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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之罪_何家弘【完结】(24)

  “首先是讯问时间问题,”洪钧把案卷翻到讯问笔录部分,把那三次审讯的时间指给韩文庆看。“还有讯问笔录的内容,”洪钧又让韩文庆看了第1次讯问笔录和第3次讯问笔录的内容。

  韩文庆皱着眉头说:“那是‘严打’期间,强调的就是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所以,案卷材料整的都不够细致。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不过,这活儿干得也太糙了!这是谁干的?唉呦,这不是谷春山书记办的案子吗?这可有点儿不应该啦!”

  “韩院长,我来滨北之前,曾经到监狱见过郑建国。郑建国讲,侦查人员在审讯时虽然没有打他,但是采用了疲劳审讯的方法,两班人轮流审讯,不让他睡觉,持续时间长达三十多个小时。我认为,这种疲劳审讯属于变相刑讯,嫌疑人做出的有罪供述也是很不可靠的。”

  “变相刑讯?这倒是个新名词。但是你能证明吗?”

  “我认为,郑建国的陈述可以作为变相刑讯的证据;审讯人员在讯问笔录中弄虚作假,也可以作为旁证。还有,审讯人员的问话方式也有问题。你看,这些犯罪事实都是审讯人员说出来的,郑建国只是认可。这种问话方式有诱供的嫌疑。”

  韩文庆翻看着案卷中的审讯笔录,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审讯人员通过变相刑讯和诱供获得虚假口供,而且事后编造虚假笔录,导致错案发生。这个问题有点儿意思!”

  “关于郑建国认罪的问题,我还有一个想法。”洪钧态度谦虚地说,“我曾经对犯罪心理学很感兴趣,也研究过犯罪被害人的心理活动规律。我们知道,犯罪被害人可以分为直接被害人和间接被害人。在本案中,郑建国可能实际上处于一种间接被害人的位置。通过与郑建国的接触和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我觉得他对李红梅的爱非常深,几乎达到一种崇拜的程度。而且在他那种内向型性格中有着强烈的自卑感和自责感,这些在一定条件下就会转化为自罚心理。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受迫性自罪人格’。这种人在身边发生不幸事件的时候,即使不是他们的责任,也会不可控制地产生负罪感,无法摆脱心理上的自责和感情上的悔恨。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某种惩罚可以减轻他们内心遭受的折磨。我想,郑建国大概就属于这种‘受迫性自罪人格’的人。”大概因为洪钧曾经当过教师,所以他在分析问题时常会不由自主地使用讲课的语气。

  第八章 出人预料的推理(6)

  “另外,郑建国对李红梅的爱情也很特殊。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是排他的。这是就一般的爱情而言。如果这种爱情已经发展到崇拜的程度,那么它就可能超越自私与排他的境界,特别是当崇拜者认为自己的独占是不可能的时候。在本案中,郑建国可以接受李红梅不爱他这一事实。对他来说,只要李红梅生活在他的周围,只要李红梅生活得愉快和幸福,他也就觉得很愉快很幸福。但是他绝对不能接受他的崇拜偶像被人糟蹋、被人残害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当本案发生的时候,他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的内心深处承受着极度的痛苦。但是,他的性格决定了他不会去大喊大叫、大哭大闹或者杀人放火,于是这痛苦就变成了自责乃至自罚。也许,他觉得自己被关进监狱也算是替李红梅分担了一部分痛苦吧!尽管这有点儿变态,但我相信这大概也是郑建国在接受审判时的一种心理状态!韩院长,您认为我讲得有道理吗?”

  韩文庆似乎并没有注意听洪钧的话,而是在思考自己的问题。洪钧的问话使他愣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说:“洪博士,你的分析很有道理。我想,你是不是尽快写一份刑事再审申请书,然后我们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按审判监督程序复查此案。我个人认为这个案子应该复查。虽然我需要回避,但是我很乐意帮助你。作为一个法官,我审理过上千起案子。我们法官不是神仙,当然也会犯错误。我认为,对于一名法官来说,在审判时尽量减少错误当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察觉自己的工作可能有失误时不应拼命去掩饰它,而应尽力去纠正它。这才是一名法官的良心!”

  “韩院长,您的话真让我感动!说心里话,我原来还担心您不支持复查呢!现在我对这个案子更有信心了。”洪钧停顿一下,“韩院长,我还有一个想法。我知道现在有一种DNA鉴定方法,可以对血痕进行人身同一认定。我想您肯定也知道吧?”

  “我听说过,但我们这儿还做不了。”

  “北京肯定可以做,所以我想知道那把水果刀还在不在。如果还在的话,我想拿到北京去鉴定一下。”

  “那把水果刀?应该在公安局。案件审结以后,我们的档案室只保管案卷材料,物证都交回公安局保管。你知道,那物证啥样的都有,还有大有小,我们这里没有保管的条件。不过,这事儿好办。”韩文庆转向楚卫华说:“你去跟公安局联系一下,把那把刀调过来。”

  “好的。”楚卫华说。

  “洪博士,”韩文庆站起身说,“一起去食堂吃午饭吧?”

  “谢谢韩院长,我不去了。我这就回宾馆起草申诉书。”洪钧也站了起来,把案卷材料收拾好,还给楚卫华,然后一边跟着韩文庆走出办公室,一边说,“我在美国的时候,中午就是一个三明治或汉堡包外加一杯饮料,从没去正经地吃顿午饭。有时在计算机房打论文,在走廊里的自动售货机买杯咖啡再吃块巧克力就得了。回国后天天都得认真地吃一顿午饭,我还真有点儿不习惯!”

  “听说美国人都不睡午觉,是吗?”

  “是的。我刚去时不习惯,吃完午饭总想眯一会儿,后来也就习惯了。”

  “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啥习惯都难改喽!现在要是吃完午饭不让我躺上半个小时,那下午就啥事儿也甭想干,真比上了大烟瘾还要难受!”

  洪钧与韩文庆分手后,一人向松江宾馆走去。他的心里很愉快,不知不觉地哼起一首熟悉的英文“布鲁斯”民歌——

  来吧,孩子!

  你不想回到那个老地方——

  甜蜜的家乡芝加哥吗?

  ……

  第九章 两个罪犯的身影

  洪钧回到宾馆后没有去餐厅,而是径直回到自己的房间。他首先给北京打了长途电话,让宋佳去办三件事:第一,查询一下北京哪些单位可以做陈旧血痕的DNA鉴定;第二,从侧面了解一下郑建中在北京的情况;第三,约见郑建中,他将于明天从哈尔滨飞回北京。然后,他开始全神贯注地起草郑建国一案的申诉书,他尽量用简明的语言陈述理由。

  洪钧觉得这次办案还算比较顺利,他甚至预感到自己在成立律师事务所后承办的第一起案件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他认为,如果DNA鉴定成功,那么此案就大功告成了;即使DNA鉴定不成,为郑建国洗刷罪名也有一定把握,当然还有些工作要做。突然,一个问题浮上他的脑海:假如DNA鉴定结论表明那刀子上的血迹就是郑建国的,那怎么办?他又想起了“梦游强奸”的问题。在美国那种尊崇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的抗辩式诉讼制度下,法官可以接受“梦游杀人”的抗辩理由,但是中国的法官大概不会接受“梦游强奸”的说法,何况这还是一个再审的案件。洪钧清楚地知道,在当下中国的司法制度下,错判容易,翻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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