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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_王雨辰【完结】(206)

  那一刻,我借着不多的外面透过来的最后一丝光线,清楚地看见,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齿的后面还长着一层牙齿。

  密密麻麻,如锯齿一样的婴牙,闪着银色的光。

  当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还能在垃圾箱边遇见他。(婴牙完)

  第六十八夜 冥婚

  冥婚,又叫阴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天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当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结婚的,按理是相当的晦气,但事情发生,总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冥婚么?当然有,起码我就经历过。”纪颜从一堆书中抬起脑袋,他今天叫我来帮他清理旧书,天气不错,一些书应该拿出去晒晒,免得发霉或是被虫蛀就可惜了。另外,一些压着箱底的书籍也翻了出来,一并晒晒。

  “为什么一定要今天才晒晒这些书和衣物呢?”我问他他说了句等等,接着就从一大堆书里面翻找着,终于,他找出一个红色外壳,那种上世纪八十年类似于主席语录的笔记本,大概一个半巴掌大小,纪颜吹掉上面的灰尘,翻开读起来。

  “六月初六,俗谓‘晒衣节’,是日家家出晒衣物,书籍,可免霉渍鼠咬,江西德安一带,这一天需要迎接杨泗菩萨,不敢说一句笑话,如有违禁犯忌者,谓菩萨必将降灾于其人之身。在这一天见到太阳则大吉大利,如果天变下雨,则是不祥之兆。”他合上笔记,冲我笑笑。

  “我知道了,今天叫晒书节么”我把书整理着。

  “放下吧,今天还不是呢,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传统而已,其实我要和你说的,是关于冥婚的事情。”我们去洗了洗手,接着坐在沙发上。

  “去年六月,我接到朋友的恳求,希望我来一个城市近郊的一个村子,据说是遇见了很奇怪的事情,他是我高中时代大我一界的学长,后来据说去了警队,平日非常自负,他很少求人,所以他的要求我自然要答应。

  村子不大,只有不到一百来户人家,可是土地却很多,真的是地广人稀,而学长说的所谓的奇怪事情,是一关于一具女尸。

  根据学长的描述,死者大概十三,四岁,短发,面庞清秀——这只能说我在洗干净她的脸之后看到的,看样子似乎还是学生,这么年轻就死了,不禁让人有些心痛。

  没有明显的外伤,死因应该是脖子处的紫黑色淤痕。

  她是被人掐死的,而且发现的时候是下身赤裸的,后来鉴定也证实她是被奸杀的。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有一些酒精的成分,胃部没有,可能是凶手强吻时候留下的。

  在这个民风向来淳朴的村子出了这么一件事,当然不好听,村长长得矮黑粗壮,但一脸老实,我们告诉他暂时不要张扬,免得搞的人心慌乱。

  尸体是在当地的一个瓜棚附近发现的,死者的身份也查清楚了,是一户瓜农的女儿,这家人是从外地搬来这里的,当初说是这里的土地适合种植西瓜,女孩是家中独女,正在县里重点中学上初中,这件事无疑对这个家庭是个很大的打击。

  女孩母亲很早就死了,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天也是她和父亲轮流看护瓜棚,发现尸体的,正是他父亲。

  这个红脸孔的高大男人把宽厚的双手插进头发里,默默地坐在一边。当我们问他话时,他的眼睛都在充血,嘴唇红的厉害,干净洁白的牙齿死死的咬着下嘴唇,现在的他犹如一头发怒受伤的狮子,我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好好安静一下。

  至于之所以说奇怪,那还是关于这具尸体。

  首先我赶来的时候已经距离死亡四五天了,当时这里已经收拾停当,可是尸体居然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而且无任何尸斑,柔软如生者,割开皮肤,血液居然还可以正常地从伤口流淌出来。

  除了冰冷的身体和没有呼吸外,她和睡着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我也非常奇怪,这在我遇见的事情中毫无先例可寻。我只有期待赶紧抓到凶手。

  前面说过,村子里人很少,加上这个村子比较偏远,所以村子内的人犯案概率比较大,正当大家进行着紧张排查的时候,凶手却主动自首了。

  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甚至包括当地的村民意料之外,凶手陪同着自己父母来自首,而当时眼前的那个同样稚嫩清秀而且带着书生气的男孩居然是如此残忍的强奸杀人犯。

  ‘是我杀了她,圆圆当时叫地很厉害,我不得不掐着她的脖子,然后,然后强,强奸了她。’这个叫朴素的男孩子断断续续地说,最后居然还羞愧地红了脸。

  一个强奸杀人犯谈到自己的罪行还会红脸么,我有些奇怪。

  接着,自然是死者的父亲对他的愤怒,要不是几个强壮的警察拖住,我相信不消几分钟,那男人会把眼前的朴素撕个粉碎,朴素的父母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显的很慌乱,又带着内疚。

  他们一看就是非常老实巴交的人,而且这个男孩和那个叫圆圆的死去女孩居然还是同学同桌,圆圆还经常去朴素家写作业。

  ‘是我杀了她,我有罪,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朴素忽然很不耐烦地高喊起来,伸出瘦弱如木柴的双手,在大家面前晃悠了一下。

  ‘你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吧,根本不会判死刑。’学长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朴素和家人当时愣了一下,随即低头不语。

  诚然如学长所言,如果是十五岁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发落,而十四周岁以下则不会被判刑。

  朴素今年十一月才满十四。

  我忽然感觉到了法律的无奈,当朴素的父母面容焦急的确定了这件事后,脸上忽然露出了无比轻松而让人非常厌恶的表情。

  可朴素却依旧很悲伤地坐在凳子上,脑袋耷拉着望着地上。圆圆的父亲则大吼着要宰了他。

  ‘朴家人真缺德啊,早就算准了没事,何况朴素的大哥还是市里法院的,说不定交点钱就没什么事了。’‘是啊,前几天他大哥还来了,坐着汽车呢,别提多神奇了,也难怪,人家好像是市里最年轻的检察官。’村民们大致都知道事情的原委,这么点人,消息口耳相传,不亚于现代媒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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