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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道士_夏忆/最爱MISIC伯爵【完结】(645)

  浙西北的山区一直有一种大猫的传说,见过的人都是在老林子里头看到的,那东西长的一对长长的耳朵,耳朵上还有角,速度极快,有人见到它扑杀过野猪。

  那是晚上,雪地里照过去一片惨白,几个新的坟包都被雪覆盖着。月光下,一只花斑纹的大猫身后泥土飞溅,三竿火药枪同时响起,最终却还是被它给逃走了。第二天,一场规模空前的围猎行动开始了,目标直指猞猁。

  有猞猁活动的地方都是偏远的山林,远比猎猪要难得多,而且这东西都是夜间活动,白天隐蔽在林间的石缝山崖间,很难找寻。他们那一次也是顺着血迹的,那只猞猁被击伤了,它被打中了一条后腿。两天后,有人发现了它,那只受伤的猞猁躲在了一棵松树上,不是血迹,人们绝对发现不了它的踪迹。也不知道一共开了多少枪,当那只体型巨大的“猫”被抬下来的时候,泄恨的人们剥了它的皮钉在了人民公社的墙壁上,它的肉被放在了大锅里头烹煮。

  当晚,一夜之间,有三户人家的孩子受到了袭击,毫无例外的都是被不知名的东西咬断了脖子。第二天,又有三户人家被袭,因为有了防范,这一次只有一家糟了毒手,另外一家受伤,成功击退的那一家则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亲眼所见,那是一头黑色的大猫,那只大猫破窗而入,正欲对着睡在襁褓里头的父亲张开大嘴。我的爷爷当年是民兵,家里有把汉阳造,爷爷瞅见那猫进了屋,端起枪来就打,那子弹据说是贴着我父亲的头皮而过,把那个他睡的摇篮给打了个对穿。

  那黑猞猁受了惊吓转身就逃,爷爷追出去二里地也没能够着它的皮毛。第二天,大家伙儿就都知道是那东西的同类来报仇了,村里头的老人说猞猁是成了精的东西,通人性,比黄皮子还聪明,当天我们那一代有孩子的几乎都抱着孩子逃到了外地亲戚家。

  村支书开始带着人围捕那只黑猞猁,几天过去了,猞猁的影子都没瞅见,眼瞅着就要过年了,这事闹腾的人心惶惶,哪家孩子都不敢回来了。这个村支书那也是狠角色,他想了个法子,他把自己的亲闺女从他丈母娘那儿硬拿来回来,任凭他老婆哭破了天也不行。当天晚上,他叫了一大帮子人埋伏在自家院子里,寒冬腊月的,就把他那个嗷嗷待哺的小闺女丢在雪地里让她哭。

  那孩子都快哭断气的时候,那只黑猞猁终于再次出现了,就围着他那闺女转。猞猁是一种非常狡猾的东西,它知道只要它在孩子边上就没人敢开枪,谁都怕伤着人,我爷爷那是急糊涂了,后来想想他冲我父亲那一枪就差点亲手要了自己孩子的命。

  那猞猁就这么跟人耗着,它是来寻仇的。同样,面对已经有四条人命在身的猞猁,人也不会放过它。那个村支书到底是干过部队的,胆大又心细,他爬上自家的房顶,突然从上面把那张已经剥了的猞猁皮往下一扔,那黑猞猁果然上了当,去嗅自己的同伴,就在这时,一片枪声响起。

  要说这些个村民枪法肯定不是好手,但那可是足足二十来条枪,什么土铳猎枪汉阳造三八大盖一起搂火,打得那雪地里头是子弹飞溅。就这样的阵势,那只照样黑猞猁叼住了同伴的皮毛窜了出去,最后人们发现现场留下了一截黑色的尾巴,那是被打断的。

  尾巴是猫科动物的平衡器,失去了尾巴的猫就等于废了,失去尾巴的猞猁也同样再也没出来害过人。后来这截尾巴到了马肃风马真人的手里,当时他是用了几瓶好酒才从村支书那换回来的,这东西对于做道士的人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猞猁,但凡是懂阴阳的人见着它都会绕着走,此物性邪,通灵,尤其是黑色猞猁,那简直是成了精的。猞猁的牙齿又是辟邪的好东西,它甚至可以跟雷击枣木相媲美,用它做装饰挂在小孩的脖子上可以防惊吓。但是黑色猞猁的尾巴却有另外一种用途:马真人用它来见鬼……

  第440章 幽灵杀手(下)

  猞猁在道士的眼里也被称为幽灵之祖,它比最邪门的黑猫还要邪,这东西有一个最臭名昭著的癖好那就是掏坟窝子。

  很多人以为那一年猞猁下山来吃死人肉是饿了,那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山里头的东西只要是活的,都是猞猁的食物,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兔子,只要它想抓,猞猁都可以抓住,所以它不缺食物。猞猁是有吃死人肉的习惯的,跟猞猁最好的搭档是谁呢?就是盗墓贼!

  盗墓贼可以说跟猞猁是属于典型的狼狈为奸,最早发现猞猁会掏坟窝子的据说是一个叫做张大麻子的河南人。此人是北宋年间的,少年时进山砍柴捡了一只小猫的幼崽,那只猫被他捡回来后就当做宠物养,那猫的体型越来越大,后来才知道那是一只猞猁,因为养出了感情就一直没扔,留在身边做伴。

  他养的那只猞猁有一个习惯,老喜欢在他家院子后面刨土,张大麻子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把它刨的那个坑重新填上,但第二天又会被重刨开。如此反复之后,张大麻子觉得奇怪,索性就拿了个锄头也去刨,刨到深处才发现那是一座汉代古墓,里头的宝贝多的数都数不清。他以为这是猞猁在对他报恩,却不想在他打开那口主棺材后,那只猞猁立刻跳了进去对里头的尸骸大肆啃咬,吃得津津有味。

  张大麻子有了钱,发现盗墓是个发财的好行当,他养的那只猞猁会找墓,于是乎这一人一猫是一拍即合。一个负责探坑,一个负责开棺,王大麻子只管拿里头的陪葬品,只要把尸骨留给那只猞猁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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