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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德维尔的暗影_[英]詹姆斯·洛夫格罗夫【完结】(5)

  洛夫克拉夫特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原稿——将它们锁在保险箱里,然后把钥匙扔掉。我甚至不需要他阅读它们。我想要的仅仅是将它们从我身上剥除,就像以手术剥除病变的身体组织。在我死之前,我想摆脱它们日渐沉重的分量,摆脱我的灵魂之中瘟疫般的存在,而这算得上是一种文学意义上的驱魔。

  我的手指因为关节炎而肿胀,仿佛扭曲的鸟嘴般啄着打字机。写作让我疼痛,令我痛苦。但我必须写下去。我的书房里整日亮着电灯,我以此来驱逐屋外伦敦的黑暗。同样,也是为了驱逐阴影,因为在黑暗包裹下阴影所隐匿之物,我对它了解太深。

  福尔摩斯,我从前的伙伴啊,无论此刻你在何处,即使我的所作所为违背了你的意愿,我相信你依然会原谅我这发自内心的忏悔。在这最后一刻,想必你会以你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注视我,发出一声温和的轻笑,然后说我是个傻瓜,说我是个犯了错的蠢货,说我智力低下而观察力欠缺——而这些话,从你嘴中说出来,完全可以等同于赦免了我的罪过。

  帕丁顿 J.H.W.

  1928

  1

  瘢痕研究

  “我认为,这世上最仁慈的事,莫过于人的心灵无法将其所知所想关联到一起。”

  以上,是另一位作家H.P.洛夫克拉夫特曾经写下的话语,而我,约翰·H.华生医生,对此完全同意。事实上,1880年秋天我从阿富汗回到英国时,身心俱损,完全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但我却再高兴不过了。远征至坎大哈省一座被人遗忘的城市,又遭遇了那儿的原住民,令我的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这已经很叫人不适了。更糟的是,我的精神也为之受损。这一事件的记忆化作鲜活的噩梦折磨着我。为了消解它们造成的影响,也为了保存仅剩的一点理智,我选择以一种我只能称之为自我否定的疯狂方式来逃避现实。我欺骗自己说,那些日子里的事都从未发生过,全是我的幻想,是头脑的失常热病。一切都不是真的。

  这个信念拯救了我,令我得以摆脱纳特利村的恶咒,两年前,我就是在那地方的某个机构里接受了军医训练。在汉普郡的军医院里,有一间特殊病房,就藏在建筑的侧翼,里面收容着从战场上回来的人,他们的身体没有受到太大伤害,精神却因为战争的恐怖情状受到了创伤。那儿的床位有捆绑绳,因为镇定剂失效后,病人往往会语无伦次地胡说八道,甚至有时会不断尖叫。而我,要不是因为自我意识和直觉本能的作用,决定拒绝接受自己感知到的东西,多半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然而如此一来,我就无法令我想要接受的东西与直白的事实始终保持一致。不管我怎么虚构情节,怎样试图令它符合逻辑,我也无法解释与我一同进入阿尔甘达卜山谷荒凉之处的诺桑伯兰第五燧发枪团中,有半打成员死去的事实,而且死者包括罗德里克·哈罗上尉,他是这场不幸远征的发起人,也是第一个受害者。此外,士兵们被那座隐秘之城中的住民包围后发出的痛苦叫喊,以及原住民们怀着残忍的喜悦包围屠杀一整个排的士兵时,他们逐渐逼近的丑恶号叫,也都让我难以遗忘。

  因此,我在所有人面前,装作自己是在迈万德战役里被一颗阿富汗长滑膛枪的子弹所伤,而事实上,我是那场冲突中英国士兵里少数未受伤的幸运儿之一。这是我在白沙瓦的后方医院休养的时候编出来的说辞,不但阻绝了别人进一步的打探,还受到大家的尊敬和对我勇武的称赞,然而那是我觉得自己几乎不曾拥有过的品质。这样的情况不断重复,后来,就连我自己也几乎信了这些故事。

  不管怎么说,回到伦敦后的几周里,我就如同一具行尸走肉。我承受着伤残老兵的屈辱,领着可怜巴巴的临时救济金;我的双眼中隐藏着阴暗的知识,那是人们清晨时在剃须镜里几乎不会见到的目光,因为与那种知识相关的事物,普通人见不到,也最好别见着。

  剃须镜也会让我看到一些别的东西——我这辈子都注定无法消除的有形印记。在我的左肩上方,有一块肉被挖掉的丑陋痕迹,在某种角度的光线下,它可以伪装成来复枪子弹的伤口;同样,它也可以被看成是一只弯曲的爪子挠了我的三角肌,刺破血肉直到骨头的结果。这个伤口带来的疼痛持续不断,多多少少影响了我使用这半边手臂。尽管如此,我知道自己还是走运的。在白沙瓦逗留期间,它曾经受到感染,当时外科医生还争论过要不要给我做截肢手术。幸运的是,败血症来得快走得也快,但我知道,情况确实一度十分危急。

  我常常会检查这个泡状的瘢痕,同时竭力让自己别去回想那造成了伤口的丑恶生物。“是一颗子弹,”我会以吟咏般的口气对自己说,“是一颗捷则尔枪的子弹。”就像催眠师催眠病人一样,我用这样的方式将这个观念灌输给自己的意识,以取代原本的想法。

  那年冬天又冷又湿,我的存款也减少到了危险的境地,就在那时候,我遇到了一个老熟人斯坦弗。正如我在小说《血字的研究》中所说,这位仁兄在巴茨时曾经做过我的裹伤助手。但除此之外,有关那场相遇及其后果的事全是假的,以下才是正确的版本。

  斯坦弗和我相遇之处,并不是皮卡迪利圆环广场外克莱梯利安饭店里那环境优美而体面的酒吧。事实上,是在一个远没那么高档的饮酒场所,在商业路外贫民窟迷宫般后巷里的一家酒吧内。我要是在这儿提到它的名字,反而是抬举它。我只能说,会去那种酒馆的人都没什么钱,却有太多生活造成的恶习,他们在那地方会遇到的也都是些不怎么道德的人,而这些人在满足自己的恶习时,标准更低。他们在沙玩骰子、骨牌和纸牌游戏,在里屋斗鸡,在地下室看裸拳拳击,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别的花样。在这酒吧里,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的渣滓在痛饮着手中麦芽酒里的渣滓,从这建筑里时不时传出来的歌声,也是最下流的那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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