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异灵传_影星魂【完结】(214)

  时至今日,人族愈发强盛。概因“战灵”千年来不停地铲除与人为敌的异灵,而人族的科技越发强盛,远远超出其他生灵的尖牙利爪之故。

  事情就是这样子,若无战灵,人族的科技根本就对异灵们的能力无可奈何。有了战灵压制其他异灵,而科技压制其他生灵的肉体强悍,这才有了如今的人族一家独大。

  至于地藏本该在天命示下之时回归上界。但是,地府之中确实仍然需要一个大能之辈掌管,加之地藏早年又于天道之前立下宏愿,要渡尽地狱众生,于是地藏就成了坐镇地府的不二人选,连同座下的谛听也一并留在了下界。

  地藏不愿除人族之外的众生生机尽绝,可也不想看到人族就此没落,于是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地府中确立了一条政策:凡因人族活动而绝生路的生灵,死后魂魄归于地府的,如仍然具有转世资格,则一律转世为人。

  这直接导致了人世间的人族越来越多,而人族数量的增多更是加剧其他生灵的灭绝速度。这样下去,估计人世间的诸多生灵,不出百年就要灭绝绝大部分了,只有诸如小强一类的才能和人族共存吧。不过管他呢,全部投胎做人,在某种意义上也做到了众生平等吧?这就是地藏的真实想法,谁让他也是出身人族呢。

  到于谛听,也就是米米身为异族为何也会支持地藏?谛听这种生灵,在洪荒时期就绝的只剩下了一个了,人间谁坐庄当老大,跟她有什么关系?对她而言,无论哪个种族都是异族,支持谁不是一样。更何况,后来她很欣赏那个“战灵”,即然“战灵”守护人族,她偏向人族自然是名正言顺了。

  只是初代战灵,为了规避上苍的规则化身为战灵。可这种寄生灵并不能独立存在于天地之间,必须找到合适的宿主,和宿主的魂魄融合才能发挥作用。

  在未能找到宿主的情况下,这种寄生灵的灵力会迅速消逝,回归天地。而就算找到宿主,战灵的灵力也会随着宿主对灵力的支配使用而减弱。以上两种情况的衰减,是不可逆的……

  也就是说,战灵,总有一天仍旧会消失。这也是上苍为何会允许那个人化身为灵的原因。他这做法,只能拖得了一时,而不能永远。最多,帮助人族再争取个千年时间,千年之后众生的前程仍会回复原本的轨迹。

  地藏非常清楚。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岳遵恐怕就是最后一任战灵了。对此,地藏很无奈……

  这时侯,变数出现了,这个变数就是乐心山!

  乐心山曾是战灵。只是不知道他是怎么样做到的,他居然背叛了战灵的意志,并且成功将与魂魄融合的“战灵”重新分离了出去。而且还不知道从哪得到了修行法门,使自身的灵力得以提升。由于魂魄曾和“战灵”相契,就算分离之后,他的灵力仍然是战灵之力,本质上来说,跟岳遵并无区别,这就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只要岳遵能够夺取乐心山的能力,并收为已有,那他身怀的“战灵”又可以多延续许多年……

  若想让战灵继续存在世间,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或许,有人会疑问,战灵传承之中不就蕴有修行的功法吗?岳遵可以修炼这里头的功夫来提升灵力啊。

  可问题是,上古时期修行就很看根骨的。根骨不佳者,就算传之最好的功法苦修一辈子也未必能有什么成就。而战灵挑选传承之人时,并不考虑传承之人是否适合修行一途。

  本来,挑选能跟“战灵”契合的魂魄进行转生已经很难了,若是再要求有上佳的修行根骨,恐怕“战灵”一早就在寻找传承过程中耗进了所有的灵力而消弥于天地之间了。

  为了战灵可以恢复强大,为了人族的兴盛能够继续,地藏这才故意将周超是神魂转世一事泄露给乐心山,引诱他主动上钩……

  第二十四章

  国际大酒店,28层总统套房

  “天赐啊!为什么我们要成天无所事事的呆在这里呢?”红发男百无聊赖的地四仰八叉躺在绵软舒适的沙发上,叼根燃至三分之一的COHIBA雪茄,深深吸了一口,极其惬意地吐出一口浓郁的白烟后,懒洋洋的问道。

  “不是跟你说了好几遍嘛,我也不知道啊。地府方面只是要求我们呆在一个不被岳遵他们所发现的地方,密切关注他们的情况,可没有说明原因呢。我说,你可不可以不要抽烟了,整个房间都被你整的乌烟瘴气的了。”张天赐皱着眉头,拿一只手在鼻端不停扇着,可惜室内烟气太浓烈,这个动作仅能起到一个心理安慰作用。

  “话说,真的好久没见岳遵这小子了,不地从高倍望远镜里看起来,这小子似乎跟以前很不同了哇,可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一样了。”红发男眨了眨眼,表示非常不解。

  “那当然。毕竟,现在他觉醒成真正的“战灵”了嘛。以他现在的能力,估计我们两个加起来应该也不是对手吧?”张天赐微笑着答道。对于终于恢复了灵力,甚至远胜于以往,心中真心的替他高兴。

  “嗯,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又上哪找了两个这么极品的萝莉啊!由其是那只银发幼*齿的,哥哥我最喜欢这种类型了……”红发男眼中闪起了小星星,表情相当猥琐。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