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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神的游戏_[日]岛田庄司【完结】(40)

  除了这么说外,我想不出别的反对意见了。就在这时候,汤姆的手机响了。他一面从怀里取出手机,一面走到角落去说话,但是说着说着,他的声音突然变大了。

  “你说发现两只脚了?在哪里?”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好像又冻结住了。

  10

  我醒来时,发现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经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又觉得干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着了。我再次醒来时,已是下午了。

  强烈的尿意,让我一分钟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为动作一快的话,恐怕就会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时,第二天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胀破的情况下醒来。

  下床后,我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长裤和毛衣,连鞋子也没有脱。虽然身上已经穿得这么多了,我还是觉得冷。除了冷之外,我还觉得头痛欲裂。不过,我随时都在头痛,而且也知道头痛的原因是什么,就是酒暍多了。

  虽然我知道自己头痛的原因,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过,当念头转到“为什么这么冷呀”时,我就什么也来不及想,解决小便的问题最重要,所以便摇摇晃晃地去厕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关一看,就立刻知道为什么这么冷了,因为我没关门。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经停了,但是天色阴霾,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村里连续发生女性被杀,并且被分尸的事件,我还漫不经心地敞开大门睡觉。像我这么粗心大意,醒来时竟然手脚都还在自己身上。

  不过,我虽然没有关门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样没有开门的记忆。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干脆再回到床上,躺下来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我记得去过佩琪的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原本在亚文酒馆喝酒的我,听说佩琪的店遭窃,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 over Time Jewelers观看究竟。为什么我会得到这个消息呢?因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来的教授报告偷窃事件,而那位教授当时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们赶到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后,才知道是商店员工出入口的门被破坏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窃贼对店里诸多昂贵的珠宝与手表好像全无兴趣,昂贵的商品一件也没少,只是不见了一具廉价的木雕象。还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遗失木雕象的事,却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欧来的教授。

  接下来就是汤姆的手机响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脚的电话,于是巴格利准备立即飞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却破口大骂,喊着说今天晚上死也不让我去,因为带猫去也比带我去有用,还叫我回家睡觉。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个时候最好乖乖听他的。

  于是我独自一人回到亚文的酒吧,因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完全听巴格利的话,回自己的家呢?并不是我舍不得琳达胸前的双峰,或是还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关的情报。(正确说来,琳达和酒精当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却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绝对无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了什么东西。住在这偏僻的村子里,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和报纸;住在伦敦时,我曾经拥有这些东西,但是后来有些给人,有些就拿来换酒钱。现在我住的地方虽然有电话,但是巴格利可不会打电话给我,我只好守着亚文的酒吧,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进来。

  不过,我醒来的时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同样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什么东西?也不很清楚现在是什么时间。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么现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汉堡店已经不供应早餐的夹蛋汉堡了吧?我没有手表那种无聊的东西,所以不知道时间。我很喜欢这种只要一英镑的汉堡餐,但是这种夹蛋的汉堡过了早上十一点就不卖了,因此想吃这种汉堡的话,就必须配合这时间。今天我很饿,时间又似乎早已超过早上十一点,看来我只好去亚文的酒吧,吃琳达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摇摇晃晃地朝凯斯鲁路走去。因为昨天睡前没脱衣服鞋袜,所以现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还是像今天这样就可以了。抬头看天空,仍是阴郁的乌云密布,只有地平线比较明亮,天色显得很不稳定,让我想到看到极光时的情形。到底要发生什么事呢?阳光被乌云遮蔽,天气非常寒冷,一副随时会下雪的样子。

  一走到凯斯鲁路,我吓了一跳,因为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个村子本来人就不多,现在更变成鬼城般的地方了。这次的命案,让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转了个弯后,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亚文酒馆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闻媒体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来看热闹的。

  我正想还是别去亚文酒馆吃饭,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琳达。

  “嗨,巴尼。”琳达朗声说道。她笑着说:“终于醒了吗?”

  “你最好别靠近那里。那里有很多新闻记者,他们都是大野狼。”说话的人是亚文。他们两人好像正在逃避媒体采访。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御手洗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发现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

  “凶手丢的吗?”

  “应该是吧!”亚文说。“除了凶手,还有谁会做这种事?”

  “凶手是怎样的人?有目击者吗?”

  “没有。没有人看到。”

  “还没找到凶手吗?直接把手臂丢在院子里吗?”

  “不是。是放在运动袋里。”

  “两只吗?”

  “是两只。不过,有可疑的地方。”

  “可疑?”我问,亚文却说:“巴尼,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饭吗?”

  “是呀,我饿死了。”

  “果然。那么你的头痛呢?”

  “已经好了……咦?你怎么知道?”

  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嘻嘻笑了起来。“当然知道了。那样喝酒还不头痛,那就不是人类的脑袋了。我们要去那里的速汤屋(Soup Exchange)吃晚饭,你要不要去?”亚文说。

  “晚饭?”我很惊讶地说。

  “是呀,虽然有点早,不过,吃完饭正好开始工作。”

  “现在几点了?”

  “现在吗?”亚文看了看手表,说:“四点半了。”

  “啊!天呀!”我说。难怪我的肚子这么饿。

  速汤屋是自助式,吃到饱的餐厅。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种餐厅,因为我的胃不好,吃不了什么东西,所以很不划算。对肚子很饿的人——例如现在的我来说,这是可以痛快吃到饱的地方,当然是最好的餐厅了。可是我一向没有吃得太饱的习惯,因为吃太饱的话,就喝不了酒了。我的食物主要是酒,其他的都是点缀品,吃得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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