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_王雨辰【完结】(263)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

  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王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