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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_王雨辰【完结】(274)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就变成杀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地拿到了可怜的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叹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我看见她正被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个子不高,但身材却非常匀称。时值冬天,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她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只是伸到阿美胸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地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则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着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声议论说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觉么?滚!”说完,她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碗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喝粥,而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道,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复一下。

  半小时后,她揉了揉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在这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但很快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星期前去报警。

  “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地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李充人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和李充来往密切的其他几个人的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个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两人的亲友告诉我,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地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形,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待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与纪颜多少有些相像,既然已经蓝天了一半,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地拿到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腐败变质,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其实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将数根针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现在大都是用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像是纹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匹马。

  这些东西对我似乎没胡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这门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终于得知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造成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使用的都是不锈钢的手术器械、一次性的手套和刺针等等。

  老板是一个瘦高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戴着黑色墨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颊的肌肉堆叠出来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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