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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推理师:凶宅_呼延云【完结】(16)

  说到这里,须叔看了一眼濮亮,只见他气哼哼地瞪了须叔一眼,显然是这两件事都确凿无误,无可挑剔。

  须叔神情如常,继续说道:“第四类凶宅叫——”

  仿佛举刀一挥,突然斩断了所有的声音。

  须叔站定,昂起头颅,看着天花板上那盏圆形的吸顶灯,嘴唇蠕动着,像一个坐在枯井里的人仰望着头顶那片触不可及的天空,祈祷着什么,他的神情非常古怪,有点阴郁,有点忧虑,又有点不敢言说的恐惧。

  屋子也在刹那间陷入了一种恍惚若梦的气氛之中。

  “咋的,断电了?”濮亮冷笑道。

  须叔低下头,看了他一眼:“没什么,第四类凶宅,因为极其特殊和罕见,这里我暂且不讲。”

  第四类凶宅,那又会是什么?蕾蓉想了想,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种类的凶宅能被加上“特殊和罕见”这样的头衔,难道凶宅本身,还不够特殊和罕见么?

  “我继续来说凶灵的种类。”须叔继续踱步,步子既舒缓又有节奏,虽然是在不大的会议室里,绕着办公桌环行,却仿佛走在一片春天的原野中,怡然自得地吟着诗,“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凶灵既然是人死后的怨气所化,必然就是人形,这可大错特错了。万物皆有灵,灵魂一旦脱离肉体凡胎,因了机缘,也可能附着在万物之上,一旦个中奥妙为心术不良者所勘破,亦可‘制造’凶灵——这也便构成了凶灵的三大种类。”

  “首先是器物。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凶灵出窍之后,怨毒之气附着在了一些奇怪的物品上,动物、植物,甚至笛子、酒瓮、门扇,皆能作怪,尤其是当杀人事件是因为劫财,而偏偏杀人犯又在惊慌中逃窜,没有来得及带走财宝时,那凶灵便会像葛朗台一样附着在财物上,做个至死不渝的守财奴。《太平广记》中有一则记载:一个名叫苏遏的穷人,实在是买不起房,就用手中一点银子‘贱价质一凶宅’,谁知住进去之后,屋子里总有一注腥红的影子在墙上摇曳,苏遏听了方士的指点,挖开地面,‘得一铁瓮,开之,得紫金三十斤’,就是凶灵依附于财宝上的实例。”

  “要是到了现在,凶灵依附在哪儿?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宝还是微信钱包?”濮亮嘲讽道。

  须叔却不理会,兀自说道:“其次是致魇,就是人为地制造‘凶灵’。弄个木头人藏在墙窟里,使其夜游宅府,吓人半死,然后说屋子闹鬼……这个多半是为了把昂贵的房屋变成‘凶宅’,然后以低廉的价格买卖,现在多已不用。下面,我着重说一说‘尸骸’。”

  也许是“尸骸”二字太过惊悚,屋子里的所有人都神情一振,蕾蓉也不例外,她本是坐着静听,这时却下意识地将一条胳膊放在了桌子上。

  “凶灵并非有形之物,而是无形之煞,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段话说得非常好:‘横亡厉鬼,多年沉滞者,率在幽房空宅中,是不可近,近则为害。’凶灵有个特点叫‘有室则据,见旷则替’。意思是只要在室内被害的,总是要想方设法‘赖’在室内不走;如果是在旷野或郊外遇害,反倒不那么容易作祟,急着找替代了。”须叔说,“那么,有人会问了,凶灵在室内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存在呢?从古代的记述上来看,最多的是依尸而存,说白了就是尸体在哪儿它就依附在哪儿。古人多住平房,室内杀人后,有的干脆就把尸骸埋在地板下面,弃房而去,更多的人如同现在一样,将尸首抛到荒郊野外,不过在杀人过程中,因为难免搏斗的缘故,所以那些残肢、断发、血渍依然会留在室内,这也就导致了凶灵会依肢而存,依发而存,依血而存,换句话说:只要尚有受害者的一点残存的身体信息留在室内,凶灵即不会离去——”

  蕾蓉举起了手。

  须叔平抬右手,做了个“请讲”的姿势。

  “我是个法医。”蕾蓉站起身道,“从科学的角度讲,我无法认同你关于凶灵存在的说法,因为你刚才所述,皆是前人的记述,从证据的角度讲,都是人证而不是物证,何况是很久以前的人证,其可靠性大打折扣——”

  “咦?”专爱加塞的罗谦又说话了,还故意把调门抬得很高,“几千年来的成千上万个古代学者,白纸黑字写下的,也不可靠?”

  “不可靠。”蕾蓉说,“对于科学工作者而言,只要缺乏可以重复验证的试验证据,无论什么典籍上记载的什么事情,都存在质疑的必要。不过,由于我也没法证明凶灵就真的不存在,所以我也只能到不认同为止了。但是,关于须叔刚刚的说法,我想提问,按照你的观点,如果犯罪分子杀人之后,将血迹擦洗干净,将尸骸全部挪出室内,这个屋子就不再存在凶灵了吗?”

  “很难的。”

  “什么?”蕾蓉有点没听懂。

  “我是说,很难的。”须叔摘下眼镜,用一块蛇皮样的眼镜布细细地擦拭着镜片,“凶犯杀人后,多半会立刻潜逃,即便挪尸,也很难把残骸一个不少地带出去,总会有点儿什么被遗忘在屋子里,成为凶灵依附的对象,比如被砍断的一截手指,被敲下的一颗牙齿,被削掉的一块头皮——甚至,一片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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