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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_[美]丹·布朗【完结】(12)

  原谅他们吧,你们也许会说,因为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古往今来,总有这样的时候,无知不再是可原谅的罪行……这时,只有智慧才有豁免的权力。

  出于纯洁的良知,我赠与你们所有的礼物——希望、救赎和明天。

  但仍有那些像狗一样对我穷追不舍的人,满脑袋自以为是的信念,把我当作疯子。那银发美人居然胆敢视我为怪物!就像那些有眼无珠的教士为处死哥白尼而游说奔走,她对我冷嘲热讽,当我是恶魔,为我已窥探到真理而惶惶不可终日。

  但我不是先知。

  我是你们的救赎。

  我是幽灵。

  10

  “请坐,”西恩娜说,“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兰登迈入厨房,感觉脚步更稳了。他穿着邻居的布里奥尼西装,大小合适,恰似为他量身定做一般。就连脚上的路夫鞋也很舒服,兰登暗记在心,等回美国以后,一定要换意大利的鞋子来穿。如果我能回去的话,他心想。

  西恩娜改了装扮,变身自然风格的美人,她换上贴身牛仔裤和米色毛衣,轻盈的身形被完美地勾勒出来。她头发还是向后扎成马尾辫,但卸下医院手术服带来的威严之后,她显得更加柔弱。兰登注意到她双眼微红,像是刚刚哭过,于是心头一紧,再次涌起负疚感。

  “西恩娜,我很抱歉。我听到电话留言了。我不知该说什么。”

  “谢谢,”她答道,“但现在我们得把重点放在你身上。请坐下。”

  她语气变得坚定,让兰登联想到在剪报中读到的她那早慧的童年。

  “我需要你好好想想,”西恩娜示意他坐下,“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来到这间公寓的吗?”

  兰登搞不懂这有什么关系。“搭出租车来的,”他挨着餐桌坐下,“有人冲我俩开枪。”

  “是朝你开枪,教授。这点得搞清楚。”

  “是的。对不起。”

  “在出租车上的时候,你还记得枪响了几声吗?”

  奇怪的问题。“记得,两声。一枪打在侧边后视镜上,另一枪打穿了后车窗。”

  “很好,现在闭上双眼。”

  兰登这才意识到她在检查他的记忆恢复qíng况。他闭上眼睛。“我穿的什么衣服?”

  她的样子浮现在兰登脑海里:“黑色平底鞋、蓝色牛仔裤和米色V领毛衣。你的头发是金色的,齐肩长,向后扎起。你的眼睛是棕色的。”

  兰登睁开眼睛,端详着她,也为自己的细节记忆功能恢复正常而欣喜。

  “很好,你的视觉认知铭印很棒,证明你的失忆完全是可逆xing的,对你的记忆形成过程没有任何永久xing损伤。关于过去几天,你又回忆起什么新的事qíng了吗?”

  “很不幸,没有。但你出去那会儿,我又产生了一堆幻觉。”

  兰登告诉她幻觉中反复出现的蒙面女子、成堆的死尸、还有那半埋在土里、烙着字母R、并痛苦扭动的双腿。然后他又说起从天而降的那副奇怪的鸟喙面具。

  “‘我是死亡’?”西恩娜问道,一脸的迷惘。

  “没错,它就是这么说的。”

  “好吧……我想这要比‘我是毗湿奴,世界的摧毁者’更加震撼。”

  年轻医生刚刚引用了罗伯特·奥本海默在试验第一颗原子弹时的名言。

  “那这个长鼻……绿眼的面具?”西恩娜说,大惑不解地问,“你知道为什么会引发这种联想吗?”

  “毫无头绪,但那种样式的面具在中世纪相当普遍,”兰登顿了一顿,“它被称作瘟疫面具。”

  西恩娜莫名其妙地焦躁不安起来:“一副瘟疫面具?”

  兰登接着向她解释,在符号学领域,鸟喙或者长鼻面具的独特形状基本上就是黑死病的代名词。公元十四世纪席卷整个欧洲的那场致命瘟疫,在一些地区,甚至夺走了三分之一居民的生命。大多数人认为“黑死病”之所以叫“黑”死病,是由于患者因生坏疽和皮下出血导致肌ròu发黑;但实际上“黑”字指的是这种传染病在民众中造成的极度恐惧。

  “而鸟喙面具,”兰登说,“是中世纪医生在治疗被感染的病人时佩戴的,用以避免他们的鼻孔接触到瘟疫。如今,只有在威尼斯狂欢节上你才会看到它们作为装饰佩戴,算是对意大利历史上那段可怕岁月的一种怪异的提醒。”

  “你肯定在幻觉中看到的是这种面具?”西恩娜追问道,她的声音已有些发抖,“中世纪瘟疫医生所佩戴的面具?”

  兰登点点头。鸟喙面具特征明显,他绝不会认错。

  西恩娜皱着眉头,这让兰登有种预感,她正在想如何用最好的方式告诉自己一些坏消息。“还有那个女子不停对你说‘去寻找,就会发现’?”

  “没错。和之前完全一样。但问题是,我压根儿就不知道要我去找什么。”

  西恩娜缓缓地长舒一口气,面色凝重:“我猜我或许知道。另外……我想你或许也已经发现了。”

  兰登目瞪口呆:“你在说什么?!”

  “罗伯特,昨晚在你来医院的时候,你夹克口袋里有一件不同寻常的东西。你还记得是什么吗?”

  兰登摇摇头。

  “你随身带着一件东西……一件让人相当震惊的物品。我是在帮你做清洁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她指了指兰登那件血迹斑斑的哈里斯花呢外套,它就平铺在餐桌上,“那东西还在口袋里,或许你想看一眼。”

  兰登打量着他的外套,举棋不定。这至少解释了她为什么要返身去取我的夹克。他抓起沾血的外套,把所有的口袋翻了个遍。什么也没有。他又搜了一遍。最终,他冲她耸耸肩:“什么也没有。”

  “看看衣服的暗袋?”

  “什么?我的夹克上可没有什么暗袋。”

  “没有?”她大惑不解,“难道这件夹克……是别人的?”

  兰登感觉大脑又开始糊涂了:“不,这是我的夹克。”

  “你确定?”

  太他妈确定了,他心道,实际上,它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一件金巴莉上装。

  他翻出衬里,给西恩娜看标签上他最喜欢的时尚界符号——哈里斯花呢的标志xing圆球,上面饰有十三颗纽扣状的珠宝,顶上是一个马耳他十字。

  被一块斜纹布勾起对基督教战士的回忆,这种事还是留给苏格兰人吧。

  “你看这儿。”兰登指着标签上手绣的姓名首字母缩写——R。L。——那是专门加上去的。他始终钟qíng于哈里斯花呢的手工fèng制,正因如此,他总会多付些钱,让裁fèng把他的姓名首字母绣到标签上。在大学校园里,你会撞见成百上千件斜纹花呢夹克,在餐厅和教室里,不断有人脱下又穿上。兰登可不愿意因某次疏忽而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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