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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小说家_[美]大卫·戈登【完结】(74)

  他拉开另一个抽屉翻找,我把样片拿到台灯下。这一张的主角是达妮的姐姐,她摆出跳芭蕾的姿势,我一阵悚然,连忙向后翻:珍内特·希克斯。我凑到最近处端详,将样片举到灯泡底下,但画面实在太小了。“放大镜,快。”我催促道。

  “别催,我在找。”汤斯说,他跪在地上翻最底下的抽屉,“找到了。”他的脑袋撞到了最顶上忘了关的抽屉,“操!”他起身递给我,“给你他妈的放大镜。”

  “谢谢。”我把放大镜拿到眼前,仔细查看珍内特·希克斯美丽的脸庞,想当演员的姑娘在这张照片上噘起嘴唇。我移向下一张,然后是再下一张,一张一张看完一整排。接着我开始查看下一个姑娘,然后是再下一个姑娘。我回想起克雷说到如何给模特拍照,如何让她们保持静止。他的原话是:就像猎人。

  “你到底在干什么?”汤斯问。

  “我找到证据了,”我把一叠样片递给他,“应该吧。”

  汤斯低头看着他看过百万次的照片,耸耸肩坐下说:“请讲。”

  “我光辉的写作生涯中有一段是你可以理所当然嘲笑的,那就是我有好几年为色情杂志撰稿和做编辑。”

  “我知道,你的案卷里说了。”

  “我有案卷?”我既惊恐又受宠若惊。

  “说重点。”

  “哦,好,那份工作的职责之一是我必须花费无数个钟头看这种美女样片,之前你给我看时我就觉得有地方不对劲,但直到现在才能确定。不对劲的是眼睛。”

  “眼睛?”他盯着样片说。

  “所有的姑娘,所有照片里的眼睛都一样。没有变化。快门确实很快,但没那么快。总会拍到眼睛闭上或眼皮垂下的时候。这儿却没有。没有眨眼,没有眯眼,没有张望旁边。都是同样的凝视。还有,这些照片是在室内拍摄的,有强光照明。但瞳孔完全没有缩小。你尽管让你的人放大这些照片,然后测量查看,但我可以告诉你:照片上的姑娘看上去是尸体,说明她们在他拍照前就已经死了,而不是像弗洛斯基说的是拍完之后。克雷他妈的完全有罪。”

  一片寂静。汤斯把放大镜拿到眼前,趴在照片上查看。他看了很久,一张一张照片,一套一套样片,我站在那儿等着。他终于抬起头,从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对我微笑,露出一颗变色的下排门牙。笑容转瞬即逝。我才报以微笑,他就皱起眉头,揿下内线电话的按钮,开始大喊大叫。

  72

  汤斯坚持带我和特伦斯出去庆贺一番,但他选的是个猫头鹰餐厅似的男性夜总会,让我记起达妮那晚跳舞的酒吧,想到她,我心情低落。喝完一轮,我说胳膊不舒服,起身告退。走出夜总会,我打电话给莫里斯,去他家坐了坐,他的男朋友盖瑞给我做了一级棒的越南河粉:有点像我老妈做的炖鸡胸,但还加了米粉、罗勒和红辣椒。吃完,我回家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但我睡不着。我从头到尾换了两遍频道,起身走进办公室。我检查电子邮箱,看有没有克莱尔的消息。没有。只有从出版社网站转发来的两封与吸血鬼相关的邮件。一封是达拉斯一个少女的粉丝信,我回她一封标准的剪切粘贴“谢谢你写信给我”。另一封来自本地,邀请我参加每周一晚在布鲁克林某哥特俱乐部举办的吸血鬼主题派对。今天是星期一——好吧,刚才还是,这会儿已经过了十二点。

  邀请函当然不是寄给我,而是寄给西碧莱恩的,他们当然希望她朗诵或回答问题或天知道怎样——比方说展开蝙蝠翅膀落地,咬几个人的喉咙。我坐立不安,我承认我不敢一个人待着。另外,我不得不承认,我隐约觉得特蕾莎会露面。于是我换身衣服,穿上我认为应该挺凶恶的黑色大衣,还翻起了衣领。

  我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那家俱乐部,在曼哈顿桥下一条街道的尽头。天空是紫色的,河水是黑色的,大桥和建筑物闪着白色和黄色的光芒。这幢楼像是什么旧厂房,窗户关得严严实实,黑洞洞的,只有一个灯泡照亮写着“去坟堆”的小标记。箭头指向通往地下室入口的斜坡;走到咽喉深处般的地下室入口,在黑影和垃圾背后藏着又一盏小灯。我沿着斜坡向下走,马路上的声音渐渐消失,我只能听见鞋跟敲打混凝土的声音。斜坡是一条弯道,走近拐弯处的时候,惊恐像小拳头似的悄悄攥住我的心脏。我险些转身逃跑。我伸出手想扶住点什么,手指碰到的却是冰冷湿滑的墙壁,我立刻向后一缩。我深深吸气,尽量克服焦虑发作的感觉,心想我怎么不把脑袋夹在两条腿之间算了。我可不想有人发现这么一具尸体。《狗屁作家陈尸黑街,脑袋倒插自己屁股》。我强迫自己向前走,探头张望拐弯的另一头。

  我看见一个空荡荡的停车库,白色油漆画出一个个停车位,另一头的墙上是一扇金属门,门口的高脚凳上坐着个大块头黑人。他亮起手电筒朝我挥了挥,然后关掉。我假装喜气洋洋地走过去,他一动不动戴着墨镜盯着我。他查看我的驾驶证,给我一张传单,然后拉开厚实的金属门。

  我走进一个低矮的长形房间,一面墙边是吧台,中间是酒桌,里面是舞池,红色和蓝色的灯光很黯淡。音响在播放嘀嘀嘀加轰轰轰的重踏舞曲,设施很差,我听见天花板被低音震得嗡嗡响,感觉地板随着音乐抖动。店堂半满,所有人都往后屋挤。我一进门就开始找特蕾莎,但光线昏暗,一时间我看不清谁是谁。更别说绝大多数人都穿黑衣,偶尔能见到一抹红色,时不时有一两个穿白色长裙的姑娘游走于黑色人群之中,棉质蕾丝被灯光染成粉色。我想到玛丽·方丹的家,白色墙板和泥泞雪地被警灯染成粉色,楼上她的房间则是血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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