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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谎言_[英]肯·福莱特【完结】(18)

  然而,凭借她目前取得的成果,还远远不能治愈导致她父亲当年自杀的抑郁症,治疗精神疾病是没有快速起效的药物的。精神世界对科学家来说仍然是个巨大的谜团。如果比莉的工作速度能够加快,就能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也许像她父亲那样的人就能得到帮助。

  她来到二楼,琢磨着那位神秘的病号。“约瑟夫·贝罗”,听起来像“乔·布罗”,这种名字可能是编造出来的。这个人为什么要半夜出院呢?

  她来到自己的办公室,向窗外望去,那儿有一个建筑工地,医院新增了一个侧翼建筑,这里将是研究中心的所在地,由研究主管负责,比莉已经申请了这个职位,而申请人也有她的同事伦恩·罗斯。伦恩医生年纪比比莉大,但比莉的经验更丰富,发表的成果更多,包括若干篇文章和一本教科书《记忆心理学入门》。她坚信自己能打败伦恩,但她不知道还有谁提交了申请。她非常想要得到这个职位,要是成为主管,她就能让其他科学家为自己工作。

  她注意到,建筑工地上除了工人,还有一群穿着正式的人——他们的标准行头是羊毛大衣和汉堡帽,而建筑工人都是穿工装和戴安全帽的。这群人似乎在参观工地,再仔细看,她发现伦恩·罗斯也在其中。

  她问秘书:“伦恩·罗斯领着参观工地的那帮人是谁?”

  “他们是索尔比基金会的。”

  比莉皱眉。这个基金会是研究中心的资助方,对于谁当研究主管,他们有很大的发言权。而伦恩正在向其示好。“我们知道他们今天会来吗?”

  “伦恩说,他已经给你写了一张便条,他今天早晨过来接你,但你不在。”

  根本没有什么便条,比莉可以肯定。伦恩故意做出想要提醒她却没有成功的假象,而她恰好今天迟到了。

  “该死。”比莉气愤地说。她冲出门,向建筑工地跑去,加入那群人。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她再也没有想起约瑟夫·贝罗。

  第三章 上午十一点

  因为火箭是匆忙组装起来的,所以上半部分使用的是多年前生产的一款火箭发动机,并不是新近的设计。科学家们选择的是经过测试的“军士”火箭发动机的缩小版。火箭的上半部分是由若干个这种小型发动机(被称为“小军士”)提供动力的。

  路克在网格般的街区中寻找联合车站的时候,每隔一两分钟就要察看一下自己是否被人跟踪。

  一个多小时之前,他已经甩掉了跟踪者,但他们现在可能正在找他。想到这里,他就感到恐惧和不解,他们是谁?在干什么?直觉告诉他,这些人绝非善类,否则为什么会秘密监视他?

  他晃晃脑袋,不去想这些事情。这种毫无根据的猜测让人抓狂。况且,猜测是没有必要的,他必须亲自找出真相。

  首先,他要把自己收拾干净。他打算从一位火车乘客那里偷一只衣箱。他敢肯定自己曾经做过这种事。当他试图回想的时候,脑子里就会蹦出法语单词:“La valise d’un type qui descend du train”(从火车上下来的人拿的箱子)。

  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的衣服又脏又破,站在一群体面的旅客当中特别显眼。但他别无选择。妓女迪迪说得对,没人会听一个流浪汉说什么的。

  如果他被捕了,无论他怎么解释,警察都会认为他是个二流子,把他扔进监狱,这让他恐惧得打哆嗦。监狱本身并不可怕,而在茫然无知的状态下被关上几周或者几个月,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更无法亲自弄清真相的状况才是他所害怕的。

  在马萨诸塞大道,他看到了联合车站的白色花岗岩拱廊,仿佛诺曼底的罗马式大教堂搬到了这里一样。他意识到,偷窃得手后,他必须迅速消失,所以他需要一辆车。如何偷一辆车的知识立刻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车站附近的街道上停放着成排的汽车,大部分属于那些乘火车的人。路克看到一辆汽车停进前方的一处车位,他放慢脚步。这是一辆蓝白相间的双色福特嘉年华,车况很新,却显得浮夸。这车应该好偷。点火器是用钥匙打开的,而不是手柄,但是,可以很容易地从仪表盘后面拽出几根电线,避开点火器的安全锁。

  他好奇自己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福特车上下来一个穿深色大衣的男人,从后备厢取出一个公文包,锁上车朝车站走去。

  他会离开多久?他有可能只是去车站办点事,过几分钟就回来。如果发现车被偷了,他会报警。路克要是开着这辆车到处转,就会有随时被抓的危险。这可不好。他必须搞清楚车主去了哪里。

  他跟着车主走进车站。

  清早的时候看来还像一座被废弃的庙宇的宏伟车站内部现在已是熙来攘往。他感觉自己非常惹人注目,每个人看上去都是那么干净整洁、衣着讲究。大多数人见到他都会把视线移开,但有的人却带着嫌恶或轻视的表情直视着他。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会碰到今早那个把他撵出去的警官模样的人,那就麻烦了,那个人一定会记得他的。

  福特车的主人开始在一扇售票窗口前排队。路克也排进队里,他望向地面,避免与任何人有目光接触,希望没人会注意到他。

  队伍向前挪动,他的盯梢对象来到窗口旁边。“费城,一天后的往返票。”他说。

  时间对路克来说足够了。乘火车到费城需要几个小时。那男人一整天都不会在华盛顿,而他回来之后才能报警。至少到今晚为止路克是安全的。

  他离开队伍,快步向外走去。

  在室外的感觉太好了,连流浪汉都有权走人行道。他折回马萨诸塞大道,找到那辆福特车。为了节省偷到衣服之后逃走的时间,他现在就得打开车锁。他观察了一下街面,不断有汽车和行人经过,麻烦之处在于,他看上去就像个罪犯。不过,要是他在这儿一直等到没人了才下手,那得等上一整天。他只需要动作快些就能得手。

  他来到马路上,围着福特车转了一圈,停在驾驶员侧车门一边,把手平放在窗户上,向下一推,玻璃纹丝未动。他觉得口干舌燥。他迅速看了一下两边:目前还没人注意到他。他踮起脚尖,把体重压在车窗玻璃的升降机构上,终于,玻璃慢慢向下滑去。

  车窗完全打开后,他伸手进去,打开了车门。他钻进车厢,把车窗摇上去,又关上车门。现在他可以快速逃离此地了。

  他想现在就把车发动起来,保持引擎运转,然而这样做可能会引起过路的巡警或者好奇的路人的注意,于是放弃了。

  他返回联合车站。他一直担心会被车站的工作人员注意到,不用非得是那个曾经把他撵走的人——任何有责任心的职员都会把他撵出去,就像丢掉一张糖纸那样轻松。他能做的只有尽量不引起注意,步子不快不慢,一有机会就贴着墙走,小心翼翼地不去挡着别人的路,完全不和他人对视。

  偷衣箱的最佳时机,是在拥挤的大型列车到站之后,大厅被下车的旅客塞满的时候。他研究了一下时刻表。一列来自纽约的快车将在十二分钟后进站。这是个完美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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