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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兰系列_鬼马星【6部完结】(458)

  而且,这东西肯定不会是一幅画或是一个酒杯,因为那太容易带走了,需要通过烧毁这么张狂

  的方式来毁灭的证据一定是带不走的,或者是即便想尽办法移走了,也会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他

  想来想去,那只能是酒吧的固定设施。也许从酒吧的开张之日起它就存在了,但在过去的案件中,

  它从没起过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不必接受火刑,它很可能会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过去的案卷中,这也

  解释了为什么酒吧的原始资料会被篡改。那东西肯定在原始资料中出现过,也许频率还不低。

  但是,烧毁酒吧是为了保护司徒雷吗?高竞认为未必。因为酒吧的固定设施,如果作为谋杀案

  的重要线索,它只能是指向那些当时在酒吧里的人,但司徒雷本人不在现场,其实他从来没在任何

  一个跟他有关的犯罪现场出现过,他是一个幕后指挥者。所以,高竞认为,烧毁酒吧的目的其实是

  为了保护那个杀死李耀明的凶手——警察局的内奸,松鹤楼的宾客之一。司徒雷之所以会那么慷慨

  地烧毁一座酒吧来保护这个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两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内奸被抓,也许就

  会牵出司徒雷某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也许张建民的案子也会因此出现转机。他曾经翻看过案发当时

  的保安录像,张建民是被两个男人扔下去的,但是无法看清两个男人的脸,他们离开饭店时,也都

  低着头,他还查到了张建民在图书馆的借阅清单,但是负责调查那些书的下属没有从中获得有价值

  的线索……对了,莫兰去过!

  车开到半路,他又想到了莫兰。

  那天,在图书馆门口跟莫兰分手后,因为不放心她,他后来又折回图书馆来找她。但他从一楼

  找到五楼,就是不见她的踪影,恰巧那时候,有人从二楼女厕所拿出一件大衣来,他当时看见图书

  卡上的拼音和血迹,好像脑袋被开了一枪。他记得自己发疯般地在图书馆里跑来跑去,发疯般地打

  电话,最后又是发疯般地跳上了自己的车。虽然郑恒松安慰他,莫兰那么机灵,又是个美女,不会

  出事的,但这句话使他更加心乱如麻,他好像不断听到莫兰的呼救声,“高竞,救救我,高竞,你

  在哪儿?”莫兰永远不会知道,他一上车就把枪上了膛,当时他想,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他就当

  场击毙司徒雷,再自杀。如果她死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到司徒雷家门口时,他才慢慢冷静下

  来,但他还是把枪放到了最容易拿到的地方。

  莫兰去过图书馆,她曾经说,她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婚礼结束后就告诉他。

  可现在婚礼结束了,他们却吵架了。

  他犹豫是不是该给莫兰打个电话,但是如果开口就问图书馆的事,她一定会气上加气,认为他

  仅仅是因为工作才打电话给她的,也许还会认为他是在利用她。思前想后,他最终决定先给她发条

  短信试探一下,发短信很麻烦,他对自己说,要用最简短的话说明自己的心意,——

  “保证三天之内还你两万,我发誓再也不偷钱,再也不提司徒。对不起。”

  他觉得自己的短信言简意赅,很有诚意,不知道莫兰看了之后会不会回心转意。

  几秒钟后,莫兰的回复就过来了,比他简洁得多,在他的手机屏幕上,他只看见一个字:

  “呸!”

  莫兰一点都没被他感动,他的心沉入了谷底。

  一个小时后,高竞口袋里塞着跟IP地址相对应的调查结果,来到C区林川路328号健宝大厦2203

  室的门口。

  他按了两分钟门铃,没人应门。

  无奈之下,他只能破门而入。但正如他在按门铃时预感到的,他的枪和手铐毫无用武之地,屋

  子里空无一人。说它是间“空屋”名副其实,因为这里不仅没有人,也没有家具,生活用品,报纸

  或书籍,屋子很干净,地上连张多余的纸片都没有。高竞可以肯定,这里曾经被彻底地有条不紊地

  打扫过,因而,他更加确信,赵栋曾经住在这里。

  很明显,清扫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一切赵栋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

  人的痕迹容易消除,但猫呢?

  当然,也许不是猫。莫兰说过,这个人曾经养过一个宠物,它的名字叫芭比。宠物,有它自己

  的生活,它做过什么,他的主人未必完全能够了解,何况,这个主人还是个电脑黑客。

  他想到了裴欣言。

  把裴欣言介绍给他的B区公安分局的同事曾经告诉过他,

  “除去睡觉和上厕所,她每天24小时,几乎都在电脑前。工作、聊天、娱乐、吃饭包括交友都

  在网上,她几乎没有线下生活。在网上,她生活得多姿多彩,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绝对孤独的人

  。”

  想必同为电脑狂人的赵栋,应该也是这种整天盯着电脑的怪人,所以他不一定会知道他的宠物

  做过什么,到过什么地方。所以……

  也许,它会在什么地方拉过一泡尿,也许,它曾经逮过一个蟑螂,藏在它的私密小天地里,也

  许,它还曾经在什么地方磨过它的爪子。前两种遗留物,或许可能已经无迹可寻,但是最后那种

  ……

  他决定碰碰运气,在屋子里仅存的两扇木门的下沿摸索一遍。

  马上就有了结果,他在厕所和卧室木门的底端分别发现了几条明显的爪印,爪印上曾被刷过一

  层漆,用肉眼没法看见,但手碰上去就会有明显的触感。狗的爪子没那么尖,他觉得还是猫的可能

  性更大。

  这里果然曾经有过一只猫。

  芭比。

  他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不出两分钟,下属就查到了健宝大厦这套房子的房主。房主姓林,住在

  海南。在长途电话里,他向高竞坦言,他购买这套房子纯粹是作为在S市的一项投资,他在S市共有

  三套这样的房子。他是通过中介公司把房子租出去的,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曾经告诉他,租房人是

  一对中年夫妻,至少看房、签合同、最后被目击搬入这套房子的人是这对夫妻,他本人从来没见过

  租房人,只知道这对夫妻付房租很慷慨,比他要求的房租要给得多,他们提出的唯一要求是,搬走

  后要带走屋子里所有的家具,包括窗帘。

  “我的房子装修很简单,那些家具根本就不值钱,只要他们肯买,想带走就带走喽,我没什么

  意见。我也没问他们为什么不买新的。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房主解释道。

  高竞看了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晚上10点,房产中介公司肯定已经打烊了,要想询问详情看看

  来只能等明天,不过这只是走走程序,对于是否能从这家房产中介获得有价值的信息,高竞并不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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