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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中途_麦家【完结】(14)



  2007年3月27日

  凤的故事

  凤是伐木工人的后代,她对伐木工人一直有很深的感qíng。40年前,凤的父亲用箩筐背着她进了狮子山林区当了一个伐木工人,当时她才九岁。从那以后,凤再没有离开过这个林区,她就像山上的一棵树一样,在鸟语花香中一天天过去,一年年长大。在凤15岁那年冬天,她父亲好好地走在下山的路上,突然被一块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石块击中后脑勺,便再也没醒过来。凤哭了三天三夜,哭得死去活来。没有了父亲,凤不知怎样才能活下来,最后还是她父亲的朋友,他们都是伐木工人,替凤在11#工区的集木场边搭了一间小木屋,砌了个炉灶,给了她一份烧饭的差事做。他们每天在凤摆开的简易摊上吃上一顿中午饭,凤一天的饭钱也就有了。凤就这样活下来了,快30年了,凤几乎就是靠一代又一代的伐木工人养活的。

  在凤22岁那年,一个姓林的伐木工人娶了她,凤孤苦的日子从此终于走出了头。凤替他生下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他用使不完的力气替凤撑起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家。苦难已使凤变得很容易满足,自从有了家,有了丈夫和孩子,她再没有不满足过。可老天没眼,凤的小儿子还没有学会走路,他父亲却被一次天杀的山体滑坡狠狠地埋在了大山里头,叫凤连他尸首都没瞅见一眼。那次山体滑坡一共葬送了九个伐木工人的xing命,他们可以说都是凤的亲人,都是吃着凤烧的饭长大或者变老的。

  凤的命苦哦!

  以后,凤又开始过上了孤苦的日子,靠着山上的树和伐木工人的恩赐,拉扯着几个嗷嗷待哺的儿女。儿女一天天长大了,凤的林区小饭馆也越开越像回事了。几年前,凤的两个女儿还到山下去另开了一个饭馆,还是靠着伐木工人养起的,他们在凤这儿吃中午饭,晚上下了山就到她两个女儿那儿吃夜饭。就这样,凤的苦日子总算又一天天熬过来了,她不谢天也不谢地,要谢的只有伐木工人。这个世上,要说让凤感到最有感qíng的,只有伐木工人,除了伐木工人,她谁都不认识,甚至连她的亲生母亲也不认识。

  有一天,老场长拿着一张红头纸给凤瞧,说他们都得下山了,以后就没伐木的事了。凤是不识字的,但她想纸上写的肯定不会跟老场长说的一样,他只是在拿她开心。因为当时他们才转移到一个新林区,满山的木头都在等他们去砍伐,怎么可能呢?凤万万没想到,老场长说的是真的,不出一个礼拜,山上所有的伐木工人都像鸟一样依次飞走了。他们下山前都来劝凤走,她就是不走,她说她要等他们回来。可哪里等得到呢?那些天,凤天天望着空无人影的大山哭啊哭的,她想这世上要没有他们伐木工人又怎么能有她的什么呢?老天爷啊老天爷,你为什么对我这么狠啊,硬把我一次次丢进苦海。

  ——凤哭天抹泪的声音回dàng在山谷林间。

  又一天,老场长领了个戴眼镜的小伙子又来劝凤下山。凤本来是铁了心不下山的,可结果叫小伙子几句话就说得变了心。小伙子对她这样说道:“大妈啊,你听我说,养你这辈子的是伐木工人,害你这辈子的也是伐木工人,你不知道,正是工人们把山上的木头砍完了,山体才要滑坡,才会害死你丈夫。”他告诉凤,打死她父亲的那块飞石事实上也是山体滑坡后造成的,只不过那次滑坡没人看见而已。他还想再说什么时,凤已经不让他说了,她对小伙子说:“你是个有文化的人,我相信你说的,既然这样我还留在山上gān什么呢,难道是等再一次滑坡来把我儿子也埋进大山?”

  三天后,凤扛着大包小包,下了山。

  2000年3月15日洁尘:写字的女巫本文是为洁尘随笔集《黑夜里最黑的花》所作的序。

  数年前,我跟洁尘刚认识不久,她送了我一本随笔集:《碎舞》。这好像是她的第二本随笔集,但对我来说,是第一本。真正的第一本:《艳与寂》,对我是一个传说,我经常听人说起,在各种评论文章中一斑斑地掠见,但从没有囫囵地见到过书。当然,如果我开口要,总是要得到的,只是我觉得,空一块盲区,虚实相间,有知无知,保守一点距离,于我对洁尘保留敬意是有好处的。所以,转而有点刻意不要了。就当它是个传说吧。我出格地以为,朋友到了“烂熟”的地步,保留一点神秘也许比多一点坦诚更有趣而有益。《艳与寂》是洁尘之于我的传说。本书,《黑夜里最黑的花》,是洁尘之于我的又一个传说。因为,迄今我只是从E-mail上看到几千字,它们是该书伸出的一个手指头。不知是洁尘有意迎合我,还是我对洁尘文字的迷恋使然,我完全被这几千字深牢地吸住、迷乱,感觉是凑在一个毫光闪烁的金指头前,满目痴相,心里亮堂。当然,这个金手指头,是长在泥人还是金像身上,目下尚属“传说”。有人说,他对葬礼的热qíng远胜于婚礼,理由是他相信葬礼他终于会有一份,而婚礼不一定。藉此言,《黑夜里最黑的花》是不会成为我的传说的,因为我相信:本书,本人终于是会有一册的。我倒希望不要有,但不可能。不可能的事最好别去指望,否则就有些弱智。我在文字里总喜爱扮个智者相——也许痴相。所以,我要求自己有个“智慧的愿望”,是这样的:我希望洁尘尽快送我这本书,同时我更希望,已有的“金手指”是长在金像身上的。我还自大地以为,这种可能xing极大。

第14节

  我的自大不是盲目的。这是一本有关电影的书,类似的文章洁尘已经作了许多,相继出版了《华丽转身》和《暗地妖娆》两本专集。两本我都是愉快地读了的。或者说,是给我的阅读留下了愉快的记忆的。记忆犹新。我早有结论:现在读书是件冒险的事qíng,因为烂书太多。看烂书,像吃坏苹果,吃出一条蛹,或一嘴农药,魂都要吓走,谈何愉快?我以为,一册书给人愉快,这本是基础的要求,但现在基础似乎变得顶级。十年前,我消遣时间的方式是一半花心,一半读书,现在人到中年,有妻有子,花心是不敢了,所以读书的时间是成倍地增长了。但说真的,我确实很少读到给我愉快的书,大概十本中有一本吧。这个比例小得可怜,而如果没有洁尘的赠书,这个比例恐怕还要可怜。

  我是说,洁尘的书总是能给我带来愉快,不知这中间有没夹杂朋友的qíng分。也许qíng分是免不了的,但老实说,洁尘的书是美的,聪明的,灵动的,有趣的,有温度的,没有书卷气的。都说慢功出细活,作家高产就像女人多产,多子不一定多福。说白了,就是说,高产的作家难能有好品质的东西出世。但是,洁尘似乎是破除了这个常数,她一边是源源不断地出书,一边又是好评如cháo,像可口可乐或者瑞士钟表。有人怀疑是她夫君做了“谍报”工作——献身不留名;有人赠她一个吓人巴煞的称谓:女巫——写字的女巫。因为太熟悉她夫君的德xing——一个彻底闲适之人,决不会gān谍报工作这种傻事。所以,我倒是越来越亲近后一种说法:一个写字的女巫。既是女巫,有些超常之举也就没什么好惊乍的。事实上,生活中的洁尘不乏女巫之迹象,她常常轻易地把我咬紧的牙关撬开,把我深藏的秘密一言道破。但是,作为女巫,洁尘的额头上似乎少了两到三道皱纹,牙齿和肤色也稍稍显白了一点。我以为女巫是应该有女巫的生色的,额头上有皱纹,脸皮发青,獠牙狰狞,这是最少不得的。所以,说她是女巫,也只能是“写字的女巫”而已。

  写字的女巫,这两年似乎是嫁给了胶片,洋洋洒洒地看胶片、写胶片,满嘴长舌的大导演、名演员,以至我萌生了一个观念:电影也是有药xing的,洁尘是电影的瘾君子。她新近的一部长篇小说,书名就叫《中毒》,或许正是她迷痴电影的毒xing发作时而有的灵感。我得承认,这是部不错的小说,两个像洁尘当前痴qíng电影一样的痴qíng单相思的女人,她们的qíng爱故事,她们的生活痼疾,她们的心理病症,古典的qíng怀,现代的qíng感,有点儿小资,又有点儿“仿佛”。小说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她”出生的时间,这个时间,众所周知,洁尘已经嫁给了电影,那么电影之外的东西,都是体制外的东西,是守着朝廷想江湖。说穿了,是偷qíng。偷qíng就是这样,往往只能在“暗地妖娆”。不过,我喜欢换个角度来讲,就叫“锦上添花”吧。

  有一个话题是蓄谋已久的要说的,它几乎成了我与洁尘之间的一个“间隙”,硌得我们偶有疑虑。是这样的,洁尘送我的第一本书即《碎舞》,我是格外的器重,还没有读完,就开始作文。文章写好了,寄走了,刊物的答复是“留用”。却是久久不用,直到刊物相关的栏目取消了也不用,通知我“另攀高枝”。而此时的我,已经十分歧视此作,断然决定弃之不用。歧视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期间洁尘已经又出新书三卷,它的美言颂词已大为失色,甚至有隔靴搔痒之嫌。不过,这还是次要的,关键是那时的我,刚入成都地方文人圈,地皮没有踩热,有点独行侠的感觉,天不怕地不怕,为抬举洁尘,不惜作践别人——当然肯定是名人。我至今记得,那文章的开头:

  在读《碎舞》之前,我一直以为成都的作家中,随笔写得最好的是××,但读罢《碎舞》,我要修正一下自己的观念,××只是成都的男作家中随笔写得最好的……

  就以这么副嘴脸开始,又以这么副嘴脸结束的,肆无忌惮,无拘无束,倒是勇敢,但也不乏鲁莽。时过事迁,我已经踩热了地皮,独行侠混入了人群,侠气dàng然不存,自然是歧视旧作了。我还在想,那刊物恐怕也是把我的侠气当做傻气看了,所以“久久不用”。不用得好!跟朋友有间隙总是有机会破除的,而有些间隙是要跟时间一道长大,甚至分裂成一条峡谷。还是让我的生活中少些峡谷吧。我自己在这样努力着,有时间,洁尘的文字也在这样帮我努力着。内心愉悦是一种力量,可以为你的生活变得圆满、扎实。我相信,本书的出版等于是我内心多了一份愉悦的可能。

  在四个城市说朱向前

  A?福州

  世界很大,人事很多,因而文字和传说的用途往往比我们想象的重要又大。1989年前,朱向前对我没有具体的形象,只有一些散落的文字和传说,有点像在历史里的一个人,一个影子,我知道他,关注他,但他感觉不到这些。第一次读向前的作品是篇小说,叫《漂亮女兵》,发在哪里没印象,我是在《小说选刊》上看到的,落的是两个人的名,向前在前,在后的是张聚宁。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清晰记得这么多,只有两种qíng况:一是这小说特别叫我心仪,有点一见钟qíng的意思,二是作者与我有种超出普通读者的关系。当时我对小说好坏的判断力还十分差,前一种qíng况有点说不通,而后一种qíng况倒是勉qiáng说得上。首先看作者简历,就让我有种亲近感,因为当时我们的部队都在福州;其次是我部队上有个战友,跟向前似乎很熟,他大大咧咧谈论向前往事轶闻的样子,一下子让我觉得向前离我是那么近,我要认识他几乎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这个感觉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得知向前已经离开福建去了江西,才明白容易的事qíng已经被战友的怠慢弄得十分困难了。几年后,我也离开了福建,去了南京。离开的时间一年接着一年地增长,现在我和向前离开福州都已有十好几年了,但我相信,在那个我们过去熟悉的城市的记忆中,对我的记忆或许早已烟消云散,而对向前的可能在与日俱增。换句话说,同样是离开,我的离开是消失,是人影同走,向前是人走,影子留在了那里,而且随着他日后身影的变大,影子也越发的大了。卡莱尔曾说过,人们都看重名人,经常把自己不多的珍贵qíng感献给一个商标样的名字,或者广场上的一座铜像。卡莱尔还说,这是人类的一种病,其实对双方都是不利的。我一方面相信这说法是正确的,另一方面又相信人总是生活在错误中的。有时候,我觉得人类对错误的需要要超过对正确的,从伊甸园的说法看,人类甚至是由于错误才开始生生不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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