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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株式会社_[日]森村诚一【完结】(32)

  “客户战战兢兢,要我帮忙。我心中为之一震,这下一切都完了。只要一张扬,说我为做成生意,用女人去讨好客户,这就足以使我下台。况且,即使是因过失,导致她死亡,这对我也极不利。”

  “我在绝望中,苦思冥想明哲保身的上上策,这并不是为了客户,而是为了自己。”

  “庆幸的是,她突然死亡,除我和客户外,无人知晓。此时,我又想起了介绍女人的岸本。平日里,令人感到是个危险人物的岸本,正是在我为难的时刻,他也许会出主意,帮助我摆脱困境。”

  “我同岸本取得了联系,万万没想到却和不幸结上了缘。岸本听完我介绍事情的原委后,非常冷静地对我说:‘不要担心!我马上过去,这事不要向任何人泄露!’两小时后,岸本赶了过来。他一看繁美的尸体就说:‘由我来处理!任何事我都会妥善安排的,不用操心!’”

  “自从同岸本联系之后,他掌握了主动权,我与客户都不得不听他的指挥。这一点以前并没有估计到。当时只考虑要尽快摆脱目前的困境,只要尽快隐藏真田繁美的尸体就踏实了。了解她和我们关系的,只有岸本。岸本把事办得很利索。”

  “真田繁美的尸体,必须从饭店的房间,搬运到停车场里我的车上。等待整个饭店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和岸本伪装抱着像是酩酊大醉的繁美,运到车里。这时,必须冒最大的风险。很幸运,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很顺当地把尸体装进车里。”

  “岸本说:‘没有再提心吊胆的事啦!回房间,你们喝点威士忌什么的,然后美美睡到大天亮,到早晨我都已经收拾利落了。’之后,他发动了我的车,离开了饭店。岸本把繁美的尸体,隐藏到哪儿?我不知道。事成后,我多次打听过,岸本只回答已经藏在绝对无人知道的地方,不要担心。”

  “多亏岸本帮助,我逃出了困境。而且和客户成交了大宗买卖,我将晋升副社长,巳确信无疑。”

  “然而,岸本却摇身一变,翻脸不认人,俨然是个恐吓者。他的要挟与日俱增。岸本有赌博的恶习,从我这儿敲榨的钱财,转眼就去赌博了。仿佛是个有洞的水桶,注入多少水也永远装不满。岸本的要求是个无底洞,我稍有些抗拒,他就威胁我:‘多亏谁?你才爬到现在的位子?我只要说一句话,你会是什么下场?这你最清楚吧。’”

  “岸本的要挟越来越变本加厉,他救了我,使我逃出困境,可是现在却要吸干我的骨髓,照此下去,我这辈子成了他的奴隶,被他牵着鼻子走了。”

  “11月上旬,岸本要求我给他1千万日元,说这是最后一次,只要给了这1千万日元,就彻底和我分手,我看透了这个家伙,清楚他又在欺骗我了。我已经受够了岸本的恐吓,这次别说要给他1千万日元,就是1百万也不想给。我痛定思痛与其终身当岸本的奴隶,还不如把他杀了,还我自由之身。”

  “11月10日夜里,我说给他所要的钱,邀请岸本出来。现在因为手头没有1千万日元,决定去朋友家借,要求他同去,当时岸本不起半点疑心就来了。他上了车,我把车往町田市域的山里开去,我们曾多次玩高尔夫球,就是走这条路的。我看准了机会,抽出早已准备好的螵丝扳子,朝岸本的头部抡了过去,他即刻昏倒,我又补了几下,直到确认他断了气,我才将车往深山驶去,掩埋了尸体。我估计这时我丢失了氯试剂容器。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操作,况且平生第一次杀人,掩埋过浅,至使野狗拖出了尸体。埋尸之前,我拿走了他身上表示身份的证件,带回家烧毁了。”

  “真田繁美被弄死以后,如果当时我不考虑自己晋升的事,立即报告警方,不至于会杀死岸本,事到如今,我真后悔莫及。”

  芦野坦白交待后,双肩骤然下垂。

  “真田繁美的空屋被人洗劫,是岸本干的吗?”

  审讯官质问道。

  “我想大概是他干的。从报上我知道她的住宅被盗,领悟到岸本的本质,真是个地道的恶棍。岸本处理完她的尸体后,我想他拿了她钥匙,去了繁美家,盗窃钱财了。对他来说这是一种废物利用。以前我对他有所戒备,总觉得这个人不可靠,是个危险人物。实际上他超出了我的预料,是个穷凶极恶的无赖。我竟然把猎物主动送到他的嘴里。”

  由于芦野通夫的招供,案件终于水落石出。以为是无关连的一系列案件,都已被串联在一起了。

  为了筹措陷入经济危机的公司资金,岸本参与了村冈的杀人、抢劫;村冈的情妇安井真知子,被人利用,作为诱饵去靠近被害者。

  警察很快就注意到真知子此人的所作所为,于是村冈为灭口,将她杀害了。

  岸本曾伙同村冈,谋害了屋代时枝,之后两人分道扬镳。岸本还协助芦野通夫处理了真田繁美。

  搜查本部获取芦野通夫的供词后,就有关性鲛时猝然死亡的真田繁美,与其同床的美国客户阿尔弗来特·比大森,如何逮捕他,作了研究。比大森已经回美国了。

  根据日本刑法第一条规定:无论是本国民,或外国人,只要在日本犯罪,都适用。

  日美两国间,已缔结了“引渡日美罪犯的条约”。然而,要求引渡比大森,仅仅凭芦野通夫的口供是很软弱无力的。况且据芦野的交代,比大森并无他杀的嫌疑,只因性行为致死。

  假设这是一起杀人案,却是“无尸体的杀人案件”。尸体尚未被发现,有罪犯的口供,限于无确凿证据以证明杀人的事实,这就无从逮捕或起诉了。

  既无尸体,加之尸体隐埋场所的惟一知情者也被杀害了。搜查本部作出了判断:要证明比大森的杀人动机是困难的。并作出了结论:要求引渡比大森的理由不充分。

  4

  案件真相大白后,竹浦真吾与屋代由美子相见了。

  “终于抓到了罪犯啊!除了岸本,真没料到还有另外两个罪犯。”

  由美子对案子意外的真相惊叹不已。

  “岸本是谋害你姐姐的同谋之一,这一点我估计到了。可是真田繁美的死因以及杀害岸本的罪犯太意外啦!”

  真吾也很感叹。

  “不过,这些恐怖案的作案人中,居然有为了重振公司的经营者,他们不择手段杀人、抢劫。”

  “在那种公司工作的职员,眼不见心不烦。芦野通夫为了自己的名利,促成买卖成功,买女人、委托人掩埋尸体,最后杀死了抓住自己把柄的无赖。这种公司,以前北原美和还在那里工作过呀!”

  “我姐姐很爱用‘梅的克’的净水器,我现在还继续用着。水,确实好喝。经营者虽然是杀人犯,但是产品是优秀的啊!”

  “一流商标的商品,当人们了解到其经营的实态时,也许存在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暗面吧。新闻媒体经常披露一些财政界的问题,但是有些公司的犯罪问题是不少的,只不过是没有被揭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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