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阴婚不散:鬼夫轻点咬_左眼【完结】(594)

  慕容珏的嘴唇抿着,过了一会:“一切小心。”

  我笑了一下:“七哥绷着脸,真是不好看。”

  “那还要怎样?”

  慕容珏执拗的瞪着我:“小心!”

  “嗯。”

  我把手拉出来,转身朝着秦王殿那边走去。

  秦广王正在等我,衣服也都准备好了,我拿走换上,回来后秦广王稍微打量,看了一眼我手腕上面的碎玉镯子,说道:“这镯子是我妻子留下来的,当年去天庭的时候,她总是戴着,这镯子认人,以前在天上的时候,我妻子本来打算送给一个好姐妹一只,但是给了之后,临走镯子又回来了。

  我妻子,本是九天仙女,这镯子也是天上之物,听说是天河水的下面,找来的一块灵玉。

  原本去的仙女有很多,但是这石头不知道为什么就到了我妻子的手里,即便给人也不走,我妻子便打了一副手镯,本来打算要献给王母的,但是这镯子带在我妻子的手上拿不下来了,当时在天界还掀起了轩然大波。”

  “还有这事?”

  我看了一眼手腕:“希望这次能把蒋生救出来。”

  “嗯。”

  秦广王随后带着我去了天上,我还是第一次腾云驾雾,而且随行的还有各路的阎王,只是我们去天上的时候,其他的阎王都是随后腾云驾雾来的。

  令人称奇的是,阎王们都是各个长相出众的。

  十殿阎王很快便聚集到了一起,相互打了个招呼,便随着我一起去了天上的南天门。

  到了外面我根本不用说话,阎王们说了话便去了凌霄宝殿,来到凌霄宝殿上面,两边林立了一些人,其中也有我能想到的,但我自然是不敢看他们。

  来到前面,高高在上的两人,其中的女人端庄典雅,貌美如花,看到我问:“你是何人?”

  “启禀王母,在下是地府二公子蒋生的过门妻子,因前些日子和蒋生闹了点别扭,跑到凡间去玩耍了,昨日梦见夫君全身是血,被一只恶犬阻拦,我忙着回来看他,才知道他被天牢关押了,特来天庭找人的。”

  我先是跪下,低着头说道。

  王母说:“怎么蒋生已经成婚了?”

  秦广王立刻绕过来说:“启禀王母,小儿已经在不久前成婚了,这就是小儿的结发妻子阴四月。”

  “阴四月?哪来的人?”

  “启禀王母,我这儿媳原本是地府的孤魂,至阴与我小儿有些姻缘,不久前下界成人,十七岁被我儿接了回去,但是这人间的女子,性子有些劣,小儿说要往西,她便要往东。

  还去了人间玩耍,开了一家药铺子,小儿与她在那里也是相安无事,前几日两人为了一点小事闹了些别扭,小儿一气之下把她带回了家里,她两天又跑了出去,小儿本打算下界找她,但听闻王母召唤,便急忙赶来,谁曾想被琉璃仙子中意,而我小儿素来对我这儿媳一往情深,又不愿意承认,便惹了这个乱子。”

  秦广王说完王母冷哼一声:“胡闹,既然已经娶妻了,怎么能不与本王母禀报?”

  “这是本王的错,还请王母息怒。”

  “还请王母息怒。”

  十殿阎罗一起说道,王母面子上还算过去了,但是这王母还是说:“既然是人间的女子,那自然是不如我王母殿的仙子了,蒋生也是好孩子,这女子我看也没有什么秀丽之处,不如这婚姻作罢,让蒋生……”

  “王母,这可使不得,我这小儿对我这儿媳一往情深,差点死了,若要他娶了琉璃仙子,便是伤了姻缘,那必然会让两人痛不欲生。”

  “秦广王,本王母也是好意,秦二公子是何等人也,这女子……”

  “王母殿下,小女子不才,是人界女子,敢问王母,人界的女子就是畜生了?”

  我这般说道,整个大殿一片哗然,我抬头看去,跟着起身站了起来,王母的脸色立刻难看起来,那玉帝愣了一下,起身便站了起来:“纯……”

  王母也是一阵怔愣,跟着说:“你……”

  我说道:“天地万物,乃是平等的,哪怕是一草一木都是一样的,王母说我是人间的比不了琉璃仙子,那不如要琉璃仙子出来,与我比试一番,如我输了,那便成全王母夺夫之事,若我赢了,请王母收回成命,莫要强人所难,棒打鸳鸯,拆散美好姻缘。”

  “你敢如此和本王母说话,来人呐,给我杖责。”

  王母忽然雷霆震怒,我则是说:“打死了我也是一样,王母抢我夫君,这事早晚要被知道,天上人间地下,总不会忘记。

  王母贵为天母,竟然要抢夺小女子的夫君,说出去,笑死人了!”

  “放肆,你竟……”

  “王母……”

  玉帝看去,王母缓缓坐下,脸色极其难看,玉帝却坐下说:“你说你是蒋生的妻子,你有证据么?”

  “三生石上有我和蒋生的姻缘,还有这个。”

  我抬起手给玉帝看我的镯子,周围的人开始交头接耳,他们是见过这镯子的。

  玉帝说:“那好吧,就依你之言,你来和琉璃比试一番,如果你赢了,你便带走蒋生,天庭从此不会阻拦你和蒋生的事情,若是你输了,那你就要离开蒋生,而蒋生要娶琉璃仙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