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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谋杀_何家弘【完结】(75)

  宋佳降低了声调,“退一步说,即使赵梦龙就是那个画蝙蝠的人,这也不能证明赵梦龙与杀人行为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就算赵梦龙真像公诉人所说的,曾经在劳改场认识一个叫蒋蝙蝠的人,也知道蒋蝙蝠和孙飞虎之间的关系,所以到武夷山后用那种方法画了蝙蝠,送给了孙飞虎。这就能证明赵梦龙是杀死孙飞虎的凶手吗?当然不能,因为没有证据能直接证明赵梦龙实施了投毒的行为,我们也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性。即使在那几个旧地重游的老同学中间,被告人也不是唯一和孙飞虎有仇的人。另外,在侦查人员还没有注意到的人中间也可能藏有杀害孙飞虎的凶手。我并不否认画蝙蝠的人可能是投毒杀死孙飞虎的人,但是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也只是一种可能性。另外,我们不应该忘记,公诉方的证据也不能完全排除孙飞虎自杀的可能性。人的思维是非常奇怪的,有时甚至是难以理喻的。孙飞虎干了那些不道德的事情,难道他就不会在自责心理的驱使下结束自己的生命吗?”

  宋佳又提高了声音,“我请公诉方不要忘记,我们这是在法庭上进行审判,不是在办公室里分析案情。审判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到一个人的生活甚至生命。难道我们能够仅仅根据一种可能性的推论,就把一个可能无罪的人送上刑场吗?不!我们追求的是社会正义,是司法公正,我们绝不能容许那种‘宁肯错杀也不错放’的陈旧观念再统治我们的司法裁判。因此,公诉方要想证明被告人是凶手,就必须用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赵梦龙就是投毒杀人的人。”

  宋佳最后说:“总之,公诉方所有证据组合在一起,并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被告人赵梦龙就是投毒杀死孙飞虎的凶手。实际上,其他人也有可能实施杀死孙飞虎的行为。我请合议庭认真考虑公诉方在这些证明上存在的疑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和第162条的规定都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公诉方必须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而且公诉方的证明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如果公诉方的证据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法庭就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在本案中,公诉方没有能够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赵梦龙实施了投毒杀死孙飞虎的行为,因此我请求合议庭宣判被告人赵梦龙无罪。谢谢大家。”

  旁听席上不知什么人带头鼓起掌来。女审判长不得不站起身来,用语言加手势维持法庭的秩序。

  此时,赵梦龙觉得这位年轻的女律师其实很有口才。他的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想法,也许这个年轻姑娘故意在审判的前一阶段装出局促的神态,既麻痹了对手,又获得了法庭的同情。人们在观看强弱悬殊的两方对阵时,总会情不自禁地在心理上向弱者倾斜,于是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更愿意接受弱者的观点。总之,听了辩护律师如此精彩的发言,赵梦龙不禁为自己内心曾经产生的对这个姑娘的怨恨而感到愧疚。与此同时,他对审判结果也更有信心了。

  两个检察官商量了几句之后,年纪稍长者又站起身来,进行反驳,“辩护律师虽然年轻,但是很有哗众取宠的本领。你们别听她讲得头头是道,而且还用了不少专业术语,但实际上毫无道理。我们没有必要去争论什么直接证据或者间接证据的问题。那是证据学家们讨论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本案的具体情况下,我们所提出的证据能够而且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被告人赵梦龙就是投毒杀害孙飞虎的凶手。我们请求合议庭依法作出判决。”

  审判长看了看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见双方都没再说话,便宣布道:“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请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赵梦龙沉默片刻才说:“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我相信法庭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三名法官进行了简短的商议之后,审判长说:“本法院在新的《刑事诉讼法》颁行之后正在推行庭审方式改革,我们决定当庭进行口头宣判。”然后她带领合议庭成员起立,法庭里的所有人也都跟着站了起来。她大声宣判道——

  “根据公诉方提供的起诉证据和理由,以及辩护方提供的辩护意见和理由,我们认为公诉方的证据未能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赵梦龙就是投毒杀害孙飞虎的凶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在公诉方未能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我们宣布公诉方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告人赵梦龙无罪。书面判决将于5日内送交检察院和被告人。不服本法庭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后的10日内提出上诉或者抗诉。”

  审判结束了,赵梦龙向宋佳投来感谢的目光。

  宋佳看到了,微微一笑,起身走出法庭。她的步履格外轻盈。

  此案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因为这是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颁行以来南平市法院第一起因证据不足而宣告被告人无罪的案件。后来,有人就称之为“无罪推定第一案”。

  第29章 高尚的晚餐

  1998年10月18日,星期天,埃克斯小城的商店都关门了,大街上的行人和汽车也很少,显得有些冷清。但是,佐顿公园里聚满了休闲玩耍的人。街头酒吧里也坐满了饮酒聊天的人。这就是法国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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