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苟合之事
“用不着了。”
“你愿意交代问题了。”
“我说实话,你们坐下来听我说。”
马向志重新坐到板凳上。
马向志和付微澜本来以为阎巧巧要交代自己的罪行,没想到阎巧巧来了一个大喘气,两个人问案子问出了另外一件事情腌臜事来。
我们姑且来听听,这也算是“71。9。28”案的背景吧!
“既然你们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不说肯定是不行了,但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你答应了,我才说,要不然,我就让它烂在自己肚子里面,高建国家的案子,你们做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们答应你,你说吧!什么要求?”
“你们不能跟我男人说,也不能跟任何人说?”阎巧巧压低了声音,同时朝院门口看看。
“只要不影响我们办案子,我们可以承诺不跟任何人说。”
“行,有你这句话,那我就不再担心什么了。”
“说吧!”
“九月二十七号下午,我到葛朝阳家去了。”
“葛朝阳是什么人?是高刘村人吗?”
“葛朝阳是葛家村人,高刘村东边的村子就是葛家村。”
“你到葛朝阳去做什么?葛朝阳有是什么人?”其实,马向志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一定是那种鸡鸣狗盗,见不得人的男女之事。
“葛朝阳是大队民兵营长。”
在刘长海离开家以后,阎巧巧跑到葛朝阳家去行苟合之事。
“葛朝阳家住在什么地方?”
“就在河东边第一家——就是河边单独那一家。”
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事后到葛朝阳院门外看了看。在两个村子之间的那条河上有一座小石桥,阎巧巧到葛朝阳家去,要想不被村子里面的人看见,村子后面的树林是最好的掩护。葛朝阳家在葛家村的最西头,掩映在一片竹林之中。葛朝阳家的东边有一个水塘,水塘周围有很多芦苇和杂树。
“葛朝阳没有老婆吗?”
“他老婆回娘家去了。”
两个人逮着这么一个机会厮混在了一起。
“你男人刘长海知道吗?”
“他不知道,他很忙,没有闲工夫管我。”阎巧巧话中有话。
“我们听说你男人刘长海在这方面名声不好?”
“他整天在外面野,我已经忍了他很多年,要不是怕脸皮子放不下,我早就跟他离婚了,在外人看来,我阎巧巧生活在米箩里面,其实,我的心里苦得很。”阎巧巧为她的行为找托词。
“实不相瞒,我打心底感谢高建国,我怎么可能昧了良心做那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呢?”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自从几年前,高建国写举报信,上面派人到下面来调查,我男人在这方面收敛了许多。我当然要感谢高建国了。要不然,我怎么会拼了命地跑到高建国家去救火呢?”
“你绕了这么大的弯子,直接跟我说不就得了。”
“这种事情不到万不得已,我能说吗?葛朝阳和刘长海在一起共事,要是让刘长海知道我和葛朝阳之间的事情,我和葛朝阳能有好果子吃吗?”
第二十二章 烟火味道
“我和葛朝阳在初中的时候是同学,他对我很好,但他家很穷,后来,我爹娘把我嫁给了刘长海,再后来,葛朝阳去当了兵,他有情,我有义,我们俩在一起,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
阎巧巧提供的情况肯定是要进行核实的,但在马向志向和付微澜看来,阎巧巧说的应该是实话,第一,她没有必要把这种事情往自己的头上栽,在生活中,有些事情能做,但不能说,作为一个女人,一旦被戴上破鞋的帽子,日子就不会好过到哪儿去,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农村的女人把名声看的比天还要大;第二,阎巧巧也知道,公安同志们肯定要找葛朝阳核实情况。
虽然阎巧巧和高建国家的失火案没有关系,可是,在火灾发生的时间段里面,阎巧巧从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一路向西,她和纵火案的凶手有相遇,或者交叉的可能,所以,马向志和付微澜仍然不死心。
“你从高建国家屋子后面的树林经过时,有没有看见——或者遇到过什么人呢?”
“对啊!我估摸——我从树林里面走过去的时候,应该是着火的时间。如果真有人放火的话,我应该能撞见。”
“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人呢?”
“没有。树林里面树很密,而且都是一些老树,躲个把人在树后面,是很难看见的。不过——”
“不过什么?”
“我没有遇到人,但我闻到了烟火的味道。”
“你闻到了烟火的味道。”
这应该是着火的最初阶段,这时候,凶手可能已经完成了点火的动作,火正在厨房里面生成并蔓延。
“对,我是闻到了东西烧着以后散发出的味道。”
“在什么地方闻到的呢?”
“走到高建树家后面小竹林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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