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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_裟椤双树【完结】(48)

  阳光下,葫芦的颜色更深了,一块块的斑纹在它圆润可笑的身体上铺陈开来,形成各种无法解释的图案。

  “你会把它送给我?”他岔开了话题。

  “当然。”老头笃定地说,“都说了只要我翘辫子了,它就是你的。”

  他一笑:“那你什么时候翘辫子,老不死的东西?”

  “恐怕,就在一个月之后了吧。”老头微笑。

  傍晚,那群哭哭啼啼的人才带着他们逝去的亲人,点着火把,缓慢地朝村子那边走去。

  小院里终于恢复了平静。

  房间里,老头端正地坐在灯下,铺开一叠宣纸,举着毛笔,写了一张又一张。

  他知道老头又在抄经文,一篇篇整整齐齐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慢慢摞起来,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篇。老头抄得很仔细,字字工整,跟他平日里写的药房一样,一丝不苟。

  一直抄到深夜,纸用尽,墨用尽,老头才叫他过来,把这一沓经文交给他,说:“烧了吧。”

  “这么多?”他多嘴问了一句。老头一直有这习惯,一旦遇到回天乏术的病人,事后他总会为他们抄一篇经文化掉。

  “替武昌城里那些娃娃也抄了一些。”老头揉揉发花的眼睛,“有多少战火,就有多少骸骨。”

  他看着手里的经文:“那这些可远远不够。”

  “有心就足矣。”老头一瞪眼睛,“莫非你真想累死我这把老骨头!”

  他耸耸肩,去了院子。

  心经化成的灰烬,被风卷到半空,四面八方地飘洒。

  不需要任何火源,他就能“燃烧”一切他想烧掉的东西。老头知道他有这个本事,家里从来不买火柴,省钱。

  回到房间,老头已经缩到床上睡着了,鼾声如雷。

  五十年来,他都是一个模样,治病救人,吃饭睡觉,没有大悲大喜、癫狂躁郁,平静淡泊得似一潭深水。

  他走过去,替老头盖好了被子。

  窗外的月色亮起来,落在他的左手腕上,一串乳白色的圆珠手串,荡漾着幽蓝的光。

  他看着这串石头入神,除了老头,就是它陪自己最久了吧。从他自墓地醒来时,这串石头就在他的手上,无论如何也摘不下来。并不是手串勒得太紧,而是摘下来之后不到半秒,它又会出现在原来的位置,不论你将它扔到多远的地方,它还是会出现在手腕上。

  它跟他,像是一体的。

  4

  一个月之后,老头真的死了。那一天,没有太阳,初冬的寒气刚刚冒出来。

  老头死在睡梦里,安详得很。

  头一夜,他给睡姿不对的老头盖被子时,老头还醒了一次,睡意朦胧地望了他一眼,没说话,只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额头画了一个“一”字。

  然后,老头翻了个身,打起呼噜,从此再没有醒来。

  他把老头埋在院子后头那棵最老最粗的树下,立了一块粗陋的石碑。

  石碑上刻了一行字——一个老头躺在这里。

  不过在这行字的旁边,还有一行比蚂蚁大不了多少的字——如果你看清楚了这行字,说明……你踩到老头我的脚了!还不闪开!

  这是老头很早很早之前就嘱咐过他的,说他死了之后,墓志铭就这样写,无需标榜功绩,亦无需悲悲切切。

  暮色之下,山风树叶合奏出沙沙的声响,会黑的石碑就像老头平日里穿戴的衣衫,极不显眼。

  他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目光在墓志铭上反复,最后,笑了笑。

  只有老头这样的人才会干出这样的事吧。他一辈子乐呵又疯癫,为了哄怕苦怕疼的小孩吃药施针,他会拿锅灰把自己涂成大花脸逗孩子开心,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被瘟神笼罩,已经被划为禁区,只等官府一声令下就要被焚烧殆尽的村落,所有大夫都躲得远远的,只有他跑进去;当然也有救不回人的时候,死者家属悲痛欲绝之余,拿他做发泄对象也是有的,他额头上的一道疤,就是被失控的死者家属拿石头砸到。他居然都不躲,只说一句已尽力,节哀,便捂住伤口离开。

  这个老东西,用各种事实证明着他的“淡定”。可是,一个有知觉有情绪的人,又怎能做到时刻如此?太难。就连不是人的他,也办不到。

  又或者,这里头有什么诀窍,而老头一直没有告诉他?!反正,老头没告诉过他的事情有好多,包括他的身份,包括临死前在自己额头上写的“一”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到老头入土,他只知道他姓孙,甚至连这位“老师”的全名都不知道,其余的就更不用提了。于他而言,老头只留给他一身医术,一个葫芦,便再没有其他。

  回到院子,收拾起单薄的包袱,然后像老头一样,把那葫芦挂在腰间,再背上药箱,他走出了院子。

  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觉得,应该出去走走了,随便去哪里。

  从现在开始,他也是一个大夫了吧?!

  5

  外头的世界,也很不好呢。今天推翻了皇帝,明天又有人复辟,后天又有人出来抵抗,走到哪里都是枪炮的声音,随时都能看到雄赳赳气昂昂的游行队伍,反对这个,反对那个,走在最前面的,多是极年轻的面孔。你争我夺,血流成河,也是各个城市里常见的景象。所以,根本不愁没有患者。

  他的诊金历来收得微薄,这是老头跟他说的,救回一条命,抵过千万金,诊金什么的,够一日三餐就行了。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第五大夫,许多人都说他的姓名怪有趣的,一些调皮小孩还会问他,是不是他的哥哥姐姐叫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他总是认真地回答:“我没有兄弟姐妹,独来独往。”

  他始终不及老头幽默。

  时局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平静,反而越来越乱了。烽烟处处,群雄并起,谁都想在这片土地上割下最大的一块肉,不管要为此付出多少人命代价。

  他的医术,已经足够他将一帮庸医远远甩在后头,即便他还是不能从一片树叶中剥出完整的叶脉。

  老头说他一日不能成功,就一日不能出师,这话是逗他玩儿的吧。看看所有被他就回来的人,哪一个不是对他千恩万谢,哪一个不是一口一个“神医”?

  腰间的葫芦,已是“悬壶济世”的代言者。他看过这个葫芦无数次,它还是个葫芦,并没有半分与“医道之精华”有关。老头又在瞎说!

  独行世间已近数十载,他厌烦了永无休止的炮火,厌烦了总是在一片血肉模糊里替人取出大大小小的弹片。空气里刺鼻的火药味道,让他咳嗽不止,对于病患的感激,也不像起初那样欣喜。

  于是,他收拾起东西离开,这次,他往更远的地方走。

  海洋的另一边,人类也变了模样,白色的皮肤,金色的头发,连眼睛都是蓝色的。不知道老头来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他来,只有咖啡没有烧酒的日子,也很难熬吧。

  他的脸孔没有变化,变的只有头发与衣裳。没了村头的老王,他再也没剪过平头,自由生长的头发一旦过了肩膀,他就拿剪子随便的剪短,这让他的脑袋总是像一只乱糟糟的刺猬。在这座被称为London的城市里,不兴唐装长衫,男人们都穿着笔挺的西装与皮鞋,连当医生,都要一种被称为“行医执照”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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