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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幻鬼谈_陨河【完结】(10)

  阿美毅然决然的扭头离开了总经理室。刚一出门,就觉得脚被什么绊了一下,低头一看,什么都没有。她浑身直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愤怒。阿美从来没有如此生气过,这样的领导简直与禽兽无异。本姑娘就是去死,也不会让你得逞!你瞧不起阿洪是吧?我就嫁给阿洪!我要让你这老畜生明白,你连阿洪都不如!

  此刻,愤怒已冲昏了头脑,战胜了理智。

  “阿美,你没事吧?你脸色好难看。”阿洪怯生生的走了过来,显然他的圈套已经成功了。

  就这样,没过几天,公司里暴出了大新闻:人见人爱的阿美,竟然要和窝囊废阿洪举行婚礼了。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这却成了不诤的事实。

  阿洪的梦想终于实现了,现在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羡慕和赞叹包围着他,笑容成了他脸上唯一的表情。

  可是阿美呢?结婚后,总经理的确向她的执拗认输了,但是另一种痛苦却接踵而至。她后悔,因为她根本就不爱阿洪,他懦弱委琐的性格让阿美很是看不惯。

  人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地狱,这话虽然夸张但不无道理。这个错误婚姻所带来的委屈与苦恼使阿美的性格大变。生活习惯上的细小差异变成了夫妻争执的原则性问题,尤其是阿洪懦弱的性格,让阿美再也无法忍受。于是乎,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他们原本只是没有爱情,但现在却营造出了憎恨。

  阿洪的痛苦可想而知,他心爱的人此刻却无比的厌恶自己。他恨,恨老天为什么这样捉弄他,让他与心爱女人结合的同时又遭到她的厌弃;他还恨命运,为什么要让自己这么懦弱,不但是周围的人,就连自己的妻子都瞧不起他;他更恨那个推销员,他出售了一个婚姻,为什么不说明里面没有爱情?

  对,去找他!让他添上这段婚姻里没有的爱情!于是,阿洪放弃了工作,告别了妻子,开始了他漫长的寻找。

  想要得到爱,这也是欲望。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不属于自己的爱情一定是最吸引人的。等得到之后呢?却发现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于是便还想得到些什么来完善它。殊不知得陇望蜀是人之天性,一旦欲望之火被点燃,必定会越烧越旺,难以熄灭,你只能在欲望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有一天,阿洪终于找到了那个推销员,他质问为什么他承诺的婚姻里没有爱情,得到的答案是:“你也没问过呀!”阿洪哑然,继而大哭,于是那推销员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个问题好办,我这里还有一对‘爱情戒指’,我打个狠折卖给你……”

  犬爱

  人性是什么?从字面上讲,就是人类所独有的性质。而我们通常用它来形容那些人类所拥有的美好情感,例如:爱﹑忠诚﹑友谊﹑奉献﹑尊严﹑荣誉﹑信念……等等。我们常常因此而感到自豪和骄傲,正因我们拥有人性,所以我们称自己为万物之灵。

  然而,这些情感真的只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吗?还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太自我陶醉了呢?

  不知道你是否认真的注视过一双动物的眼睛,如果有,你从它的眼神中看到了些什么?也许你会发现,从它们的眼神中可以看到大多数人所没有的纯净。这种清澈单纯的眼神,可能只有在人类婴儿的眼中才能看到。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人的眼神,不,是心灵都被虚伪和世故所污染了,有的甚至变得肮脏不堪。

  人,真的比动物高级那么多吗?是不是长久以来,人类的自我膨胀使我们把人与动物的差距想得过于悬殊了呢?除了一个发达的大脑,我们还有什么是值得骄傲的呢?

  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大多数人是这么认为,而人有感情。根据这个道理,野兽应该比人类危险才对。但事实上呢?野兽可能会攻击你,但是它们绝对不会欺骗和出卖你,而人,这两样都会。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比野兽更可怕﹑更危险。

  动物真的没有感情吗?一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伦理学家在说教的时候,常常把这一点拿出来作为反面教材以警戒人心,但是他们真的了解动物吗?或者曾经试图去了解过?显然没有,要不然他们就是动物学家,而不是伦理学家了。他们根本从一开始就对动物报有一种毫无根据的蔑视,那么他们对动物行为的评判还有什么公正可言?

  众所周知,人也只是哺乳动物的一种,构成我们身躯的元素与牛羊猪狗的毫无区别,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会如此藐视其它的生命呢?

  人类是唯一一种,为了自身生存以外的事而进行杀戮的动物。有时仅仅是为了娱乐,或者是为了装饰和打扮自己。这就是万物之灵的人类正在做的事,也许,在野兽们的眼中,我们才是恐怖的洪水猛兽吧。

  佛教讲,众生平等。只要是生命,不论是飞鸟﹑走兽﹑鱼类﹑甚至是昆虫,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为了自身的生存,我们可以去毁灭其他的生命,因为这是基本的自然法则,但是为了满足微不足道的欢娱而杀戮,那是对生命的侮辱和践踏,是一种违反自然法则的不道德行为。难道我们的伦理﹑正义和道德观只适用于人与人之间吗?在人类用以塑造灵魂的神圣课堂里,摆放着一个个躺在托盘中等待解剖的小生命,这就是我们曾经经历过的“生物课”,而生物老师还信誓旦旦的告诉我们将来要“保护大自然”。难道刚才被我们肢解了的小小躯体不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吗?现在我们常常可以听到一些保护濒危动物的宣传。是啊,那些濒危的动物是应该保护,那么,那些尚未濒危的动物呢?等到它们濒危的时候再进行保护吗?而且,这些广告词听来听去都像是要人们保护自家财产一般,难道这些野生动物都是人类的私有物品吗?我们永远高高在上,以主人的姿态对待着这个地球上的所有异类,生命的尊严在我们的字典中永远只是一个狭隘的双重标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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