时候怎么叫来着?”我说,“定做。”

  “定制西装当然只是上流社会的专享。”理查说,“不过蒙塔古・伯顿爵士把这种定制西装卖给那些成年后只会穿几次西服的男人,比如他自己结婚的时候,他的孩子们结婚的时候,朋友们的葬礼,他自己的葬礼,诸如此类。而且伯顿的商店有一个特色,就是为顾客终生改裁同一套西装,这样,资产阶级绅士发福了,他的西装也可以改大。而且改动过的西装不会像波士顿人所说的那样‘过时’。伯顿最初只有一家店,我想这店位于德比郡,几年之后,他就拥有了遍及整个英国的连锁店。”

  “那么,要求Full Monty的意思就是……什么呢?我想要全套西装?每样都要?”

  “对极了,我亲爱的朋友。外套,裤子,背心……”

  “是马甲。”我纠正。

  理查又眯起了眼睛。事实上这一次是因为我切香肠时把汁液溅到了他身上。

  我说几句挖苦话,接着便说不下去了,嘴巴张开,无法闭上,因为我这一生所见过的最美的女人走进了房间。

  *

  我无法淋漓尽致地把她描述出来。几十年前,当我第一次尝试动笔把这些回忆写下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一点,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患上癌症,死亡的阴云尚未笼罩在我的头上。当时,到了描述……她的时候,我便不得不放弃那次尝试。或许,通过形容她不是什么样的人,我可以让你们了解到一点点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当时是1925年:时尚女性都有一定的样子。要想在1925年做个时尚女,就意味着女性的胸脯必须像男孩子一样平(我听说不幸天生没有平胸的女性可以买胸带或其他类似的内衣制造出平胸效果),而与帕桑并肩走进早餐室的这个女人的的确确胸脯鼓鼓的,不过她并没有刻意炫耀她的丰胸。事实上,她穿了一件细亚麻衬衫,那更像是一件男式衬衫,而不是女性的罩衫,剪裁式样很像男性工人的野外工作服。但这并没有掩盖住她的玲珑曲线。

  1925年的时髦女人会把头发剪短,再把一部分头发做成卷发,波士顿、纽约、伦敦的妓女、荡妇尤以贴在额头和两鬓的卷发为时尚,抑或最最时髦的人则喜欢留短鬈发。而这个与帕桑在一起的女人有一头天然蜷曲的长发,垂到肩膀之下。

  1925年流行的女性发色是近似于银灰色的金色,这个女人的发色却很深,介于蓝色和黑色之间。阳光照射到她的一头长发上,随着阳光的移动,她一头乌黑卷发上的光泽不住闪烁和舞动。我在哈佛大学遇到过老于世故的社会女性,在波士顿地下酒吧遇到过妓女,这些女人都把她们真正的眉毛拔光,然后用眉笔画上细细的、高高弯起的假眉毛,这是珍・哈露迅速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导的时尚潮流。而这个朝我们的桌子走过来的女人有两道浓密的黛眉,眉弯的幅度不大,却无限秀美。

  还有她的双瞳……

  当她在25英尺开外的楼梯底部时,我以为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可在她走到20英尺远的地方时,我意识到我想错了,她那双眸子是深蓝色的。

  深蓝色是一种奇怪且少见的颜色:比海蓝色要深,甚至比更深一些的蓝色,即画家口中的藏青色,还要深。我的母亲画画时并不经常使用深蓝色,可当她用到这种颜色时,她就会用拇指把小块纯天青石碾成粉末,然后从杯里滴几滴水或者用她的唾液把粉末浸湿,接下来用她的调色刀用力地刺戳,把一点点这种浓郁到极致的色调,也就是深蓝色,涂到她正在创作的海景和天空景色的画上。若有一丁点儿过量,色调平衡就会被打破。如果用量刚刚好的话,那会是世上最美丽的色彩。

  这个女人眼眸的深蓝色可谓恰到好处,既令她其余的美好完美无缺,又使她其余的美好更添几分亮丽。她的眼睛完美无瑕。她整个人亦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

  她从房间那边走过来,帕桑在她右边,落后半步的距离,然后他们两个人走到桌子首位的空座后面停了下来,这样一来,理查处在她的右边,让-克洛德和我在她的左边,而我则像呆子一样注视着她。我、理查和让-克洛德连忙起身,和她打招呼,不过我承认我站起来时更像是一个弹簧装置弹了起来。让-克洛德笑了。理查没笑。帕桑拿着一堆书,还有看上去像是一卷卷地图的东西,不过我的双眼正忙着,根本抽不出空在帕桑或我的朋友们身上流连。

  除了一件漂亮的亚麻衬衫,这个女人还穿一条骑马裙,系了一条宽腰带,其实那是一件马裤,但看上去很像裙子,而且似乎是用世界上最柔软、最精美的软羔皮做成的。在大吉岭高山阳光的照耀下,软羔皮变成了一种更为淡雅的均匀色彩,且变得更加柔软了。真有点儿像她穿着种植茶园的工作服来了这里(如果有这么剪裁合身的工作服的话)。她的骑马靴是那种女士只有在高高的草地里和蛇形地域骑马时才会穿的靴子,看上去是用极为柔软的皮革制成,我觉得那肯定是刚刚生下来的小牛犊的皮。

  她站在桌子首位边上,帕桑轮流和每个人点头示意。“理查・戴维斯・迪肯先生,让-克洛德・克莱罗克斯先生,雅各布・佩里先生,我很荣幸地向各位介绍凯瑟琳・克里斯蒂娜・雷吉娜・布罗姆利-蒙特福特夫人。”

  在一一介绍我们的时候,布罗姆利-蒙特福特夫人向我们每个人点点头,不过她并没有主动和我们握手。她戴一双与她的靴子同样材质的薄皮手套。

  “佩里先生,克莱罗克斯先生,终于见到两位,我感到非常愉快,”她说,然后转身面对理查,“还有你,迪奇,我表兄查理和表弟珀西小时候时常给我写信讲你的事儿。你从前还真是个野孩子呢。”

  “我们期待能和布罗姆利-蒙特福特勋爵见一面,”理查冷冷地说,“他在附近吗?我们有关于探险的事儿和他商量。”

  “蒙特福特勋爵在我们山上的种植场里,乘车三十分钟便到,”布罗姆利-蒙特福特夫人说,“不过我恐怕他无法与各位见面。”

  “为什么?”理查问。

  “他在茶园的地下墓室里。”这个女人说,她那双令人惊艳的双眸一直清澈无比,而且始终看牢理查的脸。她像是有些高兴。“我和蒙特福特勋爵1919年在伦敦结婚,然后我们回到印度,回到这座茶园,这里是我长大的地方,也归我管。在我成为布罗姆利-蒙特福特夫人的八个月后,蒙特福特勋爵罹患登革热,与世长辞。他一直不曾真正适应印度的气候。”

  “不过我给布罗姆利-蒙特福特勋爵写过信……”理查气急败坏地说。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烟斗,用牙齿紧紧咬住烟斗,却没有动手装烟叶或将之点燃,“布罗姆利夫人说的是表亲雷吉[31],所以我自然而然地以为是……”

  她笑了,我的双腿变得更软了。“凯瑟琳・克里斯蒂娜・雷吉娜・布罗姆利-蒙特福特夫人,”她轻声说,“我的朋友们叫我‘雷吉’。克莱罗克斯先生,佩里先生,我真心希望你们叫我雷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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