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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惊魂_史蒂芬·金【完结】(48)

  当那怪物越过车顶的刹那,我只想到跟这么巨大的生物比起来,蓝鲸可能只有鳟鱼那么小吧──换句话说,这东西大得令人难以想像。即使在它走了以后,它的脚步仍震得地面动个不停。它在州际公路上留下了脚印,深到我几乎看不见底。每一个脚印都大到足以让我这辆斯柯达掉下去之后上不来。

  半晌无人说话。除了呼吸声和那巨兽渐去的脚步声外,四周一片沉寂。

  然后比利开口问道:“爸爸,那是不是恐龙?就像飞进超市里的那只鸟一样?”

  “我想不是的。我想历史上还没有过那么大的动物,比利。至少在地球上没有。”

  我想到箭头计划,又一次纳闷他们究竟在那里搞什么鬼。

  “我们走吧?”亚曼达怯怯地问,“它说不定会再折回来。”

  是的,而且前头也许还有更多只等着。可是说出来也于事无补。我们总得到某处去。我继续向前行驶,在那些可怕的脚印间弯进弯出,直到它们自路面上消失。

  ★☆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差不多是这样──只有最后一件事。但你不能期望有什么断然的结尾。这故事没有“于是他们逃出了迷雾,迎接阳光璀璨的一天”;或是“我们醒来时,国家警卫队终于来了”;或者甚至是老套的一句:“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我想,这比较像我父亲老皱着眉头说的,“希区考克式的结尾”,也就是让读者或观众自己去猜想的不明确结尾。我父亲对这样的故事十分轻视,说它们是“骗钱的”。

  我们到达这间三号出口旁的霍华.强生旅馆时,暮色已渐起,这使得开车成为自杀式的冒险。在那之前,我们也曾赌命开过横跨沙寇河上的长桥。这座桥的桥身扭曲得厉害,但在雾里也看不出它是不是完整。而我们赢了这场赌博。

  问题是,我还得考虑明天,对不对?

  我写到这里时,已是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了,今天是七月二十三日。造成这一切灾难的那场暴风雨,不过是四天前的事。我从房间里拖了个床埝出来,让比利睡在大厅。亚曼达和雷普勒太太就睡在他附近。我靠着一支大型手电筒写下这些。窗外,粉肉色的巨虫不断冲向窗玻璃,发出“砰砰砰”的响声,偶尔夹杂一只怪鸟啄虫的更大声响。

  斯柯达的汽油大约可再走九十哩。我也可以试试在这里加满油,旅馆对面就有一处加油站,虽然停电了,但我想我可以用虹吸管吸些油出来。不过──

  不过这表示我必须到外面去。

  只要我们能得到汽油,不管是在这里或是更远一点的地方,我们就能继续前进。你瞧,我心里是有个目的地的,这就是我要说的最后一件事。

  我不确定。这是最要命的一件事。或许那只是我的想像,一种希望。就算没那回事,我们也得赌很久的命。有多少哩路?有多少座桥?有多少怪物会不顾我儿子痛苦的惨叫声而将他撕裂、吃掉?

  由于希望渺茫,我觉得这几乎就像一场白日梦,所以到现在我也还未对任何人提起。

  我再经理室里找到一部装电池的大型多波段收音机。收音机背面有条天线直通窗外。我转开收音机,拨了拨指针,结果还是什么也收不到,只有静电声和死寂。

  然后,当指针拨到最左侧,就在我伸手想关掉收音机时,我想我听到了一个字,或是我梦见我听到了。

  就那么一个字。我又听了一个小时,但再也没听到了。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字,它必然是偶然透过潮湿的雾里某个微小的转变,一条接通但立刻又中断的信道。

  一个字。

  我得睡一下才行……如果我可以入睡,而不会一夜被恶梦纠缠,看着奥利、卡莫迪太太、诺姆的脸团团转……还有黛芬那一半被宽边草帽遮暗的脸。

  这家霍华.强生旅馆有间餐厅,除了用餐的地方之外,还有个马蹄形的午餐吧台。我要把这些笔记留在吧台上,说不定有天某个人会找到,会从头看过。

  一个字。

  万一我真的听见了。万一。

  现在我要睡了,但我要先亲亲我儿子,并在他耳畔轻声说两个字,使他有能力抵御恶梦。

  两个听起来很像的字。

  一个是哈特福(Hartford)。

  另一个是希望(Hope)。

  ※

  〔注:Hartford是康乃迪克州首府;故事最后,主角一行人应是在缅因州与新罕普夏州交界附近,从新罕普夏州再往南穿过马萨诸塞州,便是康乃迪克州,与下一个字“希望”对照,意思是希望已近在眼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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