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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压床:狗眼看阴阳_裸奔的狗【完结】(54)

  ……

  正坐在我面前心不在焉做着笔录的是一个戴黑边圆框眼镜,梳着偏分头的警察,他丰富的脂肪挤在略显窄小的警服里,再瘫坐在沙发上,就像米其林轮胎的代言人,让我想笑又不敢笑——这人倒霉,喝奶粉都遇上三鹿,我最近点儿是背到了极点,连去上个网都莫名其妙的和一个非主流干了一架;打个架,这本来不算什么,可干架的时候偏偏遇上派出所的例行检查,而且警察进门看到的画面正好是我高举着一张折叠椅,准备向那非主流的头上敲……他们可没看到是谁先动手,所以我这个本来的自卫方,在他们眼里倒成了行凶者。那非主流倒也有点小聪明,见警察来了,贴着地上把弹簧刀不知道丢哪去了,可我却高举着自己“行凶”的证据,尴尬的放也不是,敲也不是。这不,十多分钟后,我被带上了银镯子带进了网吧附近的一个派出所。

  “我说了多少遍了!我是自卫!是那个王八蛋先动手的,网吧不是有监控录像吗?你们调来看看就清楚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现在已经要接近7点钟了,若水说她差不多就这个时间到,可我现在手机也被缴去关了机,什么人都联系不上。而那个非主流没进局子多久就嘻嘻哈哈的被放了出去,看来多半是有熟人。我觉得自己这黑锅是背定了,那是一个心急如焚,一直在为自己辩解,因为我知道,普通的打架斗殴和持械伤人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啪!”米其林猛的一拍桌子,向我吼道:“嚷啥呢!嚷啥呢!你打人还有理了?告诉你!你应该庆幸幸好我们公安机关即时赶到!你现在最多是个未遂,不然你那一凳子拍下去,伤了人,你以为你走得掉?”。米其林吼叫时浑身的肥肉一颤一颤的,看起来煞是滑稽,可我现在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持械伤人未遂,罚款两千元,治安拘留十五天,你签字吧!”米其林坐下来,把自己刚才做的笔录推到了我的面前。“啥!你有没有搞错?!我持械伤人?他拿着一把刀!我只不过拿了一张凳子,你们他妈的居然说我持械伤人?”我扫了一眼笔录,发现跟我之前描述的情况完全不一样,火蹭的一下就起来了,一把把笔录推还给了米其林,并大声的质问道。

  “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小心老子让吃不了兜着走!认识字吗?有说你持械伤人吗?没见后边还跟了未遂两个字吗?还大学生?读书读到牛卵子里去了吧?!告诉你,我们公安机关办案,只相信证据,你说他手里有刀,可我们并没有在他身上或者附近找到,倒是你自己那确凿的证据是清清楚楚的摆在那里的。全网吧这么多人看着,想赖赖得掉吗?你说他先动手打你,可网吧这么多人都说是你先打的人家,这人证物证都在,你说我是该相信你还是相信证据。”米其林身材挺胖,可说话却一点不含糊,机关枪一样吐出一串话,将我说得是哑口无言。是,他说的其实细想起来也挺是那么回事儿,那非主流鬼魂用啤酒瓶敲那个“被害人”的后脑勺时,因为事发突然,估计除了我也没人看到,而且那小子估计也不是一个人在网吧上网,肯为他作证的人绝对不可能没有,那就是人证物证都齐了,现在我除了恨自己点儿背外,还真不能去怨社会了。

  “我要打电话!”我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若水的身上,如果能通知道若水,她在通知她的堂哥,那兴许还有一线生机。“行啊!你可以打电话,不过得先签字!这是规矩。”米其林瞟了一眼我,又瞟了一眼写得密密麻麻的笔录,又将它推了过来。

  不管了,形势所迫,我不得不低头。决定先签字通知若水后再想办法。

  把名字签完,米其林收好笔录,又从抽屉里摸出我的手机,打开后递给我,说:“给你一分钟时间,说清楚自己在哪,需要些什么必要的东西。赶紧的。”我拿过手机,赶紧找到若水的电话打了过去——这米其林还真开始计时了。

  电话响了很多声,一直没人接,我急得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要说这罚款两千并不算什么,可要真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县城被拘留个十五天。难受那还是其次,可我现在有太多事要办了,哪里耽搁得起啊。

  好在我即将放弃的时候,若水接起了电话,我正准备说话,就听若水在电话那头大声嚷开了:“臭狗子,你电话不是关机么?把我骗到这县城来好玩啊!你还玩消失!?你今天不给我解释清楚,看我不活剥了你!”。我顾不得理会她的抱怨,赶紧也大声说道:“我现在在XX派出所呢!被拘留了!你赶快通知你堂哥……”没等我话说完,米其林一把从我手里夺过电话,瞄着我奸笑说:“时间到。”然后就不顾听筒里还再在发出若水“喂!喂”的声音,关掉了手机。然后他站了起来,拿着有我签字画押的笔录,带着一浪一浪的肥肉走出了办公室。

  我现在心里很是忐忑,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若水有没有听清楚我说的话,要是她没有听清楚,那我就惨了。

  十来分钟后,米其林和另一个年轻的警察走了进来,年轻的警察进来后,就喊我的名字:“XXX!”。我赶紧应答——这时就见他向我出示了一张写有我名字的拘留证,然后说:“你现在立即跟我去县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什么?看守所?不是拘留所?”我一听就傻了眼,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拘留所和看守所其实有很大的区别,拘留分为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是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刑事拘留就是违反了刑法,但不管哪种拘留,都是属于轻罪,性质有点像国外的社区服务。但看守所就不一样了,那是犯罪嫌疑人未能定罪前呆的地方,他们在里面等待审判……如果这样说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话,我就说得在直白一些——绝大多数的死刑犯都是在看守所里度过了自己的最后人生,而不是在监狱。所以一旦被送到看守所,基本上就是要准备接受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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