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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犯罪事件_鬼马星【完结】(5)

  附录:陈奇自白书(1)

  我从来没写过自白书,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既然給了我纸和笔,那就让我从头写起吧。

  我叫陈奇,今年27岁,在S市恒风高中当数学老师。

  我很喜欢这份与世无争又有假期的工作。学校离家很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所做的不过是走出家门到学校上课。如果没有蔷薇,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在那所学校呆下去,我会成为一个尽职的好老师。

  不上课的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

  祖母在世时好交游,常常会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家里几乎日日开局,人声鼎沸,嘈杂得很,我不得不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开始谈不冷不热的恋爱,也经常找老同学出来聚会,但自从去年祖母去世后,家里突然冷寂下来,我才发现一个人难得的自在,所以也就懒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闻经常来找我。

  方智闻是我的中学同班同学。

  1995年,我以全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本市最好的一所中学。在那里,方智闻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在那所学校呆了6年,成绩一直在年级里遥遥领先,但老师却并不喜欢我,我想这多半是因为,我太过桀骜不驯。我脾气不好,几乎没有朋友,同学中,只有方智闻跟我谈得来。

  父母冷战时期,我常跟方智闻呆在一起。方智闻跟我住在同一条巷子,我的家事早由张三李四经由方伯母之口传到他耳朵里,这样倒好,免得我向他解释为何我有空日日听他谈女人,为何我过了午夜回家也从没人责怪我。

  “其实我很羡慕你。”方智闻却不止一次这样对我说。方伯母是出名的严母。

  方智闻的好处是他不关心别人的事,所以他对我家的事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了。

  那时候,我和方智闻的游戏多半是沿着西园路走到平安寺再转回来。因为两个人都没钱,所以最奢侈的享受也无非是停在小店门口,一人买一罐啤酒对饮,有女生走过,方智闻就会向她的背影吹口哨,偶尔也会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碰到如果他刚领到零用钱就会请对方去溜冰。但当轻佻的女生欣然同意时,他又觉得意兴阑珊,叹息钱花得太冤枉。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人是苦中作乐,烦恼至极,方智闻整天担心功课是否能过关,而我则一想到要回去面对父母木然的脸就心惊肉跳。

  我和方智闻的学校生涯都不算快乐,尤其是他。他抱怨所有的老师都是方伯母的密探,他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母亲晚餐桌上的话题,因为受到监视,所以他无时无刻不想逃离母亲的视线。对方智闻来说,世上唯一没被他母亲买通的人就是我,因而他最愿意跟我在一起,所以方伯母讨厌我也不是没有道理。

  方智闻所有的功课中,历史成绩最好,他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考上F大学历史系,但他的母亲希望他能考酒店管理系,或者经济系,为此,方智闻跟他的母亲大吵了三天,他还不惜以离家出走相威胁,最后方伯母不得不作出了让步。方智闻考上了F大学历史系后,李继文就是他的导师。

  “妈的!我终于可以住校了!”方智闻在开学的第一天晚上,从宿舍打电话給我,声音听上去兴奋极了,我记得我还祝贺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他是在我们毕业一年后,开始从事出版行业的。2006年年初,我祖母刚刚过世不久,他就来找我,说他想开一家自己的图书公司。他向我借钱,我当时继承了我祖母留下的一笔遗产,拿20万給他,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于是我就給了他。

  他做得很出色,今年夏天,已经把那笔钱如数还給了我。

  据我所知,他跟李继文的关系一直很好,其实,在我认识强薇之前,我就已经知道方智闻的老师住在我对面了,因为他每次来看我,总会说:“我先去跟老师打声招呼,然后再来看你。你給我备饭,咱们好好聊聊。”

  今年4月,我听说他准备出版一本李继文写的历史小说,虽然我那时已经知道了李继文跟强薇的事,我强烈反对好朋友继续把他当偶像,但我也不能把强薇的事和盘托出,所以我对他们的关系只能听之任之,偶尔会说一句,“那老家伙看上去面相不好,很虚伪,你要小心,”但估计他也没听进去。

  他跟李继文的出版合同应该是在6月签的。有天晚上大概是九点左右,方智闻突然来到我家,他兴致很高地拉我出去喝酒,我问他为什么那么高兴,他说,他刚刚跟李继文签了合同。当然,我没看过他们的合同,我有什么必要去看那东西?

  4.遗产纷争

  凌素芬呆呆地站在那里,她仍然不敢相信自己刚刚听到的一切。这个律师说什么?李继文居然有遗嘱?而且竟然把所有财产的80%留給了她的女儿强薇,把另外20%留給了跟他毫无血缘关系,之前也没有任何交往的强薇的女同学钟思慧。而她,跟他相濡以沫的妻子,等待了他多年,才终于跟他走到一起的,被他称为终身情人的女人,却只得到一堆破书。

  李继文用黑色水笔写了几句话給她,现在听来,那些话简直就是对她的嘲弄。

  “亲爱的素芬:

  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书店,那时你才二十岁,也许连20都不到,你想买一套小说,却因为少了几毛钱无法如愿,最后是我替你买下了那本书。我还记得那套书的名字,叫作《基督山恩仇记》,那是一本非常经典的小说,我本人也爱不释手。所以,我们两人约定,你先看完,再借給我再看。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可是,也许在复仇的故事中慢慢滋生的爱情总会顺带着引出不少误会。就是那些误会让我们错过了十几年。其实那些年,你美丽温柔又充满活力的身影常常出现在我梦里。我多么渴望再遇见你,那个在书店里,在林荫道上,认真地跟我讨论:“基督山是不是该复仇”的美丽女孩。啊,你认为应该报仇,而我却说不。人生苦短,如果都用来报仇,那该多可惜。

  我再遇你时,你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了,仍然美丽动人。我一看见你的眼神,就知道你一点没变。你还是你,你懂得掌握自己的人生,懂得什么该要什么不该要,你也懂得我,你总是知道我需要什么。对日渐成熟的你来说,我正在慢慢缩小,尽管我比你大20岁,但有时候我觉得在你面前,我就像小孩子一样天真幼稚。不是吗?你也对我说过,我是永远不知道自己岁数的人。你说我年轻,我不知道该不该为此高兴。

  不过,我想我还是高兴的。正因为我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才会做出许多跨越了自己年龄的事。对此,我并不感到羞耻,只感到荣幸。

  亲爱的素芬,感谢你多年来为我付出的一切,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向我伸出了温暖的手。感谢你給我的人生带来了欢笑和快乐。尤其是感谢你給我带来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本来,在我生命终结时,我想将我的全部财产都留给你,但我知道你向来视金钱为粪土,我不想用钱来玷污你我之间多年来的纯真感情。

  你曾经向我证明你对我的爱有多热烈,有多持久,现在,轮到我了。我也要向你证明,我是最了解你,最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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