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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人生_[美] 丹尼斯·勒翰【完结】(5)

  乔靠在冰柜上,看着保罗把两兄弟早上赚来的那两份放进床垫里,只要把那条被汗水染得发黄的床单往后拉,就会露出床垫侧面的几道裂口,迪昂把一沓沓钞票递给保罗,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显得更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人里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保罗从地板上站起来:“我知道我是在哪里见过她了。”他拍掉膝盖上的尘土。

  乔站直身子:“哪里?”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在‘鞋带’?”

  保罗点点头:“她跟阿尔伯特一起来。”

  “哪个阿尔伯特?”

  “蒙特内哥罗之王阿尔伯特,”迪昂说,“你以为是哪个阿尔伯特?”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阿尔伯特,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阿尔伯特·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家伙。

  阿尔伯特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1919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哈洛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哈洛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哈洛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哈洛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苏尔连锁药房旁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阿尔伯特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了下来,修复后放在他阿什莫特山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那里头打。

  “所以她是阿尔伯特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象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我三次看到他们在一起。”保罗说。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那她为什么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不,可是……”

  “阿尔伯特结婚了,”迪昂说,“谁知道一个派对女郎能在他怀里待多久?”

  “你对她的印象是派对女郎?”

  迪昂缓缓打开一瓶加拿大琴酒的盖子,面无表情地看着乔。“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她帮我们把钱装进袋子里。我连她头发是什么颜色都说不上来。我连——”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她是阿尔伯特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就是吧。”乔说。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乔没吭声。

  “好吗?”迪昂又问了一次。

  “好。”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很好。”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一直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阿尔伯特来了,穿着他的招牌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软呢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2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皮鞋、黑色帽子。乔猜,在夜里开枪干掉他多半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米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阿尔伯特,阿尔伯特,只要我知道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第三天晚上,正当乔这么想着的时候,阿尔伯特就走进了鞋带酒吧,经过乔坐着的吧台凳子。

  问题是,阿尔伯特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吗要去考虑杀阿尔伯特·怀特——你也只是破坏了这个企业帝国,妨害到了阿尔伯特·怀特的那些合伙人而已。合伙人包括警察、意大利人、马塔潘一带的犹太黑帮,还有一些在古巴和佛罗里达蔗糖业投资的正经生意人。在这么小的一个城市里害一个企业脱轨,就像用刚被割伤的手去喂动物园里的野兽,完全是找死。

  阿尔伯特看了乔一眼。乔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抢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儿。他知道了。

  但阿尔伯特只是说:“可以借个火吗?”

  乔在吧台上划了根火柴,帮阿尔伯特·怀特的香烟点了火。

  阿尔伯特吹熄火柴时,把烟吹到乔的脸上,说:“谢了,小子。”然后走了。他的皮肤白得像他的西装,嘴唇红得像流出又流入他心脏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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