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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异志_刘明伟 【1-3卷完结】(57)

  “虽然咱俩名字里都带一个‘燕’字,你也不能往我的钩上撞啊”,燕叔打趣地说。把鱼从钩上卸下,他又把钓钩甩进海里,悠然地用右手摸着鱼竿。这时我猛然发现,原来燕叔的钓钩是不放诱饵的,也就是说,之前他所钓的鱼都是依靠自身的感觉,直接用鱼钩穿透鱼的身体所钓的。 首发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开始重新打量眼前这位世外高人来。

  “燕叔,您能给我讲讲您自己的故事么?我想在您身上,一定发生过很惊险很有趣的事儿。”

  “没问题,不过要先把今天的鱼钓完,让大家填饱肚子才行”,燕叔继续地感受着鱼竿上传来的力道,辫子上的碎发随着海风上下地飘着。

  大约一个半时辰过去,我和燕叔钓上了六七条鱼,燕叔满意地点点头,放下鱼竿和我一起卧在船后晒阳,给我讲述了他自己的故事。燕叔父母共有六子三女,燕叔排行第二,由于家境不好,父亲又肺痨早逝,他小小年纪便和大哥背上了养活全家的责任,后来大哥跟人去山里开矿挖金沙,不到一年就被落石击中葬送了性命。从此一家人的吃穿活计就全落在他的肩上,他从小身体虚弱,只能勉强被当作半拉子干苦力,收入极其微薄,又屡屡被人辞掉。后来丐帮的长老看他机灵,便收留了他,在长老的威逼和唆使下,他开始和其他孩子趁天黑偷偷掘人坟墓,盗取一些陪葬的首饰补贴家用。那时天下不太平,丐帮内部也有不少矛盾,有一次在行动中,他不幸被其他长老告了密,被坟墓的主人抓去差点儿打得半死,还被送到官府、关在木笼里游街示众。奇耻大辱之后,他便从此发誓,一定要苦学武艺和盗墓的本领,把盗墓行业发扬光大,让那些大骂过他的人,瞧不起他的人对他另眼相看。之后,他就常在潘家园附近厮混,学习古玩的辨别技巧。那个时候潘家园还没像现在这样兴旺,名字还叫潘家窑,后来古玩产业大了,嫌“窑”字难听,才改为潘家园。

  他在潘家窑给人对缝插针,干了好几年,逐渐积累了很多古玩方面的知识,也攒了一笔可观的积蓄。他的三弟四弟也都成长起来,从他手中接下了养家的重担。燕叔从积蓄里拿出一多半留给母亲养家,剩下的一小半自己存起生活。再后来,燕叔逐渐成了潘家园小有名气的人物,同时也引起了一个老盗墓贼的注意。这个老贼爱惜燕叔过人的天赋和善良的品性,收燕叔为关门弟子,把一生所学的武艺和盗墓经验倾囊相授,过了六年多一点儿的时间,燕叔就出徒了,跟随着老盗墓贼跑遍了大江南北,侵入了数十座王公大员的古墓,掘取财宝无数。燕叔是过过苦日子的人,心肠好,容不得受苦人遭灾受难,便给自己订下了一个规矩:以后每次盗取的财宝,要把十之八九济给穷人,十之一二剩个自己。久而久之,在江湖上便混出了名号,道上人都尊称他为“盗墓侠”。

  同治十年的时候,燕叔的师父偶然在黑道上听说,在金陵西南四十里的郊外有一座隐秘的古墓,墓主非是旁人,正是宋朝最大的贪官佞臣秦桧。燕叔和师父得知以后都想去盗洞,一则里面肯定有很多金银财宝,取出之后可以接济千万的难民;二则两人都想亲眼看看,这个诛杀岳飞的小人究竟是如何的模样,如果情况允许,两人还想把秦桧的尸体弄出来鞭尸,以慰岳元帅亡灵。师徒俩打定主意,就从北京潘家园一路风餐露宿赶到金陵,经过师父的一番探查确定了附近的确为风水宝地,极可能有王公大员的墓穴。于是他俩昼伏夜出,连续在墓穴周围挖了半个多月才打通了进入墓室的通道。进去之后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一个衣冠冢,并没有秦桧的本尊。趁着黑夜,师徒俩席卷了墓内所有值钱的器物就想出墓,没想到却引发了墓中的机关,师父躲闪不及,被暗箭射成了筛子,燕叔依靠敏捷的身手逃过一劫,燕叔悲痛之极,细心研究了三四天才从墓地里抢回师父的尸体,尸体出墓的时候都已经腐烂发臭,燕叔非常孝敬,给师父买了一口上好的棺椁和墓地埋葬在金陵郊外的一块风水地里。

  之后燕叔只身回到潘家园,从此以后便开始单独行动,他跑过沙漠,踏过楼兰,下过苏杭,上过新疆。靠着过人的身手和智慧频繁的盗墓,交际圈越来越大,直至后来结识了在德国郁郁不得志的华莱士和在潘家园玉器界傲视群雄的高手独孤璞,后来几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燕叔便把自己的二妹嫁给了独孤璞,变成了独孤璞的大舅哥。

  听完燕叔的讲述,我不禁对他惊险的生活非常向往起来,觉得自己之前所遇到的那点奇闻怪事,在燕叔面前简直就渺小到不值得一提的程度。燕叔的话再次激发起我血液中爱冒险的本性,我之前唯利是图的观念被一点点的蚕食淡化掉。

  第三十九章 - 蓬莱

  又继续向前航行了两三天,船老板的脸上终于显露出兴奋的表情。 首发他把燕叔招呼到掌舵室,两人对照着航海图纸研究了足有半个时辰,终于达成共识:客船现在所处的位置,离蓬莱只有不到一天的路程。燕叔出了船屋,把这个激动的消息公布下去,众人闻听无不欢呼雀跃,燕叔一高兴也解除了之前的禁水令,大伙儿趁着上午阳光好的时候,在老天爷的注视下脱了个精光,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淡水澡。中午,燕叔又从笼子里拣出了五只体形相对肥硕的鹌鹑,用小刀割了喉咙,而后在船上支起火堆烧烤,给我们狠狠地打了回牙祭 ——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们为了积蓄食物以备不测,整天担惊受怕,吃的不是烤鱼就是一些快要烂的水果,今天一见烤得嫩红的鹌鹑肉,就像是照妖镜底下的妖怪——全都被打回了原型,独孤璞是长辈,心里虽然很想先吃,但也要装出点儿清高姿态来,于是就坐在船中间用余光偷偷瞟着着烧烤的进程;我和含炯无名无势,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围着燕叔和火堆直转圈儿,馋的哈喇子都把前胸都打湿了。细看燕叔烧烤的架势,我觉得他肯定是个老饕:他火候拿捏的很准,撒盐的时机也掌握的正好,每次撒盐的时候,都赶上鹌鹑身上的油烤的就要渗出滴下的一刹那,鹌鹑油刚好能把盐溶解,让咸味儿自然地入到肉里。每当鹌鹑烤到刚有点儿糊的时候,燕叔就把鹌鹑下架,递给我们。扦子往手上一擎,鹌鹑往嘴里边儿一送,外酥内软,咸淡适中,那滋味甭提有多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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