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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尸如此_春日柔桑【完结】(16)

  不过这也只是一个计划罢了,他现在就算是有心想要靠书法过活也是无能为力。话还没说利索字都认不全的尸呢他现在真要是教人那纯粹就是误人子弟。

  所以对他现在他最重要的还是认字,最好是简体和繁体都学习熟练。

  日常胡思乱想的何忆忍不住翻出了自己的陪葬品清点起来,他想事情的时候喜欢手上有点活干。

  不过,何忆看着面前的东西,他的陪葬品没什么大件,最大最重的是一个玉枕,玉质看起来也是最好的,如果没什么意外出售价格最高的也会是它。

  其次是一些玉饰,他的陪葬品里大部分都是玉制品这让何忆十分困惑,虽然忘记很多可他很了解自己,何忆不认为自己是个死过一回审美就来个大变样的尸,他对自己的审美口味还是有数的,他根本就不喜欢玉石,他喜欢的明明是金银。只可惜陪葬的东西里除了几块厚重的金条外再无其他金银。

  看来陪葬品不是自己选的,而给他下葬的人显然对他了解不深。

  而且最奇怪的是这些玉饰绝大部分都是女人的首饰,光是手镯就有五六个,其余则是些簪钗环串。

  想到此何忆有些费解,为什么他的陪葬品会这么奇怪?几块金条,女人的首饰,难道他睡得不是自己的墓?

  越想越乱的何忆何忆决定暂时放弃思考,更奇怪的比如说复活他都经历过这些陪葬品什么的他暂时还是放下再说吧。

  何忆小心的用旧衣服将玉枕包好,他暂时还不打算卖掉玉枕,这是他最喜欢的物件,好看美观不说作为枕头来说枕着还挺舒服的。他是睡棺材和炕睡惯了,这段日子换了环境住旅店住得他实在是很不舒服,主要是不习惯睡软床枕软枕,睡得更不踏实。

  何忆觉得自己也是时候出门找房子了,这家旅店地方小不说还没有淋浴,厨房更别提了有才叫稀奇,卫生间还是公用的。

  附近虽然有很多饭店可是这些饭店旅店老板是互相认识的,何忆经常看到他们串门闲聊,他能吃的东西有限,总是吃血类食物的他虽然才住了三天左右可是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议论起来他来了,几天下来何忆也有点扛不住了生怕自己会露馅。

  当然何忆不想住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价格贵,他和老板打听过住在这里就算是包月优惠下来也得一千左右,他估计自己起码得在省城住个一年半载的,一年下来要是住旅店也得一万块左右,也是太不值了。

  这里又不是北上广深,省城房价虽贵可也是看地段的,省城老城区的房子也不贵,只要仔细找,总能找到每年一万左右的整房出租,至于合租更是便宜,再者说还有押一付三式的。

  何忆点了点自己的现金,还剩四千左右,就他手上的钱来说和人合租是没什么问题的。可是想了想,何忆还是决定自己租一间房,一是喜静二是他有点社交恐惧症不是很喜欢和人打交道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三也是想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

  饭店里血类食物有时候吃起来他会犯恶心,也不知道是因为是纯度或者是配料什么的原因他吃起来都不是特别痛快,何忆喜欢原汁原味的血。

  有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处理起血来方便不说还能够储存也不错,虽然不是很新鲜可是天天为血液奔波的日子何忆也是过够了。

  不过在找房之前何忆决定先出掉一块金条来,这应该是它包内比较沉但又不是很值钱的存在了,这几块金条保养的都不错没出现氧化现象看上去依旧很贵气,当然出掉的价格估计也会很喜人。就何忆所知附近的几家金店正好都有在回收黄金,压价是难免的,可是好在金条分量足,出掉后他除去租房子的钱没准还能剩很多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

  这段日子他也有看过鉴宝类的节目,包内的玉石能卖出什么价格他心里也大概也有点数了,看样子每个都比金条贵。他的生活还没到捉襟见肘的程度故而没必要出掉玉制品什么的,再者说他怕被宰,好好的一个古董被贱卖他也于心不忍干脆都留着,继续做个隐形富豪也挺好。

  第 12 章

  每次看到那几根金条何忆都忍不住想要叹气。

  太对起金条这个称号也不是件好事,这几块金条纵使过了几百年成色依旧不错,可是架不住上面既无官印又无年号,虽然足够厚重但是却不足够值钱。

  即使检查出了具体的年份出售价也不会太高,有的古代钱币确实很值钱能卖上百万,可是这对钱币的年代以及数量要求很高,相较其他可查年号官印的古代货币这几根金条的收藏价值实在是称不上高。

  不过就何忆而言,他却觉得这几块金条比之那些古钱币可爱很多,虽然不是十分锃亮却很是贵气讨喜,只可惜大部分收藏家们的审美和他的不在一个频道。

  要不然没准还能卖个好价钱。

  他本来还犹豫是否要送去鉴定年份然后拿着鉴定结果出售给古董店什么的,后来想想还是作罢了,这中间花费的时间何忆等不起,再者说他并不知道要到哪些机构鉴定以及其中要经多少道步骤,手续费多少更是完全没数。

  不过他最大的顾虑却不是这些,他最怕的是万一哪个东西比较值钱有意义被上交了,他估计得心疼死,作为一个老古董他的思想觉悟实在是没那么高。

  最终他决定只卖掉一条存点钱压兜,毕竟金条多,偶尔任性一把应该也没什么问题,至于剩下的那些藏品,等他活不下去再说,再怎么说这些东西也陪了他上百年了,少那样他都有点舍不得。

  等稳定下来了他想要去好好打听一下传说中的古董黑市什么的在哪儿,心里有数总比懵懵懂懂强,也许那里会很适合他,至于卖或不卖还得看看他到时候的经济水平了,他是见不得光的存在,太光明正大的地方注定也不适合他。

  有时候这些陪葬品实在是令他觉得棘手又莫名其妙,按理说这些都是给死人享用的,可是他能用上的却寥寥无几,玉串什么的他还勉强能用上,簪钗玉镯之类的除非他死后再变个性要不然根本就不能戴,难道给他下葬的人希望自己死后做个女子?

  更奇怪的是他的诈尸以及尸身不腐,氧化仿佛是放过了他。

  就何忆自己观察,他的身体应该是没经过什么防腐处理的,他感觉不到自己体内有水银等防腐材料的存在,棺椁内也是没有什么特殊香料的味道至于九窍塞什么的根本没出现在他身上。

  可是他的身体外表却与常人无误,这实在是很奇妙又奇怪。

  他所见过的影视里的僵尸大多是青面獠牙眼睛暴突腐肉可见还散发着尸臭味,恶心又好认,这让何忆庆幸之余又觉得自己十分孤独。

  他总觉得自己是僵尸界的非主流。

  何忆深吸一口气迟迟不愿呼出,自从他发现自己可以保持不用呼吸的状态很久这就成了他比较喜欢的消遣活动,挑战自己不用呼吸的时间的极限也挺刺激的。

  目前为止最长的时间是一个小时,看来他以后缺氧窒息再死一次的可能性会降低不少。

  探索自己的身体其实也挺有趣的,至于不用呼吸这点倒不让他感到意外,毕竟死人不喘气那才叫正常,像他这样能蹦能跳的那才叫惊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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