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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人_[日]岛田庄司【完结】(63)

  沉默良久之后,前刑警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凶手的话,的确会变成你说的那样。”

  “发现尸体,摇晃后头掉下来,接着发生地震,虽然想要马上打电话报警,但电话因地震不通。这些都只是劳洛的片面之词,没有人可以为她证实。不过后来逮捕了芮娜丝;要是当初没有抓到凶手,劳洛毫无疑问一定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质疑他,是你开枪的吧?是你把头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思考洁所说的话。

  “到底怎么回事?医生,劳洛他……”

  “如果他在案发后还很冷静的话,案发当时表示他身边有目击者。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凶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击者了。”

  “你说不需要了?医生,目击者可以被这么轻易的创造出来;没必要的时候又让他消失吗?”老人说。

  “对啊,当然是这样,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消失不见,并不是劳洛用他的意志去让他不见的,而是因为凶手被捕,所以劳洛不必勉强把他找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好像有点不太懂……所以医生,你是说,本案还有其他目击者?”

  “有。”

  “喔,你这么肯定?”

  “很肯定,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边听边心跳加速。

  “我不这么认为。医生,话说得这么满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赌,赌什么都可以。我很肯定,否则逻辑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演得结论。”

  “这种事真是前所未闻。万一你错了的话,怎么办?”前刑警有些挑衅地说。

  “这个嘛……”洁得眼镜望向远方,想了一下,然后说:“我就买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进浴缸,然后一头栽进去,一口气把就喝光给你看。”

  我叹了一口气。

  老人发出沙哑得笑声说:“这真是了不起得壮举。万一我输了的话呢?”

  “那就请你答应我一个请求好吗?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你让我和某一个人用电话交谈。”

  “你还满大方嘛。”

  “这条线索,到这里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后还会再讨论,我们会到原来的调查结果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射出两个贯穿弹孔的事。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刚说的推论作为前提。”

  “哦,我洗耳恭听。”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用来夺走弗兰哥?塞拉诺的命,正确的说是破坏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破坏了弗兰哥的心脏,是吗?”

  “对。”

  “那么,一枪应该就够了。开一枪,弗兰哥就已经死了,没错吧?”

  “嗯,没错。”

  “那么,对凶手而言,这一枪就应该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么骚动的年代,多门嘈杂的地区,凶手应该都不像制造出多次枪响才对。”

  “嗯。”

  “弗兰格明明已经死了,但是这个凶手却又开了两枪。这样的话,凶手就有无论如何都有必须再开枪,而且是两枪的需要。我只能这么想,拉莫斯先生,你认为呢?”

  “你说他必须开枪?而且是两枪?”

  “也就是说,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进弗兰哥的身体里。这样可以吗?”

  “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觉得不是。不是这样,而是凶手有必要在尸体再开两个洞。”

  “再开两个洞……?但是开在尸体上的洞,总共就是两个。”

  “没错。但是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但是留下来的洞却是两个。这样的话,凶手三次射击中的两次,正确地击中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如此精密射击的目的,凶手甘冒危险做了极近距离的射击。”

  “嗯,怎么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请你再具体一点说明。”

  “我来做具体说明。这个说明的前提是,假设先前局的条件全部都成立。”

  “嗯。”

  “就像我说过的,如果要瞄准被害人胸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击的话,这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很危险。万一被害人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所以凶手应该宅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因此,这样的射击,不仅能顺利穿透心脏,外套上也不会有焦痕和烟灰。而且贯通孔越往下面的衬衫、再下面的内衣,应该也会越来越小。”

  “嗯。”

  “这时候,弗兰哥的手也还在西装的口袋里,握着枪。他没料到有人会对他开枪,但是他早已做好开枪的准备,所以立即还击。只是他没打中凶手,打到墙上的小提琴了。弗兰哥右手指的硝烟反应

  “没有,当初没有检测。”

  “因为现场没有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于是凶手把枪口瞄准自己第一枪开出的洞,再开第二枪。然后再把枪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枪。再来就是开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数量、开在衣服上的贯穿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因为两个洞都是极近距离的射击,所以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而且两个贯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洞有两个,体内的子弹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枪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套的洞,和身体的洞错开了。”

  前刑警和我听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整个场面陷入沉默。很明显的,洁的这句话直击事情核心,所以我们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洞错开了。”

  老人好不容易开口说话:“洞错开了……”他又重复一次。

  于是洁继续说:“对,所以为了让外套、衬衫、内衣、还有身体,都有一致贯穿的洞,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只能和第一枪一样,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射击。”

  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后说:“洞错开……怎么会这样?再说,错开有什么不妥吗……?”

  这次洁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觉得呢?为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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