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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谋杀案_安东尼·霍洛维茨【完结】(24)

  她用自己的钥匙打开门。她有诊所各处的钥匙,包括那扇壁橱,里面装着危险的药品,她同样可以打开。她也知道雷德温的备用钥匙放在哪儿。她已经决定好要怎么做了。这个念头让她的心跳加速,但无论如何她不会退缩。

  她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一张纸,然后放进打字机里。打字机是奥林匹亚SM2高级型号,这是她刚接手这份工作的时候给她配备的,还是便携式。她更喜欢重一些的打字机,但是她骨子里不爱抱怨。她低头看着朝她的方向弯曲的白纸,走了一会儿神。她想到了去单桂阁与阿提库斯·庞德会面的情形。虽然这位著名侦探让她很失望,但她并没有心存怨恨。他愿意见她一面已经很仁慈了,尤其是他看上去身体不太好。她见惯了病人。她在诊所待的这段时间让她具备了一种能够预感坏事的能力,若是出了什么严重的岔子,她立刻就能觉察出来。甚至,庞德虽然没有来诊所看过病,她立刻就知道他需要帮助。好吧,这还轮不到她来操心。事实上,他说得没错。她思考了他说的话,她明白,要阻挡恶意的谣言如潮水般在村子里泛滥是不可能的。他对此无能为力。

  但她可以做些什么。

  她小心斟酌着措辞,开始打字。她没花多少时间。整件事三四行就能说清楚。她完成后,又检查了一遍。现在,它就白纸黑字地印在纸上,呈现在她眼前。她不知道自己能否真的经受得起,可她看不到别的选择。

  她的前方传来一阵动静。她抬起头,看见罗伯特·布莱基斯顿站在柜台对面的等候区里。他穿着连体工装,衣服上满是油污。她刚才一直在聚精会神地做手头的事,都没听见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她心里一阵愧疚,她把那页纸从打字机里抽出来,面朝下放在桌子上。

  “你来这里做什么?”她问。

  “我来见你。”他说。当然了,他应该刚把车库门关上,就径直来到了这里。她没有告诉他自己去过伦敦。他还以为她在这里待了一整天。

  “你今天过得怎么样?”她问道。

  “还不错。”他瞥了一眼面朝下放着的信,“那是什么?”他的语气中带着疑问,接着,她意识到,她太着急把它翻过来了。

  “只是给雷德温医生的,”她说,“私人信件。医疗相关的东西。”她实在不愿意对他撒谎,但她绝不会告诉他自己写了什么。

  “你想去喝一杯吗?”

  “不了。我该回家见父母了。”她注意到他表情不太对,她不禁有些担心,“出了什么事?”她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等我们结婚以后,天天都能在一起,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

  “是啊。”

  她考虑了一下,要不要改变主意。她原本可以和他一起出去。但她的母亲特意下厨,做了一顿特别的晚餐;还有她的哥哥保罗,每次她回去晚了,他都会变得焦躁不安。她答应他今晚睡前给他讲故事。他总是很喜欢听她讲故事。她拿着那封信,起身穿过将他和她隔开的那道门。她微笑着亲吻了他的脸颊,“我们将会成为罗伯特·布莱基斯顿先生和罗伯特·布莱基斯顿夫人,我们会生活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突然,他抱住了她,双臂环绕,紧紧地搂着她,几乎弄疼了她。他吻了她,她看见他眼里噙着泪水。“我不能失去你,”他说,“你是我的全部。我说真的,乔伊。遇见你是发生在我身上最美好的事情,我不会让任何人把我们分开。”

  她明白他的意思。这个村庄,还有那些谣言。

  “我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她对他说,“况且,我们也不是非得留在萨克斯比村庄。我们可以去我们想去的任何地方。”她意识到,庞德就是这么对她说的,“但我们会留在这里,”她继续说道,“你等着看吧。一切都会好的。”

  之后,很快他们就各自回了家。他直接回到他的小公寓里洗了个澡,换下了连体工装。但她却并没有回父母家里。暂时还没回。她拿着她写的那封信。今天必须要寄出去。

  8

  恰好就在这时,在马路再往前走一点儿的地方,克拉丽莎·派伊听见有人在按她家前门的门铃。她一直在准备晚餐,村里的商店突然开始售卖一种让人感到颇为新鲜的食材;冷冻鱼整齐地切成条,裹着面包屑。她倒了一些食用油,但幸运的是,她还没把它们扔进锅里,门铃就再次响起。她把纸盒放在厨房的料理台上,去门外一探究竟。

  门上嵌有花岗岩纹理的玻璃窗,透过玻璃,依稀能看见外面有一个影影绰绰、有些变形的身影。晚上这个时候有谁会来呢,会不会是某个到处跑业务的推销员?这些推销员最近时常在村里出没,走街串巷,村民不胜其烦,简直堪比埃及遭受肆虐的那场蝗灾。她惴惴不安地拉开门,幸好安全链还在原位,她透过门缝向外窥视。只见,她的哥哥,马格纳斯·派伊站在门外。她瞥见他身后的温斯里露台上停着一辆淡蓝色的捷豹汽车,那是他的座驾。

  “马格纳斯?”她很惊讶,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之前只来过这里两次,有一次还是她生了病。他没有出席葬礼,自从他从法国回来,她还没有见过他。

  “你好,克拉拉。我方便进去吗?”

  他总是叫她克拉拉,从孩提时代起就这么叫。这个称呼让她想起了曾经那个男孩,可如今他却变成了这副模样。为什么他要留那么难看的胡子?难道就没有人告诉他这不适合他吗?它让他看上去就像是卡通片中某个愚不可及的贵族。他的眼珠微微泛灰,她能看见他脸颊上的静脉血管。很明显,他酒喝得太多了。还有他的穿着!就好像是在打高尔夫球。他穿着宽松的裤子,裤脚塞进袜子里,身上穿着一件亮黄色的羊绒开衫。很难想象,他们俩竟然是亲兄妹——而且不仅如此,他们还是双胞胎。也许,这五十三年的生活带他们走上了迥然相异的道路;如果说曾经他们还有相像的地方,如今他们已再无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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