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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红鲱鱼_[英]多萝西·L.塞耶斯【完结】(70)

  “我想是温莎-牛顿。”温西说。

  “是的,人们可以在大多数地方很容易地买到它。我一般都是从巴黎带原料,但是温莎-牛顿很值得信赖。我想我可以靠为游人画画沿途进入雷克乡村,这非常非常简单。一天可以完成两三幅——你知道,山啊、水啊、雾啊——如果你的作品感情足够丰富,有些傻子会一次给你十先令。我知道一个人总是这样完成他的假期——当然,他从来不签自己的真实姓名。这是批量生产模式。”

  “所以你就产生了H. 福特先生的主意?”

  “哦,你已经去过布拉夫的公牛旅馆了吗?——是的,这个主意让我十分高兴。当我买了颜料之后,钱就只够贿赂另外一个卡车司机了,但是没用到。我发现一个开着赖利车的人——牛津小伙子,非常好的小伙子。他要南下,说我可以和他一起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而且不用付费。他的名字叫约翰·巴雷特,很健谈,正在四处游荡自我娱乐——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因为刚得到一辆新车,想要看看她的性能。该死,他确实这样做了。我一生中从未如此害怕。”

  “他住在哪里?”

  “哦,伦敦,某个地方。他告诉过我,但是我忘掉了。他还问了很多问题,但我只说自己是个旅行画家,而他认为这是个很好的笑话。我不介意他这样说,因为那时就是这种情况,你知道。他问我旅程中有什么乐事,我就把从朋友那里听来的全都告诉他;他问我上一站是哪里,我回答是加洛韦——就是这么简单。到达布拉夫的时候,我说我要在那里下车。我觉得自己太年轻,还不能死——而且我才刚刚开始冒险。他有一些失望,但还是祝我好运。我去了公牛旅馆,因为那里比其他的地方小,而且我想到了画招牌的主意。我作了正确的决定,因为第二天天气很糟糕。本来我计划要画些山啊、湖啊什么的,但没想到天气会那样。我住下,画完,继续出发,然后来到这里。”

  法伦再次拿起画笔,重新研究起狗与枪的招牌。

  “非常好,”温西说,“但是你知道,糟糕的是,在周一晚上和周二下午三点之前,没有任何证人可以证明你在哪里。”

  “哦!没有——我完全忘了这个。但是,我想,这不是很重要,对吗?毕竟,我有一个直接、自然、完美的解释。”

  “或许,对我来说足够自然了。”温西说,“但是,警察是否也这么认为——”

  “该死的警察!我说,温西——”

  冰冷和死寂的阴影开始在画家的眼睛里蔓延。

  “这意味着我必须回去吗,温西?”

  “我恐怕,”温西说,“这是必须的。”他透过法伦的肩膀看向旅馆的后门,两个穿着粗花呢衣服的粗壮男人出现在那里。法伦发现了他的紧张不安,转过头来。

  “天哪!”他说,“全都完了。打包回家,被捕,监狱。”

  “是的,”温西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这一次你不能逃了——永远。”

  注 释

  〔1〕二十世纪世纪二十到四十年代,有些英国男女在周末去酒店,男的要给女的买一枚便宜的戒指,假装他们是夫妻。

  第二十一章

  斯特罗恩的故事

  “自行车?”麦克弗森巡官说,“能不能别再跟我提自行车,我一听到这个词就头疼。你能想象这几辆自行车的混乱情况吗?一辆在尤斯顿,另一辆在克里镇,好像这还不够,沃特斯的自行车也消失了,没有人知道是应该以谋杀罪逮捕沃特斯还是先搜索偷自行车的贼。”

  “这可真够烦人的。”温西说,“我想没有任何人在东河看到沃特斯上船。”

  “如果有人曾经见过他,我还用这样烦恼吗?”巡官愤怒地说,“有一个人看到另外一个人走过沙滩,但他远在半英里外,谁能证明那是沃特斯?”

  “我必须说,”温西坦陈,“我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多没有说服力的不在场证明。另外,巡官你调查过弗格森的陈述吗?”

  “弗格森?”巡官就像一个家庭作业过多的小学生似的,怨恨地说,“我们当然不会忘记弗格森,我去了斯帕克斯-克里斯普,调查了那里的雇员。有两个人记得他。楼下展厅的伙计认出了弗格森的照片,说他周一下午带过来一个磁发电机,但伙计忘记了具体时间。是桑德斯先生接待了他。伙计打内线电话给斯帕克斯先生,让桑德斯进来——他是个聪明的年轻人,一下子就从我给他的六张照片中找出了弗格森,并从日记簿里找到了磁发电机的记录。”

  “他能记得弗格森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吗?”

  “他记不住准确的时间,但是他说他刚吃完午饭回来,发现弗格森在等他。他午饭时间一般是从一点半到两点半,但是那天有点晚,弗格森已经等了一会儿,所以他想应该是三点差十分的时候。”

  “这也是弗格森陈述的时间。”

  “非常接近。”

  “哈,听起来很正确。桑德斯就说了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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