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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兰系列_鬼马星【6部完结】(344)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了烧。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压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日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日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声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时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只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资不发,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5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叫我未成年人,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会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决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作者: 鬼马星 回复日期:2007-12-14 8:31:00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上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拉ok,她简直无法想象,的确是没办法跟别人说,说出去谁会相信?

  她现在后悔他3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没有给他打电话,想到他深更半夜一个人看着枪发呆,在考虑生还是死的问题,她就心如刀绞,他说的没错,那时候她的确是把他的生日忘了,她没想到他那时候会那么孤单,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爱她;她后悔刚离婚的那段岁月曾经把一切罪责都压在他身上,她也的确折磨过他,虽然时间很短,但她无法否认,自己是曾经叫他大雨天里空跑,她没想到这会害他那么伤心,她也后悔自己没有接他的电话跟他去唱卡拉ok,没有在他最饥饿的时候问一问,你吃过饭了吗……

  她决定把日记中的部分章节复印下来,有时间拿给高洁看,尤其是他们挨饿和随声听的那段,真应该好好让她看看,她哥哥是怎么对他的,如果她还是人的话,她就应该为今天中午对高竞说的话真诚地道歉。

  想到这里,她快速起身把日记本塞进了包里,她得快去快回,不能让高竞发现,他肯定不希望她看到日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日记中袒露的大量难堪往事和隐秘的心情他一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晚上8点左右,莫兰帶着三个饭盒来到高竞家。她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到家快半小时了,房间已经整理完毕,现在他的小屋显得干净整洁而温馨,莫兰看见他的床头柜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相架,里面放着他们两人的亲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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