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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出门昨夜归_竹林【完结】(69)

  “你的意思是说,你要留下来,调查那个王国庆?不行不行,我妈妈不会随便瞎讲的。她说危险,一定非常非常危险。再说你又不是公安局里的人,你去调查,人家不会理睬你的。” 她那藏在黑睫毛底下的眼睛射出警觉的光芒。

  “谁说我要去调查王国庆?我的头上又没写字!我只是……只是到这家化学公司推销我们自立中学的产品嘛。”当雷摩斯为自己的灵机一动而得意时,突然又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老天,这不是泄密了嘛?可在温晓云面前,想步步为营守一个秘密竟这么难?

  “笨呐你!”温晓云把头摇得不留余地,“人家一看你就是个学生,只怕连大门都进不去。谁会相信你有什么产品?”

  湖里有鱼在跳,活泼的声音从一片幽暗中传来。闪烁的灯光,像从天堂抖落的花瓣,飘在水上。横贯湖心的长堤,在夜色中显出深沉的轮廓。马车,穿越一个世纪,从过去的时光驶来。神秘的礼帽下,有一双深邃的眼睛,那里藏着所向披靡的卓越智慧。硕大的烟斗含在口中,像老式火车头那样吞云吐雾:“我的孩子,不要担心,我与你同在。”

  老福尔摩斯,我爱你!

  雷摩斯挺直身躯,以真正福尔摩斯的口吻对温晓云说:“也许坐在你面前的是全世界最笨的人,但是我相信世上最聪明的事就是最笨的人做出来的。”

  温晓云对他刻意表现出来的风度视而不见:“现在我没有兴趣见识你的聪明才智。我只知道危险———如果你硬要留下来,那就休想骗我回去。我会跟着你的!”

  像一块牛皮糖,她粘牢他了。他故意长叹一声:“唉,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还想进一步说些不中听的话,好把她气走,可是他突然奇怪地感到嗓子发紧,眼眶发热,温晓云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我知道,你为了我妈妈,为了路校长,连死也不怕。我……我为什么要怕?要死,我们就死在一起好了!”

  “不会的不会的!”眼底的湿润不争气地传递出心底的感动,他也沙哑着嗓子说:“你放心,不过是在这里多留一天而已,有我在,不会有人来伤害你的。”

  说完以后,他自己吓了一跳,这就是说,已经同意温晓云留下,和他一起实施新的冒险计划了。

  “我想化装一下。”温晓云破涕为笑,神情也活泼起来了,“就像老福尔摩斯那样装扮成一个乞丐?不不,装乞丐难度太大,也太脏了。而且现在人都势利,谁也不想理会一个乞丐。我还是女扮男装,化装成……雷摩斯的兄弟好了。”

  温晓云果然心思缜密,去妈妈原来工作过的地方,难免有人会认识她。

  雷摩斯一筹莫展地抓抓自己的头皮:“你的头发那么长,变不过来耶。”

  “其实也不必那么复杂,把你的帽子给我,我把头发塞在帽子里,再换一身男孩子的衣服,就谁也认不出我了。”温晓云胸有成竹。

  他们把口袋里的钱都掏出来了,加起来,一共五十多元。也许够买一件廉价的男式服装。可是这样一来回去的路费就没有了。如果买了火车票,当然路上吃个盒饭还是够的———但仅此而已,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就是这样。

  温晓云不甘心,又数一遍,多出了一元,是个硬币。雷摩斯把那枚硬币拈出来,快乐地朝上一扔:“这是我们的幸运币,一元顶一千。”

  他马上又潇洒地一抓,将半空中落下的硬币抓住,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一个电话亭奔去。

  五分钟后,他回来了,得意洋洋地朝温晓云竖起大拇指:“搞定!”

  “搞定什么了?”即使冰雪聪明的温晓云也一头雾水。

  “一切———”雷摩斯大言不惭,“你的衣服,回去的车票,今晚的住宿,还有美味可口的晚餐……总之一切的一切,我都搞定了。”

  “你捡到宝葫芦了?”

  “没错!”

  “宝葫芦在哪里?”

  “闭上你的眼睛,耐心等待一个小时,宝葫芦就出现了。”

  “要这么久?”

  “那就……半小时吧!”

  事实上,只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出现在他们面前,一个身着公安制服的英武男子,揭下头盔,露出一张汗涔涔的脸:“嗨,小朋友!”

  看见警察,温晓云的脸色有点发白。“这就是你的宝葫芦?”她躲在雷摩斯的身后,悄悄嘀咕。

  “又没钱了?这回是被偷了,还是被抢了?告诉叔叔!”警察的长腿支在地上,大大咧咧地说。

  想不到换了一身衣服,就这么不给面子。也许应该先找王东的,“默特探员”是人家的表哥嘛。不过那家伙也太“帅”了一点,他既然已经自动消失了,就没有必要让他再出现在温晓云的视线里了。只是现在雷摩斯不大敢正视温晓云满脸的问号。

  “报告石Sir,一切正常,这次我是奉旨前来执行重要任务的。”雷摩斯掏出童老师绘制的联络图,在他面前晃了晃。“前任女友”的手迹,他要是还不认识的话,那就跳进西湖去喂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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