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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系列7:天谴者_秦明【完结】(56)

  死者是在吃了两个菜以及稀饭、馒头之后不久,就被害死亡了。因为没有经过消化,死者的十二指肠内也没有进入食糜,说明是在饭后一小时之内死亡的。很可惜,我们无法判断这一顿饭究竟是中餐,还是晚餐。

  毕竟是舆论热点案件,专案组的众人都还在等待我们的结果。我甚至来不及缝合尸体,就和大宝脱掉了解剖服,赶往位于市局的专案组。

  我们和林涛几乎同时抵达了专案组,看林涛一脸凝重,我估计他发现的线索应该和我差不多。这是一起命案!

  而先于我们抵达专案组的,是理化检验室的报告。没有出乎我的意料,虽然在菜里没有检出有毒成分,但是在那一锅稀饭里,发现了氯氮平的成分。

  既然这样,死者体内的氯氮平含量就不用计算了。因为作为一个长期服用氯氮平片的人,不可能把药片磨成粉末,然后拌着稀饭一起吃。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投毒。

  同时,我眼前一亮,似乎对案件的侦破已经充满了信心。

  我率先发言,介绍了尸检的总体情况,然后说:“现在从法医检验和理化检验的情况,基本可以复原案件的情况了。死者和凶手一起吃了饭,在吃饭之前,凶手往电饭煲里投入了之前准备好的、磨成粉末状的氯氮平。因为氯氮平是不溶于水的,而粉末拌在稀饭里,并不会影响口感,所以这是最好的投毒手段了。凶手没有吃稀饭,但是死者吃了。凶手应该知道死者长期服用氯氮平,所以选择用死者的常用药来让她昏迷、嗜睡,这是经过精心预谋的杀人案件。死者在昏迷后,凶手费尽心思地用粗橡皮筋捆绑了死者的手足,然后直接用缢吊的手段让她窒息死亡,同时也就伪造了一个自缢的现场。”

  “我赞同。”林涛打开投影仪,播放出一张窗框的特写照片,“大家看,这是死者背后的窗框。死者被吊上去的话,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死者先固定好绳索,然后踩在窗框下的暖气片上,用已经固定好的绳套套住颈部,最后从暖气片上跳下来,就把自己缢死了。二是死者处于不反抗的状态,被别人用绳套套头,然后凶手通过拖拽绳套游离端的绳头,把死者吊起来,然后再把绳头固定在电视柜上,完成缢吊的过程。这两种可能代表着两种案件性质。我们看见的这个窗框上的痕迹,是灰尘的堆积痕迹,是死者的背部擦拭窗框,导致灰尘堆积。我们可以看到,根据灰尘的堆积和擦痕的方向可以判断,死者的背部擦拭力,不仅有向上的方向,也有向下的方向。而如果是死者自己跳下来,只会有向下的方向。所以,她应该是有被向上吊的动作,也有向下沉的动作。这个动作,如果是自缢,是不能完成的。”

  我眯着眼睛听着林涛的解说,心中更是一片雪亮。

  “是熟人作案对吧?”黄支队摸着下巴上的胡茬说道。

  我点点头说:“非常显然,是熟人作案。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熟人。你想想,既然能在稀饭里下毒成功,显然是和死者一起吃饭的人。而且,来了客人,死者并没有端茶送水,也没有准备额外的酒菜,只是随随便便、粗茶淡饭地一起吃了一顿。另外,死者穿着的白裙,经查是她的睡裙。能在家里穿着睡裙见人,显然不是一般关系的人。而且,凶手了解死者长期服用氯氮平,才会事先准备好相同药物的粉末用以投毒,其目的就是蒙混过关。通过这几点,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熟悉程度。”

  “我赞同。”林涛举了举手说,“死者的家里,经过我们的辨别判断,一共有三双拖鞋鞋印出现。只是鞋印太乱,而且家里地面比较干净,鞋印不太清晰,所以我们无法判断具体的走向。但是这三双拖鞋,一双摆在门口,两双散落在床边。死者的脚上并没有穿拖鞋。不过,只有三双拖鞋的存在,说明没有外来人员的侵入,必然是很熟悉的人,才可以穿拖鞋进入室内的。”

  “那你们这么一说,聂一峰就是犯罪分子了。”黄支队拍了拍桌子,说,“刚才老秦说了,死者是末次进餐后一个小时之内死亡的,而聂一峰是晚上六点半到家的,说明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幸亏我一直派人盯着聂一峰,现在可以抓捕了吗?”

  我微微一笑,挥手制止了跃跃欲试的侦查员,说:“正是因为凶手不是聂一峰,所以我认为死者的末次进餐是昨天的中餐。”

  “不是聂一峰?”黄支队说,“那她家里还能来什么特别熟悉的人?”

  “什么特别熟悉的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凶手应该是一个女人。”我说。

  “女人?”黄支队转头问外围调查的侦查员说,“她和哪个特别熟悉的女人之间有矛盾吗?”

  侦查员们纷纷摇摇头。

  我接着说:“先来听听我的观点吧。凶手先是下毒,然后捆绑,再然后才缢吊死者。从整个过程来看,凶手的心理处于一种极端不自信的状态。之所以会心理不自信,是因为凶手对自己的体能评估缺乏自信。试想,如果凶手是聂一峰,如此高大威猛的他,会对自己的体能评估缺乏自信吗?他的对手是矮他一个头,体重只有他一半重的女性啊。如果他先下毒,再杀人,捆绑的这个动作就太多余了。从凶手这个画蛇添足的动作,我们可以判断,凶手很有可能是个体能甚至不如死者的女性。另外,我刚才说了,对死者手足进行捆绑的,是女性使用的粗橡皮筋。刚才我也私下问了侦查员,死者并没有扎起头发的习惯,即便是洗脸,也是使用发箍。我们的现场勘查也没有发现类似橡皮筋之类的东西。这说明捆绑死者手足的橡皮筋很有可能是凶手自己带来的,用完以后又带走了。而随身会携带粗橡皮筋的,必然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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