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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谋杀_何家弘【完结】(47)

  此案发生在马赛市。一个姑娘爱上了两个男人,一个是风流倜傥的富家子;一个是家境贫寒的痴情郎。姑娘与富家子同居数年并生有一子,但是未能得到后者的珍爱。富家子时而对姑娘拳打脚踢,时而将姑娘逐出家门。后来,姑娘遇到了知冷知热的痴情郎。但是,姑娘想东食西宿,便脚踩两只船。案发的夜晚,痴情郎无法容忍心爱的姑娘遭受他人虐待,便找富家子警告,结果却死于后者枪下。检察官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但富家子声称自己是正当防卫。

  审判就要开始了。身穿红袍的检察官和身穿黑袍的辩护律师以及在两名法警看押下的被告人都已就座,后面的旁听席上也坐满了人。这时,法庭左前方角落处的小门打开了,身穿红袍的主审法官带着两名身穿黑袍的助审法官快步走进法庭。于是全场起立,向法官致敬。

  法官宣布开庭及法庭组成人员之后,便开始了审判的第一道程序:挑选陪审员。最初坐在旁听席上的那些人都是本案的候选陪审员。他们是从在法庭注册的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挑选出来的。法官先按照名单点名,应到27人,但是有一人缺席。法官把写有到场者姓名的纸条放到面前的小木箱中,摇晃几下,然后再从里面随机摸取。他拿出一张纸片便大声宣读上面的名字,于是被叫者便站起身来,走到前面去。如果辩诉双方无人反对,他们便按照先右后左的顺序坐在法官两侧的椅子上,成为本案的陪审员。

  当被叫到名字的人从法庭中间走过的时候,检察官和律师都仔细观察他们的表情和举止,决定是否提出否决意见。他们的否决都很简短,不用说明理由。有一位女士已经走过法庭来到陪审员座椅旁边,检察官突然说要否决,那位女士便有些悻悻地走回旁听席。检察官一共否决了三个人,辩护律师否决了两个人。另外还有三名候选人声称自己不适宜担任本案的陪审员。最后选出的陪审员共有九人,还有一名替补陪审员。他们共同宣誓将公正地参与本案的审判。

  杨先生似乎有猜透别人心思的本领。每当何人对法庭上发生的事情感到困惑时,他就会侧过头来,小声地讲解或翻译。

  法庭调查开始了。首先由主审法官向被告人提问。被告是个仪表堂堂的年轻人。他站起身来,面向法官,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法官核实了他的姓名身份之后,把问题转向本案的事实。讯问被告人之后,法官开始传唤证人出庭。每个证人都先由法官主问,然后由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补充提问。审判按部就班地进行,没有出现激动人心的场面。

  中午休庭,杨先生利用吃饭的时候又给何人讲解审判的情况。他说:“上次谈到刑讯逼供的问题时,我讲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不过,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功能是确定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你明白我得意思吗?因为在法庭判定被告人有罪之前,被告人应该先被假定为无罪之人,所以,公诉方主张被告人有罪,就要承担证明责任。这就是说,公诉方要用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方既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何人问:“那被告方可不可以证明自己无罪呢?”

  “当然可以啦,这是被告人的权利嘛!证明权利和证明责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作为权利,被告人可以证明,也可以不证明,这不会影响审判的结果。但如果是责任,那就必须证明了,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证明责任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就本方的主张向法庭举出证据;第二,用充分的证据说服裁判者;第三,在未能说服裁判者的情况下承担不利的裁判后果。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但是像今天这个案子,被告人说是正当防卫,他也不需要举证吗?”

  “你这个问题很好。看来,你已经入门了。一般来说,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当被告方提出一个积极的抗辩主张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被告人只说自己没有杀人,这是消极的事实主张,他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如果被告人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这就是一个积极的事实主张,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了。这是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转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不过,被告方的证明不用达到公诉方那么高的标准。这是证明标准问题,我们下次再讲。”

  “可是,我还有一个问题。既然被告方没有证明责任,那还要辩护律师干什么,就等着检察官证明不就行了吗?”

  “辩护律师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在被告方不举证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也要质证,就是对公诉方的证据进行质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辩护方的质证一般针对公诉方证据的三个问题,即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今天上午,公诉方的一个证人证明被告人有虐待那个姑娘的行为,辩护律师就提出,这个证言与本案的杀人事实没有关联性,要求法庭排除。公诉方还有一个证人是被告人的邻居。她作证说,案发当晚曾听见被告人说,‘你再不走,我就打死你’。辩护律师指出,这个邻居的住房离现场几十米远,很难听清当事人的谈话,因此这个证言不可信。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另外,辩护律师的重要作用会在法庭辩论阶段体现出来,下午你就会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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