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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的阴谋_[美]约翰·丹顿【完结】(22)

  两天前,我和爸爸吵了一架。我无意间来到他的书房,拿起他通常放在披风上的短棍。那是一根一英尺略长的线匝,两端有金属握柄,非常沉,可以用作工具,必要时还可用作抵御野兽的防身武器。他把它保存下来,作为在南美呆过一段时间的纪念品,因为他在那里考察时常常把它别在腰带上。爸爸突然走了进来。他看见我拿着棍子,走上来就是一阵训斥,说他说过叫我绝不要碰那东西。但我敢肯定他绝不是因为这个才这样生气的。接着,他又变本加厉地责骂我是个“小间谍”。这句话让我非常伤心,更让我一下子无言以对。我放回短棍,一言不发。当我从他身旁挤过去走到门口时,我猛地转过身,说了些很难听的话,也就是说我觉得他不可理喻、恶毒。艾蒂听到我骂爸爸,于是告诉了妈妈。妈妈说我必须道歉,要不就别想吃晚饭。我选择了后者。我一个人呆在房间,没去参加每天晚上在客厅的聚餐。我试图使自己阅读那位数学家写的新书——《艾丽丝漫游奇境记》。但开始的时候,我心里非常地不安,根本没法集中于书中内容。不过后来,我发现自己完全被它迷住了。有时,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艾丽丝:我发现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好像我自己也掉进了一个兔子洞;有时我又觉得自己有20英尺高,能看到其他任何人看不到的东西;而还有些时候我又非常恐惧,觉得自己只有老鼠那么大,不得不到处跑,以免被人踩着。

  《达尔文的阴谋》第6章(3)

  1865年1月22日

  一次,我偶然听父亲断言说:“一个优秀的科学家就是一个探寻大自然足迹的侦探。”我可能不是科学家,但说起来也好笑,我认为自己肯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侦探。

  说老实话,我一直在搞间谍活动——虽然我并不喜欢用这个字眼。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一旦我的好奇心被激发,我就难以自已。当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躲到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偷听他们谈话。这是了解外面世界的惟一途径,而且远比《埃德蒙顿评论》和《泰晤士报》有趣。我就是这样才知道令人震惊的巴拉迪与布拉德利谋害可怜的小乔迪·伯吉斯的案件的。他们把他的衣服脱光,然后在一条河沟里用棍子打他,直到他不能动弹为止。其中一个人说,那两个男孩太小了,在被告席上几乎连头都看不见。另一个说他很高兴他们被判处了足足5年的劳教。

  而最妙的是男人们聚集在台球室的时候。长沙发旁边的角落是一个绝佳的藏身之地。他们一心扑在打球上,完全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夏天的时候,他们把窗子打开通风。我就坐在窗外的报春花和黄花九轮草花钵下面。正是在那里,我听说了几年前印度的哗变。赫胥黎先生说,事情是由于摩尔人被强迫用嘴咬抹了猪油的弹壳引起的——或者其他我不太能懂的类似原因。就在这周,我听爸爸说,南部邦联和北方各州的战事给牙买加造成了麻烦。他说:“那些黑鬼准备起来反抗我们了。”但是托马斯·卡莱尔先生相信,埃尔总督将会处理好这件事。

  爸爸好像支持北方各州。我知道他很反感奴隶制——我曾听他描述过他与菲茨洛伊船长就这个问题的争论——我敢肯定他希望看到这种制度从地球上根除掉。但我也曾听他说,南方的美国人很有文化和贵族气质,在观念和教养上都和英国人接近,而不像北方人那样粗俗。如果南方赢了,对我们的制造商来说,将意味着廉价的棉花。当听他这样说时,我又不得不认为他的心偏向了南方。

  1865年1月25日

  我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善于打探别人的秘密。这纯粹是一种天生的能力,就如艾蒂长于语言或乔治善于计算一样。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一到放假,表兄妹们就会到我们家来玩。小孩一多,整个唐豪斯就会被闹翻天。我们玩捉迷藏。我们在屋里屋外的旮旯寻找藏身之地。我总是第一个找到他们、最后一个被他们发现。常常是我在临时的巢里躺上一个甚至是一个多小时,心像小鸟一样扑腾扑腾的,听着找我的人在夕阳西斜的傍晚绝望的叫喊。有时是游戏结束好久了我才出来,然后从已经掌灯的后门冒出来,惹得他们一片叫好。

  我发现,关键是你要善于从其他玩伴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一旦你猜中他们自己会藏在什么地方,那么要找到他们永远也想不到的藏身之地就易如反掌了。要当迷藏霸主可不是靠手段,而是靠近乎直觉的本事。我发现,如果我静下心来沉思,就很容易把自己置于其他人的思维中,并预测出这个人的思想和行为。

  我自己也有许多秘密。我不敢跟任何人讲。有人喜欢上了约翰·卢伯克爵士的一个儿子(名字就不说了)。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或者用妈妈的话说,我还没变得不乖时——有时我们到他们的家——海欧克斯——去做客。于是,我们俩常常偷偷溜到草坪对面被雷击过的核桃树那里去。那是一个非常大的树桩,耸立在空中,有20英尺高。由于自然的作用,树桩已经空了。我们假装它是我们的房子,在里面玩“过家家”,所做的把戏让我一想到就脸红。我会让他亲我的脸蛋——假想他要去上班了。有一两次我们甚至还走得更远,当然还没到让我后悔的地步。但是在教堂见到他时,我仍会感到很尴尬。因为妈妈不信《信经》,于是当会众背诵时我们就转过头来面向他们。有一两回,我发现他的眼睛挑逗地盯着我。我觉得面孔火辣辣的。虽然他的出身还算高贵,但他那样对待我就完全没有点绅士修养了,尽管——如果要我说老实话的话——我承认,这一举动的确也让我有点心波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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