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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切2:诺曼兹旅馆侦探竞拍事件_[日]北山猛邦【完结】(71)

  “如果昨天是水无濑先生赢了,那还是会有人死的吧……”

  “很有这个可能,是结姐姐大人阻止了这种事情的发生。”

  “真是这样就好了……”

  实际上我只是拿着钥匙卡到处乱跑而已。

  “说起来鸟屋尾先生房间里有个人偶……这是怎么放到房间里的?以那个人偶的大小是没办法从铁栏杆之间穿过的。”

  “先把人偶拆开,穿过铁栏杆后再重新组装起来。我把人偶衣服脱下来看过,到处都是拼接的痕迹。之所以特意准备这么一个人偶,我想也是为了让我们以为犯人出入过密室。正因为那天晚上犯人的时间很充裕,所以他才特意编排了这么一出吧。”

  两个密室的谜团解开了。

  剩下的问题就是犯人是从哪个房间的窗口出去的。

  “我说,雾切妹妹,犯人究竟是谁?”

  终于接近核心部分了。

  “根据符合条件缩小范围,自然就能够确定犯人的身份。”

  雾切竖起食指说。

  这个动作让我觉得窥见了一丝小小神探的风采。

  “首先犯人的体型必须比较小,这样才能够穿过窄小的窗口。男性恐怕是不可能的,至少目前在这里的男性之中没有比女性体型更小的。”

  ——犯人是女性。

  “然后是第一个消失手法。要想实现这个手法,犯人必须利用位于结姐姐大人你们视觉死角中的房间,也就是‘307’后面的房间。”

  ——第一天晚上,所在的房间在“307”房间之后的人。

  “至于用来出入天台的窗口,虽然不知道在哪个房间……但我觉得十个房间之中应该只有一个房间里有这样的窗口。毕竟要是不止一个房间里有这样的机关,说不定会被其他人发现呢。只有这一个特定房间窗口上的铁栏杆可以卸下来让人出去。”

  “你知道这是哪个房间吗?”

  “很简单,犯人连续两天进行杀人行动,也就是说犯人连续两天使用了那间窗口有机关的房间对吧?那个房间就是通往天台的出入口。”

  ——连续两天住进同一个房间的人。

  那个房间里的窗口就是秘密的出入口。

  我打开笔记本,查看当天房间的分配情况。

  第一天晚上和第二天晚上住进同一个房间的人——只有一个。

  “没错,犯人就是夜鹤冴。”

  怎么会……居然是那个寡妇……

  她住的是“307”号室。

  她就是用那两条伤痕累累的纤细手臂掐死两个男人的吗。感觉让人难以置信……但与此同时,我又隐约觉得她做得出这种事。

  不过等一下……她住进“307”号室难道不是巧合吗。

  她并不是自己选择这个房间的。

  “我说,雾切妹妹,第一天晚上我们是用扑克牌确定房间分配的啊,夜鹤女士应该是没办法自行选择‘307’号室的……难道她是偶然住进了那个有秘密窗口的房间?”

  “不,当时在发牌之前,夜鹤女士拿起扑克牌用手摸过。她假装确认牌上有没有被人动手脚,实际上是自己在牌上动了手脚。我想她应该是在那张‘4’上面划了一道痕吧。”

  原来她是在那一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为自己的犯罪铺好了路吗。

  第二天的房间分配是按照出价金额的顺序决定的。虽然拍卖会上局面比较混乱,但在排序上让自己比较靠后大概也不算难事,只要出价比较低就行了。要是结果自己没能分到“307”号室,杀人行动改到另一天就可以了。

  “咦?但是发生第一起杀人案的那天晚上,夜鹤女士一直跟在走廊上负责监视的美舟小姐聊天啊,她们两个人是互相给对方做不在场证明的吧。”

  “用来杀人的时间是十分钟,移动尸体和回收绳子然后回到房间要花五分钟,剩下的五分钟跟美舟小姐聊天,这样就没有矛盾了。她为美舟小姐做不在场证明的同时,更是强调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原来是这样……”

  在短短二十分钟内完成犯罪应该相当困难,而且还需要保证将被害者掐死。为了这一天,她一定经过了反复的训练。

  “顺带一提,昨晚我查看了一下问题所在的‘307’号室窗口,但铁栏杆没办法卸下来。犯人肯定是估计这个机关再也用不到了,所以把它封上了。”

  “再也用不到了?”

  “没错,至少同一个手法是不会再用了……准确来说应该是不能用了。”

  “为什么?”

  “是不是因为剩下的一个目标人物个子太矮,就算用钱来垫脚,颈部也达不到窗口的高度呢?”

  “啊……美舟小姐!”

  “嗯,我想她应该就是最后一个目标,只不过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不知道你愿不愿意相信我,我只能说是‘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

  “这样就够了,我们要保护她。”

  “……谢谢,姐姐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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