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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谋杀案_安东尼·霍洛维茨【完结】(8)

  约翰尼个头矮小、宽肩膀、秃脑袋。他的身材日渐发福,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他喜欢花哨俗气的打扮,总是穿着相当寒酸的三件套西装,常搭配一条亮色的领带。为了参加这场葬礼,他不情愿地翻出了一件相对肃穆些的夹克和一条灰色呢料裤子——虽然和他的衬衫一样,不太合身。他的妻子一身黑色装扮。她的身材非常瘦小,三个她加起来才能抵上一个他。她没有吃做好的早餐,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小口吃着一块三角形的吐司片。

  “马格纳斯爵士和派伊夫人不会出席。”约翰尼喃喃自语,似乎又想起了什么。

  “出席什么?”

  “葬礼。他们周末才能回来。”

  “谁告诉你的?”

  “我不知道。大家在酒吧里聊天时说起来的。他们去了法国南部还是什么地方。管他什么地方,对一些人来说无所谓,不是吗?总之,大家试图联系上他们,但是至今还没有成功。”约翰尼停顿了一下,手里拿着一片香肠。如果你听他现在说话的口音,你会发现一个很明显的事实:他人生的大部分时光是在伦敦东区度过的。他和顾客打交道的时候,用的是另外一种口音。“马格纳斯不会乐于见到这种情形的。”他继续说道,“他非常喜欢布莱基斯顿太太。那两个人可是亲密无间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是说他和她之间有猫腻?”杰玛一联想到猫腻,鼻子上不由得爬上了一道皱纹。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可没这个胆子,尤其是当着他太太的面,况且玛丽·布莱基斯顿也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人物。不过,她以前一直很崇拜他。连他那个部位在她眼里都是光芒四射,你知道我说的是哪儿!这些年来,她一直都给他的府上做清洁。掌管着府邸的钥匙!她为他做饭,为他打扫,把半辈子时间都献给了他。我确信他肯定想要出席她的葬礼,给她送行。”

  “他们原本可以等他回来。”

  “她的儿子想要早点处理完后事。不能怪他,真的。出了这样的事多少让人有些意外。”

  两人沉默地坐着,约翰尼吃着早餐。杰玛聚精会神地看着他。她总是这样看着他,仿佛正努力看穿他沉着的外表下极力隐藏的秘密。“她来这里做什么,”她突然问道,“玛丽·布莱基斯顿?”

  “什么时候?”

  “星期一,她死前的那天。她在这里。”

  “没有,她不在。”约翰尼把刀叉放下,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清空了盘子。

  “不要对我撒谎,约翰尼。我看见她从商店里出来。”

  “噢!商店啊!”约翰尼挤出了一个不自然的微笑,“我还以为你是说我叫她来公寓里。就和以前一样,不是吗?”他停下来,希望他的妻子能换个话题,但是当她丝毫没有表现出罢休的迹象,他又继续说道,小心翼翼地斟酌着字词,“没错……她确实来商店里看了看。我想就是出事的那星期吧。我记不清她想要买什么了,如果你想听实话,这就是实话,亲爱的。我想她可能提到给谁挑礼物,但是她最后什么都没买。总之,她就待了一两分钟。”

  杰玛·怀特海德总是能判断出她的丈夫什么时候在撒谎。她确实亲眼看见布莱基斯顿太太从店里出来,她还特意留意了一下;不知怎么,她当时就觉察出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是她没有提这件事,现在也不打算刨根问底。她不想和他起争执,尤其是在他们正要动身去参加葬礼的当口。

  至于约翰尼·怀特海德,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他却记得十分清楚他上次和布莱基斯顿太太见面的情形。她确实来过店里,对他诸般指责,而最糟糕的是,她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她是怎么发现的?是什么让她最先将矛头对准了自己?当然,她没有把话挑明,但她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了。那个贱人。

  当然,他永远都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他的妻子,但是听到玛丽死了的消息,他简直要开心死了。

  * * *

  [1]吉士粉,一种具有浓郁奶香味的粉状食品香料,常用来做香滑软糯的甜品。

  [2]伊丽莎白·戴维(Elizabeth David,1913—1992),英国厨师、美食作家。二十世纪中叶,她撰写的介绍欧洲烹饪及英国传统菜式的文章极大地推动了英国家庭烹饪的复兴。

  5

  克拉丽莎·派伊从头到脚一身黑色装扮,站在走廊尽头的全身镜前打量自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又在纠结头上那顶装饰有三根羽饰和折皱面纱的帽子会不会有些夸张。法语里的那个单词是:多余。这顶帽子是她一时冲动从巴斯的一家二手商店里买回来的,付完款片刻之后她就后悔了。她希望光彩照人地去参加葬礼。全村的人都会参加,已经有人邀请她在葬礼后去“女王的军队”酒吧喝点咖啡或是饮料什么的。戴不戴这顶帽子呢?她小心翼翼地摘下帽子,把它放在走廊的桌子上。她头发的颜色太深了。她找人精心设计过发型,尽管蕾妮像往常一样技艺精湛,可那位新来的染发师绝对拉低了水准。她现在看起来很是滑稽,像是《家庭闲谈》封面上走下来的人物。好吧,木已成舟,她只能戴上这顶帽子。她拿出一支口红,仔细在嘴唇上涂抹,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多了。事在人为,这一点很关键。[此书 分 享微 信jnztxy]

  葬礼四十分钟之后才开始,她不想成为第一个到场的人。该怎么打发这段时间呢?她走进厨房里,盛过早餐的餐具还在等着她清洗。但她不想穿着这身最好的衣服去干活。桌上放着一本书,正面朝下。她最近在读简·奥斯汀的书——亲爱的简——她已经反复捧读了无数次,可她现在也不想读书。她下午会把落下的阅读进度补上,领略爱玛·伍德豪斯的伶俐多变。也许听听广播?或是再喝一杯茶,快速玩一把《每日电讯报》上的填字游戏?没错!这就是她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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