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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喝孟婆汤_西岭雪【完结】(3)

  由此苏慕知道妈妈对他克死父亲的事仍然耿耿于怀,从此极少登门拜访董教授夫妇。

  有时候躺下来,慢慢地回想自己从小到大经历的种种惊险,苏慕会觉得整个成长过程 好比唐僧取经,大难小劫不断,步步是陷阱。

  按说这样一个人,早该死一百八十回了,可是偏偏他又死不了,每次遇难,总能逢凶 化吉,九死一生。有一次乘飞机去大连,整机的人都跌到海里淹死了,他却幸运地抓住了 一只不知谁丢在那里的太平圈,一直坚持到救生员来到——这点也很像唐僧,暗中有观音 姐姐庇佑,只遇难,不会死。

  只是不知道,何时可以修成正果。

  所有人都说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而苏慕等呀等,等得脖子都长了,后福却一直 没有来到,估计要学姜太公,到八十岁的时候才会称王拜相吧,那也真是够后的了。苏慕 于是对女朋友小荷说,你别瞧不起我,你等着,八十岁以前我一定会有财运的。

  小荷反唇相讥,那就等你80岁的时候再来重新追求我吧。说完转身便走,没忘了把他 们仅有的共同财产——那只荷兰种的斑点犬带走。也是,那只狗,当初还是苏慕用三分之 二工资买下来的呢,是他最贵的财产了。

  苏慕有点舍不得那只狗,从两个月养到两岁大,总有一点感情的吧?可是他又觉得, 狗跟着小荷,总比跟着自己好,自己这么霉的人,谁知道什么时候会把小狗给克死呢?

  苏慕很穷,又很衰,不过小荷最终决定离开他,倒还不光是为了这两点——要是为了 这个原因,早两年前他们认识五分钟后她就该掉转身走了。

  ——那是他们经人介绍的第一次约会,苏慕不仅迟到了半小时,而且因为半路摔跤还 弄得一身脏,他一边搓着手一边解释,刚才在街上遇到小偷,他是为了追小偷才弄成这样 的。小荷问他:“那追到了吗?”阿慕说:“本来是已经追到了的,可是到了跟前,我没 留神脚底下有个坑,忽然摔了一跤,就把小偷给追丢了,自己也弄成这样子。”结果,那 天从吃饭到逛公园包括买矿泉水的钱都是小荷付的,临分手时还借给苏慕两块钱硬币坐公 交车回家。

  所以,小荷这样的女朋友已经算得上是很贤惠而且大度的了。然而这样的人最终也不 能忍受苏慕,实在是因为他太衰太无能了,而且这样无能的一个人,居然还用情不专,真 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小荷再也不能忍受,终于决定割袍断交,携狗出走。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前,兴城广场,当时苏慕和小荷好好地走在街上,抬头间,忽然看 到一位小姐正冉冉地从车上走下来,就像被雷击了一样,苏慕蓦地呆住了,小荷叫他也听 不见,痴痴地跟在那小姐身后,人家走他也走,人家停他也停,月亮都没有他听话。

  其实那小姐的眉眼也说不上有多么精致,分开来看,她的五官都还平常,只说得上端 庄秀气罢了,可是组合在一起,就变成国色天香,有一种高贵的气度,有一种脱俗的风韵 。

  仿佛有暗香袭来,苏慕生平第一次因为美色而忘了自己。

  连自己都忘了,更不要说未婚妻小荷。

  小荷真是想不生气都难,甩下他转身就走。他也不知道追,还提线木偶似地跟在那小 姐身后亦步亦趋,直到人家上了车,车子不见影儿了才回家,还神思恍惚的,跟中了邪一 样。

  当晚,小荷同阿慕进行了自同居以来最认真的一次谈话,问他:“你到底有没有真正 爱过我?”

  阿慕茫然地看着小荷,半晌没有答案。

  小荷叹息,当时便想过是不是应该分手了,然而想到他们两年间的感情,又觉割舍不 下。为了一个从天而降乘风而去八杆子打不到的陌生人,至于要闹到分手那么严重吗?反 正他们以后也不会再见面,没必要为了捕风捉影的干醋让自己烦恼。

  她决定再给阿慕一次机会。

  可是前天,两人去看楼的时候,竟然冤魂不散地,又和那小姐遇上了,而且还不费吹 灰之力地弄清了她的身份——看不出她年纪轻轻的,竟然是那家冰蝉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 ,叫雪冰蝉,公司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再次面对苏慕灵魂出窍般的痴迷表情,小荷深感绝望,不禁有种在劫难逃的感慨,一 切,都是注定的吧?

  房子自然是没有买。

  小荷终于正式提出分手。而苏慕,竟然毫不挽留,还神经兮兮地长吁短叹,念了句不 知是诗是词的东西:“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惘然你个头!”小荷再也忍不住,拎起行李叫上斑点就走了,没忘记把门重重地摔 了一声,踢了两脚,嘴里还骂着:“王八蛋,饿死你算了!”

  苏慕真的很饿,但是当然不至于饿死。他在屋子里呆呆地坐到天黑,饿得肚子咕咕叫 了,也就爬起来,晃晃悠悠地出了家门,一径往街角的面馆走去。

  对于小荷的走,他自己也说不清是惋惜还是释然,同居两年,七百多个日子,他们之 间的感情早就混淆了,偶尔的缠绵温存,到底是因为习惯呢还是兴奋,或者干脆,是生理 周期?

  就像这辣子拌面,陕西人从小吃到大,吃成了习惯,能说得清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习 惯吗?

  小荷问他有没有真正爱过的时候,他自己也在问自己,可是他真的不知道答案。两个 人走在一起两年,既然已经有过结婚的打算,自然是动了真情的。可是内心深处,他早就 有些厌倦了。厌倦小荷的没完没了的抱怨,惦记一件明明买不起的名牌服装时啧啧咋舌的 面相,搬弄办公室是非时酸溜溜的笑,甚至包括她在床上永恒不变的姿态以及假装兴奋的 叫声……但是这一切,他都从来没有跟小荷说过,甚至一丝一毫都没有流露过。

  本来嘛,像他这样一个人,贫穷,失败,孤单,又倒霉,吃饭能吃出砂子,买衣服买 到长短袖儿,在家里走来走去都会平白绊一脚,喝口凉水都得剔牙的,只要有个女人肯跟 自己过,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他的确打算要和小荷过一辈子的,只要她不提出分手,他便绝对不会提出,而且,作 为一个男人,他一定会尽自己的能力好好照顾她一生;然而,当小荷决定斩断两年的情缘 离开他,他却也并不觉得多么遗憾,反而有些如释负重似,并且庆幸好在没有带她回去见 母亲,免得一场解释,真是有先见之明。

  也许他真的是一个薄情的人。

  只有真正薄情的人,才会在两个小时内就忘记两年里积累起来的感情。

  但是另一面,他不过只见了雪冰蝉两分钟,却为什么整整两个星期都念念不忘呢?

  是“艳遇”?亦或“遭遇”?

  遇到雪冰蝉,让他忽然清楚地意识到一个女人和一个女人是多么地不同,意识到即使 是他这样一个又衰又麻木的男人,也会为了一面之缘的美女而心动,甚至甘愿改变自己生 命的轨迹。

  他不明白雪冰蝉为什么会给自己那样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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