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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系列6:偷窥者_秦明【完结】(91)

  我双手撑在解剖台的边缘,静静地思考着。

  “现场看完了。”林涛人未到,声先到。

  我抬头看着解剖室的门口。林涛和程子砚满头大汗地跑进来,林涛说:“现场的足迹都是残缺足迹,没有比对价值。”

  我大感失望。

  “还有。”林涛捋了捋自己的头发,说,“现场发现的卫生纸上,大多精斑预实验呈阳性,已经拿去DNA室检验基因型了。不过这个正常,不检也知道。”

  “正常?为什么正常?”陈诗羽侧目问道。

  程子砚忍不住笑了。小羽毛一脸问号地看过去,程子砚收了收笑意,没作声。

  林涛很尴尬,连忙岔开话题:“另外,侦查部门倒是有突破。”

  “哦?什么突破?”我站直了身体,转过脸问。

  “经过调查,这个方斗杨虽然平时不喜欢和学校里的同学、老师沟通,但是和那个房东关系可好得很。”林涛说,“有很多人都反映出这个房东经常带着方斗杨混。”

  “真的是同性恋啊?”陈诗羽说。

  我摇摇头,说:“不一定。那……这个房东控制了吗?”

  “控制了。”林涛点头说,“我们离开的时候,侦查部门已经把房东请回刑警队了。”

  我略感安心,但是想到死因问题还没有解决,立即又愁上眉梢。

  “现在问题在我们这儿。”我说,“死因我们居然没有找到!”

  “啊?”林涛吃了一惊,说,“没伤?”

  “没伤。”我说。

  “就一处小伤。”大宝指了指死者的耳后。

  “这么小一块淤青,不算伤。”林涛说。

  “对啊,不管大小损伤,都要打开来看,这是师父对我们的要求。”我若有所思地说完,拿起手术刀在方斗杨耳后损伤的旁边划了开来。

  对于局部损伤的检验,法医通常不会破坏皮肤损伤的整体结构。采取的办法是在损伤的旁边划开,然后从皮下组织分离的方法,探究皮肤损伤下方究竟损伤有多严重。

  可是在我划开皮肤,还没有向皮肤损伤下方分离的时候,就看见了条状的出血。

  “哎?这儿怎么有一条出血?”大宝也看见了,说,“这出血和耳后的损伤位置对不上啊。”

  “是啊,这出血是在皮肤损伤的下面,更接近耳根了。”我说完,又把解剖切口拉长了一点,并且沿着皮下组织,分离了耳后的皮肤损伤处。

  果真,这其实是两处出血,互相没有联系和交叉。耳后的皮肤损伤下方,有一块和皮肤损伤相呼应的椭圆形出血,这应该是表面软、质地硬的钝性物体造成的损伤。而这处损伤的下方,有一条横形的皮下出血,皮肤上并没有对应的损伤,说明这是一处质地软的钝性物体挤压所形成的损伤。而且这处横形的皮下出血并不短,从耳后皮肤损伤的下方,一直向死者的面部延伸,我们打开的小的皮肤切口,还没有看全。

  没有办法,我们只有打开死者的面部皮肤来观察了。

  中国人对于遗体还是非常尊重的,即便是刑事案件在解剖完后,还会举行一些遗体告别的仪式。自然腐败就算了,但若是法医检验的时候破坏了死者的颜面部,肯定会被家属投诉。但比如这起案件,不沿着出血的方向打开面部又是不行的,所以法医们也想出了办法来应对这样的情况。

  “我们从死者的耳屏前纵向下刀,然后沿着下颌两端,一刀划到下颌下。这样,沿着刀口,我们就可以分离皮下组织,把死者的整个右侧‘面皮’给掀起来。面部的皮下组织、肌肉甚至骨骼也就可以进行检验了。”我一边动刀一边说,也是给林涛、陈诗羽和韩亮他们普及一些法医学的知识。

  “面皮……”韩亮说,“我以后再也没法正视‘三鲜炒面皮’了。老秦你又废了我一道美食。”

  掀面皮不是法医的常规检验手段,只有确定损伤位于面部皮肤下,才会用这种办法。在检验完之后,只需要法医认真一些缝合,死者的整个面容是不会遭到破坏的。

  果真,我们的决断是正确的。在打开死者的右侧面皮之后,我们发现了一条细细的皮下出血,从死者的耳根一直延伸到嘴角。

  我二话不说,用同样的方法掀起了死者的左侧面皮。同样,几乎和右侧一模一样,也有一条细细的皮下出血从死者左侧耳根直接延伸到左侧嘴角。

  “结合现场的情况。”我拿起捆绑在死者身体上的塑料绳,说,“面部的勒痕,就是这个形成的。”

  “这样的勒痕是自己不能形成的!”大宝说,“难道他真的是被人杀死的?”

  “不。”我说,“从尸体的损伤看,这条绳子是勒在方斗杨嘴里的,哪儿有这样杀人的?不过大宝有一点说对了,这是自己不能形成的损伤痕迹。现在看起来,有人站在方斗杨的背后,用绳子勒在他的上下牙列之间,右耳后的皮肤损伤痕迹,就是这个人的右手拇指留下来的。”

  我用自己的拇指比画了一下,椭圆形的皮下出血比我的拇指指腹略小一些,但是形状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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