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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笑之间破大案_吴乐府【完结】(20)

  “也不能说毫无所知,毕竟还是发现了作案凶器,也就是那块砖头,此外还发现了一些轮胎印。”杨建平不服气地反驳道。

  “那好,你就说说看,从那些玩意儿上面,你们能看出凶手的哪些特征。”老爸尽管口气听上去令人不爽,但内心其实并没有轻视的意思。

  “这个……凶手动不动就用砖头砸被害者的脑袋,就连对王月华这样弱小的女孩子都出手这么狠,说明他是个残忍的家伙……”

  “说得好,来,兄弟我敬你一杯。”贺章林给杨建平和自己的杯里斟满酒,率先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这位老兄就喜欢弄个由头干杯,以显得自己有深度、有情趣。

  杨建平也豪气万千地举起杯子,仰头一饮而尽。

  我老爸往他怀里扔了支烟,“接着说。”

  “嗯,这个轮胎印不太好说,我们甚至都没法确定那是不是凶手留下的。”

  “有什么不好说的?反正就两种可能:要么是凶手留下的,要么不是呗!”章树理以他特有的风格,率性地抢白道。

  我老爸不由得点头微笑道:“这倒是大实话。如果不是凶手留下的,既没有多少文章好做,也没人感兴趣,不说也罢。所以咱们就说说如果那轮胎印痕是凶手留下的,可以让人联想到什么。”

  说到联想,这是弟兄们最乐意的事,谁也不肯当哑巴。

  “凶手有车子,说明他不是我们厂的人。”

  “有车怎么就不是我们厂的人了?我们厂有车的人多的是!”

  “这都不懂?凶手作案总是不希望被人发现的,而他要想不被人发现,最好的办法就是装成我们厂上夜班的工人。可我们厂有几个人上班骑车来着?谁会那么骚包?”

  “确实不多,但也不能说没有。”

  “就算有,那也是上白班的时候偶尔会骑骑车,下了班顺便去什么地方买点必需品,或者去哪儿喝酒什么的,在我的印象中,没见过一个上夜班骑车的……”

  张晓书将筷子虚空一点,“慢着,慢着,咱有话要说。谁说我们厂有车的人多的是?要我说啊,咱们厂还真没多少人有车。一辆自行车要一百四、五十元吧,大伙儿每月工资也就三、四十元,大多数人是月月光,节俭一点儿的每月也就能攒个五、六元吧,那也得攒上两、三年才买得起车。扣除学徒期什么的,起码得有四年以上工龄的人才买得起。这样的人多吗?”

  “领导们工资比我们高啊,他们可不需要攒这么长时间。”

  “可他们有一大堆老婆、孩子要养活,说不定攒钱的时间还要长呢。”

  “就算有钱,你也得有自行车票才行。厂里有多少人搞得到那玩意儿?”

  “说实在的,就算有钱、有票,又有多少人想买自行车?厂里到处都有食堂、小卖部、理发店、澡堂什么的,车间还有附属小炒部,而且每个分厂基本上都有医务室,我们的最基本需求基本上可以就近解决。如果要外出,离市区又太远,谁耐烦骑车?所以自行车其实没多大用处。有自行车的人恐怕还真是不多。”

  “慢点,慢点,咱们先得把大前提搞清楚。你们的意思是,这个案子的凶手跟袭击‘母大虫’的是同一个人?”张晓书冷静地问道。

  “邝不是说了吗,要小杨子那个什么合案侦查吗?”魏河舟回应道。

  “他又不是福尔摩斯,不过是一种看法而已。”

  “我看是同一个凶手。案件都发生在晚上,而且都发生在厕所里,都是用砖块作凶器,都是先砸脑袋后勒脖子,都是找女人下手。”

  “谁说凶器都是砖块?”

  “李大夫不是说是接触面积较大的钝器吗?砖块不就是所谓的接触面积较大的钝器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这个案子里没有发现被当做凶器的砖头?”

  “也许凶手作案后把凶器带走,随手扔到什么地方了。小说和电影中的凶手不是一贯喜欢藏匿凶器,让警察忙个不停吗?”

  “那他上次为什么不把凶器带走扔掉?”

  “谁知道!也许被‘母大虫’给闹得,凶器在搏斗中掉了,或者凶手被那头凶悍的母老虎给吓懵了,只想到夺路逃命,哪还想得到要处理凶器!”

  老爸徐徐喷出一口烟,“确实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两件案子是同一个人所为。”

  “可也没有证据说明不是同一个人干的。”贺章林总觉得,如果是系列案,会让人感觉案件的性质更加重大,他们民兵小分队也许就能发挥作用,所以坚决维护是同一个凶手的观点。

  “管它是不是同一个凶手!一个案子也好,两个案子也罢,反正都得有人查,查下去不就知道了吗?”邝路明试图用这种模糊的说法,转移话题,但却没有达到目的。

  章树理跳了出来。“如果发生了第三起案子,那就是同一个凶手了。”

  “为什么?”魏河舟翻了翻白眼道。

  “这还用问?自己去想想吧。”这是典型的章氏无赖手法,实际上他压根就回答不上来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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