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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鬼事过阴篇:八寒地狱_蛇从革【完结】(50)

  我刚才跟那些个阴伶发了狠,我跟他们说了,我知道他们的戏班子差一个有先天本事的人,才能凑足一个戏班子。当年那个人的名字我也告诉他们了,就叫楚大。

  楚大是你王总的的师兄,妈的,还就是这么巧,要说你邓瞳和诡道还是有点渊源。

  楚大是有先天的本事的,他的本事就跟你一样,身体有某种功能,能通过镜子啊、相片啊、照相机啊之类的东西显现出来,这是本事,也是缺陷。当年我就是拿准了他的这个缺陷,把他的魂魄给封印到照片上。我刚才看明白了,楚大当年就是这个戏班子的阴伶,但是他为了报复王总的师父,也就是他的师叔,跑了出去。因为楚大被我给灭了,这个戏班子就一直在找人,找个和楚大一样的人。

  对,就是你,你知道我为什么看见你这个傻逼,就心烦意乱吗,原因就是你他妈的就是楚大一个德行,连你长得就是男生女相,和他妈的一模一样,怪不得我看你不爽。在轿车上,你能从镜子里看到鬼魂,而我从镜子里,看到你就是他妈的一个张牙舞爪的模样,我当时就猜的七七八八了。

  刚才我跟阴伶的戏班子说了,别把我惹急了,惹急了我,我知道怎么对付他们,到时候大家都不好过。我们诡道还有两个牛逼的人,王八和金仲,都不是好惹的。他们不知道王八和金仲是谁,但是我刚才和他们交流,用的是听弦的办法,天下会这个法术的人不多。所以,我们就定下了一个约定,每年的中秋,我带着你来和他们唱一出戏。算是两边都扯平。

  邓瞳听我讲了这长篇大论,对我说:“徐大哥,你也是诡道的人,到时候我拜了王总为师,和你也是同门了。”

  “不是。”我想邓瞳解释,“我他妈的是挂名,就是临时工,不需要对诡道的传承负责,而你不同了,你一旦进入诡道,就一辈子摆脱不掉。除非你跟王八一样,谁都不敢惹他。”

  “还有一件事情。。。。。。。”

  我看见邓瞳说的迟疑,摆摆手笑,“我们诡道里的人就喜欢相互扯皮,到时候你真的和我不对劲了,我不会客气的。”

  邓瞳兴奋起来,“这么说,我拜王总为师,是有指望了!”

  “当然有,我看你和诡道也有渊源,”我对邓瞳说,“你平时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记得我就行,我给你在王八面前说点好话。妈的王八这个铁公鸡,一毛不拔。”

  邓瞳高兴坏了,恨不得在我面前磕头,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想告诉他我是忽悠他的。

  (阴伶这个这篇,来源于我在沙市念书的一个经历,当时我和同学毕尼莫和王八两个人到学校外一个城中村看热闹,那家人是死了人,请了草台班子唱戏。我们学校那一片是古云梦泽的地盘,属于古郢都,水系丰富,也就是沙市城市的边缘,我们去看热闹之前,先在餐馆里吃饭,我那时候的酒量是可以白酒喝一斤左右。当时我喝了一瓶啤酒,然后与毕尼莫和王八去看草台班子唱戏,到了草台班子跟前,我就看见一个道士站在舞台上唱青祠,然后舞台上一些人在表演,喝了一瓶啤酒的我突然醉了,脑袋晕晕乎乎,自己莫名其妙的走到舞台上,看见身边草台班子的戏子都变成了古代人的模样,然后我被毕尼莫和王八拉到台下,在校外胡乱行走,一切都是恍恍惚惚,仿佛行走在另一个世界,草台班子上的那些古代人至今记忆犹新。还有名角请阴伶是正常的,古代的皇帝和王公贵胄都请阴伶演戏,不是什么稀奇事。戏子也就是现在演员都是阴气很重的行业,现在香港的艺人拜白龙王,养小鬼,没什么好奇怪的。)

  阴伶完

  赶马脚

  今天讲一个长阳地区的一个古老巫术。

  标题已经说出来了,就是赶马脚。

  赶马脚是一个比较高端的巫术,很难实施。能够把赶马脚这个巫术运用出来的端公绝对是顶尖的民间术士。赶马脚这个巫术在长阳地区流传了很多年,但是在文革后,几乎没有什么文字记载了,我也是在长阳地区的朋友口中得到的这个失传的诡异巫术。

  那个朋友是我们宜昌市一个非常有名的作家,长阳人,土家族(和赵一二一样的民族),是我写作上的前辈,我很尊重他,所以他说的这个事情,我绝对相信是真实发生发生过的。

  长阳地区当时有个很厉害的术士,郑端公。专门处理一些诡异的事情,而且还解决日常上的一些刑事案件。

  先说这个事情的背景。

  就是一个大户人家,家里的腊肉和一些值钱的细软被人给偷了,于是报官,当地保长也没有什么侦破能力,无法破案。所以就请来了当时最厉害的郑端公。

  郑端公用的办法就是赶马脚。

  赶马脚需要两个年轻人作为马脚,为什么要把这个巫术叫做赶马脚,就是因为年轻人在巫术实施的过程中,跑的比马还快,所以就有了这个名称。

  我再说赶马脚该怎么弄。

  郑端公到了那个被盗的大户人家里,然后指定了村子里两个年轻人当做马脚。两个年轻人就站在被盗人家的堂屋里,并排而站。而郑端公就在堂屋里摆设香堂,拿着桃木剑在堂屋里比划,还要烧纸符,画像拜神之类一系列法事。

  在郑端公做法的过程中,村里的人就都来围观,郑端公边做法,边对人群中的人循循告诫:若是偷盗的小偷,现在就不要不信邪了,把东西偷偷拿回来,就不再追究。看热闹的人,就觉得郑端公有点虚张声势,装神弄鬼。而且这些人就是为了看郑端公施展赶马脚的巫术而来,见郑端公老是絮絮叨叨的说这些劝说小偷的语言,当然不耐烦,就开始质疑郑端公的能力。

  就这种状态下,郑端公做了两天法。所有看热闹的人都没有耐心了,都说他是一个名不副实的骗子。被盗的主人家和保长也觉得郑端公是不是真的没有本事。于是在第三天的晚上,保长对郑端公强调了他们之间的约定:如果郑端公无法找到小偷,追回财物,那么他不仅得不到酬劳,而且要赔偿主人家的损失。

  要是真的这样,那就不仅赔偿财物那么简单,郑端公的名声就毁于一旦。于是郑端公,在即将做法之前,最后一次对着围观的众人说,如果小偷再不还回财物,他就真的要做法了。

  当然是没有人还回财物。

  郑端公开始真正的赶马脚。他首先用红布,将两个年轻人,也就是两个马脚的头脸一层层的缠绕,缠绕三层,露出口鼻,接着在红布上又铺四层黄表纸。

  两个马脚就被红布和黄表纸把头脸包裹的严严实实,听不到声音也看不见东西,只能靠口鼻呼吸,静静并列站在堂屋里。

  郑端公就绕着两个马脚绕圈,边绕圈,嘴里还念念有词,这个过程中,还给了两个马脚一个工具,我们宜昌话叫“江叉子”,其实就是一个手腕粗的树枝,树枝的前端分叉。

  在郑端公的咒语中,两个马脚就开始神志不清。两个马脚中,一个会勉强保持清醒,而另一个,就会随着郑端公的咒语中,身体开始左右摇晃,然后摇晃的幅度会慢慢增大,然手浑身筛糠一样的摆动,接着就是在原地烦躁的跳跃,完全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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