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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平系列1:暮眼蝶_鬼马星/马雨默【完结】(4)

  但从那以后,陈剑河阴郁颓废的模样就常常出现在他眼前。

  陈剑河也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印象中他一年四季都穿着件不新不旧的咖啡色夹克衫,当时他是班级里少数几个不住校的学生之一。这个脸色苍白,身材瘦削,有点病怏怏的年轻男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点,这可能跟他的肤色和身高有关,他身材刚超过一米六,是典型的小个子,有着男人中少见的白皮肤,五官说不上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只是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给人印象深刻。

  陈剑河不太喜欢与人交往,每天清晨他匆匆赶来上课,上完课,又匆匆收拾书包离去,简东平从没见过他与人谈笑,也不曾看见他跟任何一个同学道别,总之,他好像终日生活在自己的角落里。因为彼此不认识,又完全没有交往,在大学的头一年里,简东平甚至没注意到班级里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陈剑河平时在班级里极少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主动跟别人谈论某一个话题。如果遇到特别多话的同学,他往往显得格外不善言辞。而一旦在课堂上被提问,他却常常对答如流,令人瞠目。他是个好学生。

  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简东平才有机会跟陈剑河近距离接触。那时候,简东平在课余时间选修了德语课程,结果他发现陈剑河也选了同一门课。于是出于同班之谊,他主动邀请陈剑河做他的同桌,他本来以为对方会拒绝,不料陈剑河竟一口答应。于是从那以后,两人便渐渐熟络起来了。

  当时,陈剑河对德语课相当痴迷,他是班级中少见的学习狂。除了一丝不苟地完成作业,专心致志地上课听讲之外,他还找了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来读,上课时,他一会儿看教课书,一会儿翻他的参考书,常常忙得不亦乐乎。而阅读德语原文书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对于他喜欢的原文小说,他能够背得滚瓜烂熟,当他把整篇德语小说如数家珍般地背出来时,简东平起初还惊得哑口无言,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因为他的勤奋,选修课老师曾多次在课堂上给予嘉许。

  陈剑河对德语的疯狂劲儿让简东平一度认为他是准备留学德国,不料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认了。后来被简东平问得烦了,陈剑河才颇不情愿地告诉他,他学德语纯粹是出于对外语的兴趣,他曾经还一本正经地对简东平说,“我喜欢德语那些复杂的转换,它能锻炼大脑的反应,也能让我不那么无聊,每当我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就尝试用多种人称说德语。很有意思。”

  据简东平所知,陈剑河在学完德语后,又学了日语和西班牙语,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如此热衷于学习语言的人,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从来不曾向别人卖弄过自己的能耐,他从来不说。简东平后来想,也许当别人在谈论某个话题时,陈剑河早已经象个翻译机器一样把所有要说的话都用不同的语言在心里说过一遍了,这对他来说,一定“很有意思”。

  跟陈剑河恰恰相反,简东平觉得学德语乏味至极。他向来没有学语言的天分,对那些搞昏他大脑的语法和转换形式他深恶痛绝,有好几次,他都差点中途退出,但后来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千方百计地忍了下来。简东平学德语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以后到欧洲去旅游时不至于被人宰,但学了没多久,他就开始后悔了,他曾不止一次对自己说,如果早知道德语这么难学,他绝对不会自讨苦吃。所以他根本就无法理解陈剑河对德语的热情。

  而且,他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虽然简东平那时对李今已经失去了热情,但只要一看见他们卿卿我我地走在一起,他心里还是会觉得有点不舒服,他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他问陈剑河对此有什么看法,

  “不会。他们就快分手了。”陈剑河却毫不犹豫地予以了否定。

  他的说法让简东平颇为吃惊:“怎么可能?他们感情那么好。你是说他们的关系其实并不象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好?”

  “是的。”

  “你怎么会知道?”

  陈剑河瞄了他一眼,颇有些得意地回答道:“这很明显,只是你没看到。”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句。诸如此类有始无终的谈话经常发生在他们两人之间,当时简东平觉得陈剑河是在故弄玄虚。但不久后当他听说李今和吴立帆真的分手了,就不免暗暗吃惊。他一直想弄明白作为局外人的陈剑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么,以至于他可以未卜先知,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今天,终于成了悬案。

  简东平还发现陈剑河有个习惯,那就是在跟别人说话时,他总喜欢趁对方不注意时偷偷打量对方,而等对方发现他时,他又会迅速将目光移开,假装心不在焉。简东平认为他这样不太礼貌,有一次就好心提醒他,建议他改正,结果陈剑河的反应令他吃惊,在后来的三天里,陈剑河没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他觉得陈剑河的“动气”十分小儿科,简直可笑之极,而且还有点神经质。这件事给简东平印象极深,仔细回想起来,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讨厌这个人的。

  闹钟突然发出震耳欲聋的铃声。

  简东平快速按住闹钟上方的按钮,闹钟顿时停止鸣叫。现在他完全醒了。他听到外面传来滴滴答答的雨声。最近上海这个地方老是下雨,到处都湿乎乎的,怪不得最近总是会梦到陈剑河那张阴郁的脸和血淋淋的李今,阴沉沉的天气总会使人产生一些不快的联想。

  或许还有别的原因。

  休假以来他的心情一直阴晴不定。自从上次那篇跟了两个多星期才完工的大稿子被总编毫不留情地从排版单上撤下后,他就对什么事都意兴阑珊,于是就干脆申请了休假。可是休假之后,他又发现日子过得并不自在。作为记者已经习惯忙忙碌碌的他,很不适应这种整天无所事事的日子。所以假期才过了两天,他就又已经开始挂念以前那种东奔西走的生活了。

  他起身走到书柜前,想找一本好看的小说来放松一下神经,此时,门哐地一声被推开了,保姆萍姐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跟平时一样,她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盘,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萍姐四十多岁,身材粗壮,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个干体力活的好手。自从简东平的母亲去世后,萍姐在简家干活已经有七年了,对于这个只有男性的家庭来说,她很明白自己的存在有多么重要,而一想到自己可以完全主宰这个家庭的日常生活,她也觉得相当满足。

  “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

  “已经不早啦!”萍姐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早餐盘“哐”地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以来,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饭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喜欢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而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十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很看不惯他的这个习惯,她认为真正的正经人就该像她一样早起早睡,按时吃饭,因此她对此颇有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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