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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世的左边等你_西岭雪【完结】(44)

  搁在从前,我一定难以接受这样的侮辱与轻视,居然不征求我的意见擅自对我进行处女膜检查,这无论怎样说都是一种侵犯。可是自从经历了那夜“观二惊梦”,自觉已经看破生死,一切无大碍。是不是处女,被不被尊重又有什么分别呢?

  然而,这番话毕竟破坏了我回家的情绪,让我忽然觉得,其实回到城市并不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已经太久没有同人打交道,对人的交际礼节和价值标准都生疏了,以然,无忧,妈妈,都不再是我在山林中渴望怀念的那样。当然,他们对我仍然很好,很关心我爱护我,对我的归来表示了充分的欢迎,可是,总觉得有些什么东西不对了。是什么呢?

  我想不清楚,然而,我觉得疲惫,觉得孤独,只想远离这一切,回到深山,回到我的洞房,与松风林海做伴。

  我,竟然在怀念山林呢。

  接下来的两天,家里时时宾客盈门,人人当我大难不死,绝处逢生。

  可是我并没有死里逃生之感,倒觉得更像是南柯一梦,在大槐国里走了一遭回来。再看身边的人和事,多少有些依稀,有不能置信的市侩与琐碎。

  也许我应该为这一点自责——包围在那么充盈到满溢的关心里,我却仍然感到孤独——所有爱护的眼神都不能温暖我,所有善意的笑都走不进我的心。

  我的心失落在烟雨苍茫的山林间,被妹妹鸟的叫声牵住了,一声声无助地呼唤着:哥哥!哥哥!

  谁才是我的哥哥呢?是以然吗?

  从我回到家里以后,以然每天都会至少来一次,但是很少说话,总是忧心忡忡的样子,稍坐一会儿就告辞了,而妈妈望向他的眼神,充满窥测与担忧,这使我更感到茫然了。

  桃乐妃叽叽咕咕地向我贩卖办公室新闻:“知道吗?自从钟经理走后,‘忠实’广告就被他的合作人接手了,新老板是个大胖子,一来就跟女秘书搞上了,苍蝇见血一样,别提多恶心了。现在想一想,倒觉得还是钟经理好,至少不会因为女下属不陪酒就送她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什么三寸金莲?”我有些发呆,脑子明显不灵。

  “就是穿小鞋啊。”桃乐妃笑,“新来的老板可就不一样了,公司凡三十岁以下略有姿色的女士都改做了应召,下了班,不是陪他喝咖啡就是陪他吃饭,美其名曰谈工作。哼,外面人说起咱们还挺羡慕,以为坐在空调房里打打字就是一天,风吹不着日晒不着,岂不知心里苦着呢!白领的行头,粉领的营生,蓝领的收入,死要面子活受罪,打落牙齿和血吞罢了!”

  桃乐妃嘻笑怒骂,妙语如珠,在以前,我会同她一起发牢骚,卖俏皮。可是现在,这一切再不能使我共鸣。我不感兴趣。我想念山林。

  “你妈妈说你很快会补办婚礼,日子定了没有?还是请我做伴娘吧?嘿,我也算‘资深伴娘’了,一再地延期备用,这回总没跑了吧?真是好事多磨。新房有没有布置好?我可是急不可待要闹洞房了。”

  哦,洞房,散发着干草和鲜花香味的洞房。钟楚博每天早晨都会在花瓶里插上一束带露的鲜花,现在都已经干了吧?

  “你知道吗?我一直为你担心呢。你那个开茶馆的朋友哦,对柯以然别有用心呢。我都害怕你要再回来晚了,就有人趁虚而入,鹊占鸠巢了,幸亏你及时回来了。”

  雀巢?是的,钟楚博曾在巢里找到一窝鸟蛋,颗颗晶莹如玉,用白水煮了吃,什么作料也没加,可是已经鲜美得让人永生难忘。

  “前几天同事聚会,大家听说你回来,都说要来看你呢。”

  那次放走了那只兔子妈妈,后来它还带小兔子回来看过我,它记得我是它的主人呢。不知道我走以后,它还有没有再来?发现我不在了,它们会想我吗?

  “喂,我说话你到底有没有听啊?”

  “啊?你说什么?”

  “你怎么回事?整个人好像呆了很多似的。”桃乐妃不满,但是接着无限感慨地说,“真是老话说的好,憨人有憨福。就是要你这样心不在焉的人,才真正有福不用忙吧。像我们,整天拼死拼活,再看不到一点曙光。真羡慕死你了。”

  “羡慕我?为什么?”我还是有点呆。

  桃乐妃叹气:“你当然让人羡慕啦,有才有貌,严父慈母,家世清白,衣食无忧……”

  “可是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呀,满街都是大学毕业的女白领。”

  “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嫁入豪门呀。满街都是女白领,可不是满街都有柯以然。”

  原来这才是关键所在。不过她总算不再叫以然“柯一瓢”,这总是一个好现象。我笑了:“桃乐妃,你真的觉得嫁给有钱人那么重要吗?”

  “当然重要。要知道,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有魅力的东西,有了它,什么都可以买到,包括亲情和青春。”

  “有钱可以买到青春我明白,可是亲情,你不至于这样愤世嫉俗吧?”

  “我当然愤世嫉俗。告诉你,我家在金州,一个月难得回去一次,可是每次一进家,我爸就跟我要钱。如果不拿钱回去,简直就没脸进门。”

  “是不是太夸张了?”

  “一点也不夸张。我爸妈绝对是那种嗜钱如命的小市民。也不能说他们不疼我,不过这样,如果有一天我因为欠了一百块而在肚子上用粉笔画一个十字准备剖腹自杀,我妈会犹豫半天,最后说:要不,我先替你还五十,你把那一横抹了?”

  我忍不住被她逗笑起来:“哪有这样形容自己父母的?你也太刻薄了。”

  但是接着我觉得自己五十步笑百步,其实我父母的做法也差不多。只不过,在他们眼中重于我性命的,不是钱财而是声誉罢了。

  我不由困惑了:“这世界上,最可贵的,难道不是生命吗?”

  “谁说不是?可是只有有钱人的生命才更值钱。穷人,长命只是多吃苦头罢了。而且,对于金钱而言,生命也是一种交易商品。打个比方,两个病人,有钱的那个可以找好医生买好药,可以环游世界享受最高新科技,获救的成分肯定要比没钱人多得多;可是穷人,却往往会因为不舍得打针吃药上医院把小病耽搁成大病,一场感冒都会要了人的命;更何况还有那些买凶杀人,以钱赎罪的例子,谁还敢说金钱不是万能的呢?”

  “可是,”我脱口而出,“钟楚博够有钱的了吧?还不是照样要逃亡?有钱能让他赎罪吗?”

  桃乐妃不响了。我却感伤起来:“我想,如果钱真的可以赎罪的话,钟楚博一定会愿意拿出所有的钱为自己买一份比较清白的历史。可是,他做的坏事太多,他杀了人,人的生命是惟一不可以重来的事情,他无法为自己赎罪,除非,以命抵命……”我叹息了,不知道钟楚博这一段个案将如何了结,在那一天,他告诉我只要我一句话,他就愿意陪我留下来,宁可死。可是,最后关头,我告诉他,“你走吧”。至今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对是错,我好像分成了两个人,一个我在说他做出的错事他必须自己负责,而另一个我却说他也是一个人,也是一条生命,我不愿意看到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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