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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途径_冯维松【完结】(38)

  在座的人表情有所不同:曹卫平的嘴角微微翘了一下,有些不屑的意味;李有才兴奋地干了一口酒,简直觉得芝麻开门了;而齐晓康两眼虽然激动,却又显出一种希望早点结束这种生活的不安。

  雷学文继续说:“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到国外。我已经和卫平计划和联系好了偷渡的路径和那边的人了。”

  曹卫平显然心里不踏实:“雷哥,能告诉我你一共有多少钱要洗出去吗?”

  谈君竖起眉:“问这些干吗,你要你的一份就行了,贪什么心!”

  雷学文制止了谈君:“哎,是兄弟就应该这样明算帐,我可以告诉大家,我洗出去的钱,不对,严格意义上说是我先要从别人手上夺回来,然后再洗出去的钱应该是1至2个亿人民币。”

  在座的人除了谈君全都直了眼。

  就在雷学文潜往亚丁的时候,蜀中这边的专案组已经深感压力了。

  沈迎庆狠狠将寇学忠刮了一顿胡子,再一次受了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要不是邵建川等人力保,他还会被撵出专案组。这个一级警督也真够倒霉,黄有恒的死已经让他从一级警督降为二级警督,这一次因为雷学文的潜逃,差一点降到三级警督。

  “这家伙,太狡猾了!”寇学忠悻然无比。

  “老寇,别以为我们警察就是人类的精英,就比普通人高明。说句老实话,我们有些人的智商跟别行业的精英比起来,那可是小巫见大巫!在雷学文的问题上,就个人的才智和能力而言,我感觉我们可能都稍逊一筹呢!我这可不是长别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

  寇学忠打心底敬很重沈迎庆,听他这么说,他才感到,作为一个经侦警察,要学习的太多了。

  根据专案组的部署,沈迎庆对专案组的人员进行了调整,抽出二个小组分别进住到蜀汉机电公司和蜀中天一公司,对土地转让,古城开发被诈骗,机电建材市场三个项目进行着重调查。

  但是下午就接到李明的电话,说是已经有人向他和公安厅告状了。

  沈迎庆心里好冒火,心想他们的反应才快呢,他的人上午才派到蜀汉和天一去,这才几个小时,告状电话就打到省厅了。就问对方主要说什么。李明说告状电话目前主要是从市里面来的,大多是说对雷学文和毕建华的案情要注意讲究一个政策和法律问题,不能把一些开放时期带来的经济现象和后果简单的当成了经济犯罪。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要求是属地报案原则,他们要求说,此事发生在西川市的蜀中市,应该交给他们自己去侦办等等。

  “李厅长,你怎么看?”

  “这个简单,本来就是国家审计总署安排来的嘛!我估计呀,真正的压力还没有真正的到来,因为你们还没有真正触击到关键的部位,到那时,压力会更大,当然,离结案也就不远了。所以,你们要加快动作!”

  打完电话,寇学忠快步奔进来,说雷学文回来了!

  这消息倒让沈迎庆非常意外,他立即召来几个组长,决定申请对他进行拘捕,并且立即进行审讯。

  坐在沈迎庆等人面前的雷学文显得很平静,沈迎庆感觉到他黑瘦了一些。

  “你为什么要逃跑?”

  “寇队长,我没有逃跑呀?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我是想出去散散心,我要向你们这样提出来,你们能同意嘛?现在这些事情的发生弄得我焦头烂额的,上面还一个劲地催我出去收什么支行的垫付资金,我都要崩溃了!”

  “出去散散心,有什么证据吗?”

  “有啊有啊,这里有我在青城山,都江堰的照片。”他早有准备地拿出从衣服里拿一些照片来,

  从亚丁回来,他风一般快地用十来个小时在这两处名胜地跑了一圈,以应付警方的查问。

  沈迎庆接过,又让其它人看。当然,他压根儿不相信雷学文的话。

  专案组已经派李昌平、黎力对他在华都的关系和家庭周边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排查。在排查中了解到他的父亲因为中风导致半身不遂,在郫县的一个疗养院休养,并且,在雷学文逃走期间还去看过他。

  “你去郫县疗养院看过你父亲?”沈迎庆问。

  “是的。我父亲一生坎坷,是他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的,他现在活着的唯一支撑和全部快乐就是我的成功。我不愿意你们警察介入到他那时间已经不多的生活中去。当然,我更害怕父亲知道我在工作中的失误,因为这会打搅他人生最后一段宁静。”

  “我想问问,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可以‘违规’出具这么多的金融票据?”

  沈迎庆点到了实质问题。

  雷学文看了他一眼,显然,他也明白,对自己最具威胁的一个人就是眼前这个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警察的警察。因为在很多人眼中,最优秀的警察都应该是高大威猛的,就像那些电影电视里的一样。可沈迎庆有些瘦削,虽然眼神中透出一种久积的疲惫,但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却透出他的精明,让你能感受到他是一个既智慧又机敏的人。

  “怎么不说话?”沈迎庆再问。

  雷学文这才开了口:“在一个不是很规范的环境中你要胜出,你唯一能选择的途径就是尽可能去做别人还没有来得及做的事情,走在所有人的前面。当然,这种超前的行为的确是一把双刃剑,得逞则侥幸成功,失败则传为笑柄。那种双赢的局面只有在整个社会经过了蒙昧的启发和交了昂贵的学费以后才可能出现。如果你们觉得我这是犯罪,那么在整整五年的经营活动中,为什么我的上级行对我的工作还给予肯定和表扬!如果说,我真的错了,犯了罪了!是不是我的上级行错在先,是变相的犯罪教唆呢,犯罪在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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